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0日星期四

講起“香港外傭”博炒……

妖!
多餘……
我認為……
“香港”是無需要存在“外傭”……
痴Q線……
好似家住“香港半山”……
D人咁鬼有錢……
使鬼請“外傭”咩?
又有“保母”照顧……
几也个本地工人打理家頭細务……
根本上是唔需要“外傭”……
仲有……
依家D人ON 99嘛!
学人玩“大富翁”……
又玩“大家族”……
已經“中產”……
仲係“中下階層”个D……
仲要生生生……
生Q咗……个仔……
做父母……
又唔Q識湊……
又無“時間管理”意識……
佢地生个仔都唔知用來做咩?
一、又唔係去繼承家產……
二、又唔係打算培養BB做“超級天才”……
       隨時準備報效國家……
佢地嘅心態……
本著人有我有……
無就正衰仔……
如果……
佢地本身又窮又酸……
唔想生育……
使鬼請“外傭”咩?
依家有“外傭”就等於多咗个“計時炸彈”……
一、虐打少主
二、虐待老人
三、工作散漫……
最PK仲玩埋“博炒”……
妖!
D“外傭”仲要在某“家庭”唔做嘢……
又故意犯规……
博“家庭僱主”炒Q佢……
D“外傭”仲要博拿“一个月薪金”和“代通知金”……
之後仲在“中國澳門和深圳”作短暫逗留……
妖!
“香港特區政府”又唔多識做……
D“外傭”出古惑……
咁政府必須以“欺詐罪”及“不誠實獲取利益罪”……
並且即時要“法院”判佢入獄三个月至一年……
並且“家庭僱主”可以不支付犯法之“外傭”……
仲要呢D“外傭”必須列入“黑名單”……
並在其服刑完成後……
由政府將其押解返“原居國”……
但是……
政府必須修改“入境條例”和“僱傭條例”……
授權政府有权將犯法“外傭”及“新移民”押解返“原居國”
單是……
政府唔給予“外傭”之“工作簽證”是無用……
同時……
政府必須下令所有“中介公司”必須申領牌照……
仲要規定……
一、提供訓練
二、質素監管
三、依法執行
三樣達不到……政府就要查封“中介公司”
最佳方法
D人唔懂个人理財就唔好生BB……
老人家亦有家人照顧……
再唔係送入“老人院或請看護”……
無人請“外傭”……
“泛民”唔会有籌碼揸手玩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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