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睇新聞……
話“香港广东旅遊”屬下“越南团”……
仲係……
当中“越南团”有港人……
俾人当雪球咁……
擲嚟擲去……
仲要在“越南”俾人放飛機……
妖!
據說……
在“越南”有一間“接待旅行社”……
竟然倒閉?
而且……
“广东旅遊”竟然唔知情?
講嘢咩?
擺明玩嘢啦!
一間旅行社竟然唔知“越南”間接待社係咩底細……
連該接待社財政出現問題……
搞至倒閉……
呢間“广东旅遊”竟然“懵然不知”……
你知啦……
呢D香港人……
在“越南”人生路不熟……
又唔識講“越南話”
再加上……
佢地分分鐘又無足夠嘅金錢“訂机位”……
坐飛機返香港……
咁就大鑊……
雖然……
佢地交成二千港元团費……
依家搞至200个团友……
有家歸不得……
仲要連“越南下龍灣和河內市”都無得玩……
几唔抵先得架……
故此……
“香港特區政府”必須要做番D嘢……
一、政府立法規定“香港旅行社”禁止外判……
境外“接待服務”……
二、政府必須取消“旅行代理商條例”……
並且……訂立“旅遊法”……
(1)規範訪港旅客……
(2)訂立罰則
(3)政府擁有“拒絕个別訪港旅客”入境之权利……
(4)政府有权訂定“訪港旅客”人數之权力……
(5)並且拘留“訪港旅客”之权力……
三、政府不应簽發多个“旅行代理商牌照”……
改行“專營权”制度……
每两年由政府檢討其“專營权”
四、政府应盡量快些成立“旅遊局”……
由“旅遊局”負責“檢控及教育”……
五、若有“香港旅行社”照顧客人不周……
甚至在“外國”有生命危險……
而且要被迫留在“外國”……
政府有权对其作出檢控……
先判罰款一百万港元以上……
後判停止其“營運”……
其負責人必須判入獄十年以上……
政府必須……
一、取消“香港旅遊業議會”……
二、政府收回“旅遊從业员執照”之審批权……
三、香港“旅行社”必須在境外營辦“旅遊路線”
自設“接待單位”……
四、“香港特區政府”必須和各國政府合作……
訂立“最佳境外接待公司”名單……
所有“香港旅行社”必須依照名單執行……
五、必須設立“旅遊事務審裁处”負責審理
“赔償及審判”工作……
希望得……
2014年2月3日星期一
有关“香港旅行社”妥善不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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