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1日星期二

講起“瑞士公投”不可能在“香港”实現之原因……

講真……
瑞士……
甚至是歐洲各國……
D人是崇尚“民主人权自由”是無可厚非……
但是……
对我來說……
一个國家……
是否“民主”……?
是否“人权自由”……?
是不重要……
最重要“人類”是否可以生存……
是否“物競天擇”……
是否“克服地球生態之轉變”
立足社會……
進而貢獻國家及人民……
仲有……
我睇某某討論區……
話“瑞士联邦”……
只要在100天內……
有50000人联署……
就可以提出“公投”……
而“瑞士联邦”公民要提出“憲法”修訂或倡議……
要在18个月內……
要有100000个“瑞士公民”联署……
就可以提出修改“瑞士憲法”……
但不可以違反國際法或者人权法……
好似……
一、搶械管制……
二、公共場所禁煙
三、应否向受虐待动物提供律師
另外……
在2013年3月……容許股東否決企業高層的高額薪酬……
亦在“瑞士公投”中被通過…………
在2013年11月……高層管理人員薪酬限制在最低員工薪酬12倍倡議亦在“瑞士公投”中被否決
以上就是“瑞士公投”之題目……
有人話……
將“瑞士公投”方式移植至“香港”是否可行?
答案是:不可能……
何解?
因為……
“香港”大財閥和“香港特區政府”乃至“中國中央政府”裙帶關係和依附太深……
一、会动搖“中國中央政府”在“香港”之合法管治
二、会令“泛民”和“建制”在社會上之“利益輸送”
        完全喪失……
        仲有令“泛民”唔可以再搞“遊行示威”和
        “司法覆核”揾著數……
        也令“泛民”少咗收入……
三、会动搖“香港商人”在“土地和資源分配之利益”……
綜合以上……
如果有“泛民”提出搞“公投”……?
只會“講就天下無敵,做就有心無力”……
講來講去……
“泛民”口講“民主”……
实質唔想“香港”有“民主”……
更加……
“中國”仍舊維持“中國共產黨一黨專政”仲好……
因為……
“泛民”政棍本以“私利”為先……
“民意”為後……
講真……
一旦“香港要搞公投”?
“泛民”又点可以再揾“市民”做老襯……
又利用傳媒学校……
幫“市民”洗腦……
利用“愚民政策”……
煽動“市民”和政府玩嘢呢?
而且……
一旦有“公投”?
“泛民”手中“政治籌碼”無晒……
令“泛民”在“立法会”和“区議會”必定喪失大量議席……
好似……
我舉例……
一、假如有一天,有市民提出“港鐵股東及高層管理
       人員之收益及薪酬”……应予減半……
       並且獲“公投通過”……
二、假如有一天,有市民提出“港鐵是否在
       早上繁忙時段实行免費,及要公共交通
       机构实行全面減價……
       並且獲“公投通過”……
三、假如有一天,有市民提出要“修改基本法”……
        並且要限制新移民申請社會福利之居港
        年限及資格……以及要限制“中國內地公民
        和外國公民”來港定居之居港資格……
        甚至限制政黨籌款和候選人資格……
        並且在“公投通過”……
四、假如有一天……有市民提出要扩大
        “綠化帶”……並且預留土地搞農業……
        並且在“公投通過”
五、假如有一天,有市民提出“限購汽車”和……
        在早上繁忙時段和下班時段……
        “禁止使用私家車代步”……
         並且实施“道路使用收費机制”
         並且要取消“外傭政策”……
         改行“本地托兒及安老服務”
         並且在“公投通過”
以上“公投題目”?
就足以令政府陣腳大亂……
“香港大財閥”又媽媽聲……甚至要向“北京”告御狀……
而“泛民”又唔可以利用“綜援阿公阿婆”……
“新移民”和“外傭難民”搞司法覆核去呃飯食……
“泛民”必定反对……
只有咁嘅制度……
“泛民”先至有得玩下去……
“黃毓民”
“蕭若元”
“梁国雄”……
先至可以繼續当“輿論領袖”……
扮吓英雄……
佔領“道德高地”……
無計……
“香港政客”私心太重……
泛民班友……
喜歡当“導演”……“編劇”……“監製”……
而操控著充当“演員”之市民……
無得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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