2014年2月9日星期日

為何泛民如此喜歡“中港家庭团聚”呢?

痴線……
我今天睇到單新聞……
話“中國內地”單親媽媽……
在“香港立法会”門外示威……
要求“香港特區政府”加快審批“單程證”俾佢地……
痴線……
一、只有“中國內地公安机关才有資格
       審批“中國內地公民”來港定居……
二、“香港特區政府”是不敢自行決定
        是否批准誰人來港,怕得罪
        “中國中央政府”……
講真……
用吓腦就知道啦!
一个“中國內地女人”……
如果佢和男人……相親相愛……
不論“香港”又好……
“中國內地”又好……
一旦“結婚”……
就唔会咁輕易“离婚”……
你估玩咩?
仲有……
一D“中國內地女人”……
要和“港男”……“結婚”……
是有“政治目的”……
实际上是借“港男”……“結婚”……
然後……
个“中國內地女人”在借肚生仔……
博攞“香港居留權”……
之後……
迅速和“港男”离婚……
目的……
日後移民“美國”“加拿大”都容易些……
又可以食两家茶禮……
一又可以在港食綜援……
二又可以用“香港特區護照”免簽證去其他國家……
再者……
呢D情況……
一、背後有“集團”教路……
二、女人因貪婪累事……
又会咁橋……D大陸女人來港即刻和港男离婚?
擺明个陸婦借港男过橋囉……
計我話……
“香港特區政府”必須要做番D嘢……
一、政府必須修改“入境條例”……
       規定凡“中國內地移民”……
       申請“香港特區護照”時,
       在“香港特區護照”上加注
       “未居港滿七年就不獲各國免簽證待遇”……
二、政府一次过取消“綜援”及其他“社會福利
       和津貼”……政府越在“社會福利”巧立名目……
       越多人“爭吵”……並強迫市民要“自力更生”……
三、政府必須修改“入境條例”……但凡
       “中國內地女人”和“港男”結婚……
       借故在“香港”取得“居港权”後即時离婚……
       “香港入境事務处”就有权取消“陸婦”之
       “居港权”……並連同“其所生之BB”一併
       押返“中國內地”……
四、政府修改“婚姻條例”……凡“中國內地女人”……
       和“港男”結婚不久又在無合理理由“离婚”……
       “香港警方”有权向“陸婦”起訴“騙婚罪”……
       以行騙方式利用中港婚姻涉取某種利益
       之意圖為由……
       “判佢入獄三年兼遞解佢出境”……
       並且終身不准申請來港定居及工作……
五、“香港特區政府”应和“中國公安部”商討……
       凡“中國內地女人”和“港男”結婚……
       之後又迅速“离婚”……
      “中國內地公安机关”可以唔批准佢地
     來港定居
講真……
最PK……
就係个BB……
痴線……
个D大陸女人……
為咗“居港权”……
夾硬求其揾个港男“結婚”……
仲要生埋个仔……
好吧……
D陸婦郁D就話要“离婚”……
留低D蘇州屎……
大佬呀?
咁兒戲……
唔好結婚啦!
佢地在結婚前無諗清楚咩?
仲有……
泛民好鬼自私……
為何泛民千方百計要“新移民”和“大陸失婚婦所生之兒子留港呢?”……
一、泛民可以利用班“新移民”和“大陸失婚婦兒子”做餌……
       先至可以和政府進行“討價還價”……
二、泛民又可以利用“新移民”和“大陸失婚婦兒子”……
       利用各種“藉口”……向“高等法院”和“終審法院”……
       大打十次八次司法覆核,摧毀香港法治……
总之……
一个大陸女人去边度都可以生存到……佢亦可以帶埋个仔返“中國內地”定居……
反正……“中國內地”生活指數及成本低过香港……
住又比香港更“寬敞”及“更舒適”……
又無咩压力……
仲嘈咩?
当然……
泛民無咗呢班“新移民”和“大陸失婚婦兒子”做餌……
必定喪失一大堆“選票”……
無“新移民”……“無外傭”……“無難民”三張王牌……
泛民边有“籌碼”製造事端……令社會出現动亂……
点同政府玩嘢……
亦無人投票選泛民班PK入“区議會”和“立法会”……
故……
泛民用盡陰謀詭計令“新移民”……“外傭”和“難民”長期留港……
泛民便可以擁有龐大“票源”……
泛民自私心作祟……不理後果……結果害一整代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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