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
“美國”真失敗……
“美國政府”有咩理由允許“中國人”可以“免簽證”
在“塞班島”停留45天呢?
極不合理……
唔明……
“美國政府”在“美國本土”搞“本土移民及簽證”申請審批上又咁嚴格……
而在“美國海外屬土”……搞“移民及簽證”申請審批又是這麼容易……
“美國”為何会有這樣分別?
唔明?
搞至有“中國孕婦”又打“塞班島”主意……
竟然在“美國塞班島”大量產卵……
成功殖民……
情況可悲……
看看……
在2009年有8名中国婴兒在“美國塞班岛”出生……
在2012年又升至282名……
看看……
在“中國內地”……
有中介公司看準呢盤生意……
只要……
俾27000美元(210000港元)……
就可以在“美國塞班島”生仔……
並成為“美國公民”……
“美國眾議員”Steve king狂插有春用咩?
鬼叫……在1868年“美國国会”通過“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咩?
係“美國政府”容許“外國人”在“美國”所生子女擁有“美國永久性居留權”……
仲有,“黃金德”在1871年生於“美國三藩市”……而其父母是“非美國公民”……但“美國政府”卻在1882年通過“排华法案”……
禁止“中國人”在“美國”所生子女是擁有“美國永久性居留權”……
大佬呀!
“排华法案”对於当時“美國立法者”实在太有遠見……
或許……
当時“美國國會”一早預料將來会有大量“中國人”來“美國”生仔生女及定居……
故訂定“排华法案”是有必要……
可惜……
在1943年……
“美國总統”罗斯福公然宣佈廢除“排华法案”……
目的要配合“中華民國政府”合作抗日……
令問題浮現……
如果……
“美國政府”至今不廢除該法案……
或者稍作修訂……
只規定……
“中國人”在“美國”所生子女是不能享有“美國永久性居留權”……
仲要講明……
只有“美國公民”身份之父或母在“美國”所生子女才可以擁有“美國永久性居留權”
可惜……
当時……
“黃金德”父母仲要和“美國政府”打官司……
最後……
“美國联邦最高法院”裁定“黃金德”勝訴……
判“黃金德”有“美國永久性居留權”……
而判“美國政府”敗訴……
結果……
搞至……
“中國”大量孕婦湧入“美國”產子爭“美國永久性居留權”……
然後……“搶福利”“搶学位”“搶住房”“搶就業”……
佢嘈都無用……
怪就怪“美國”法例太寬鬆……
容許华人任意在“美國”生仔生女……
而且……“美國政府”……
係“美國”自动打开大門俾外人產卵
当年……
在1996年……“香港特區籌備委員會”早已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意見”……已經闡釋咗“香港基本法第二十四條”之“居港权定義”……
講明只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之父或母在“香港”所生子女才可以擁有“香港永久性居留權”……
痴線……
泛民偏偏策動“非香港永久性居民”之父母在“香港”所生之“莊豐源”和“香港特區政府”打官司……
最後……
“香港終審法院”竟然裁定“莊豐源”勝訴……
判政府敗訴……
痴線……
中国中央政府老早為“香港”訂定“居留權定義”……
俾呢條“終審法院”PK法官阿李生用裁決推翻咗……
仲要阿李生裁定“中國內地人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在香港所生子女都可以擁有香港永久性居留權”……
痴線……
如果係咁……
“中國中央政府”仲使鬼在“香港”实行“一國两制”咩?……
不如索性取消“中港分界”……
取消“中港出入境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國憲法”在“香港”全面实施……
“中國共產黨”在“香港”設立“黨委”和“中紀委”啦!
反正……
呢條法官話“無分彼此”……
咁“中國中央政府”直接在“香港”成立“香港市人民政府”囉……
設立“香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和“香港市人民政治協商会議”啦……
而“香港市”成立“初級中级高級人民法院”囉……
由“中國共產黨”直接領導囉……
無分別嘛……好未呀?
呢D法官又唔顧及“社會大眾利益”……只為“政治服務”……
佢做法官坐在“法官席”上点亂判無所謂……
因為……
佢做法官只会袋袋平安……
出咗咩問題影響唔到佢……
佢照收政府人工……
後果及引發災難要“香港人”承受兼集體埋單找數……
有無搞Q錯呀……
一个法官搞至“香港”天下大亂……要摧毀法治……
可以咁講全世界只有“香港”獨有……
全世界所有“法官”只會維護政府机器运正常……維護法治体系……而唔会做出影響民生之事情……
“香港”有呢D法官真係“多災多難”
“香港”又係……
“香港特區政府”在2002年修改“香港入境條例”……
容許“中國內地人”在“香港”所生子女擁有“香港永久性居留權”咩?
無計……
怪“香港”法例太寬鬆太自由……
搞至D人在“香港”可以自出自入……
搞至大量“中國內地孕婦”湧入“香港”生仔生女……
仲要攞埋“居港权”
真係火爆
弄至“香港”医療教育失衡……
有人想入院生仔……卻俾“內地人”搶晒床位……
有人想入學讀書……卻俾“內地人”搶晒学位……
你話啦……
“香港班PK泛民和法官”……
是否有点心理變態呢?
係要折磨“香港人”生不如死先至安樂……
故此……
唯一辦法……
一、“美國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立刻修改“香港入境
條例”及終止“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
二、立法禁止“中國內地公民”及“外國公民”在“香港”和“美國”
生仔即時享有“居港权”……“居美权”
規定只擁有“永久性居民身份”之“香港永久性居民”
或“美國公民”嘅父或母在“美國或香港”所生子女
才可以擁有“永久性居留權”
三、对於“中國孕婦”意圖趁臨盆闖關者……
“美國”和“香港”两地政府可以有权
在孕婦生完後即時“遞解出境”
不能享有“社會福利”
講真……
“美國”是非美國公民“黃金德”父母在“美國”生仔而引發訴訟……
“香港”是非香港居民“莊豐源”父母在“香港”生仔而引發訴訟……
两者亦是“中國人”引起……
造成今天之惡果……
是“港美”两地悲哀……
2014年2月13日星期四
從“中國孕婦”湧往“美國塞班島”產子看“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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