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5日星期六

講起“提名权”和“投票权”……

講真……
“中國中央政府”成鬼日話……
就算在2017年真係要落实……
“普選香港行政長官”……
都要“愛國愛港者”為主体……
唉!
痴線……
呢句廢話嚟架啦……
最慘……
在“香港”……
全是“美國”和“英國”收買及控制下之
“汉奸走狗”和“港英餘孽”……
点搞呀?
仲有……
“泛民”……
一、对內利用“傳媒”和“学校”向市民和学生進行
       “地獄式洗腦”……
        企圖令“香港”族群分裂及令港人長期“反中抗中”
二、对外又勾結“美國反华勢力”及“台灣反共勢力”
       对“香港”進行“政治滲透”,並且大力干預
       “中國內政”……
三、又支持“受美國國會資助之法輪功”顛覆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和“香港特區政府”……
四、对於“中國”……“泛民”又支持受“美國支配”
       之“反對派”(如劉曉波夫婦)呢類汉奸走狗
       ,並且年年在“香港”透過搞“六四紀念晚會”……
       凝聚“中港及海外反华勢力”……目的就是煽動
       “香港人”和“中國內地”……以及“海外华人”……
       企圖掀起革命……
       去顛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和
       製造“香港獨立”……
五、对於“香港”……“泛民”又利用市民
       打足十場八場之司法覆核(如港珠澳大橋
       和焚化爐事件)……為反而反……
       又大力摧毀“香港法治”……
        及勾結外人(外傭,新移民和難民)
        透過司法覆核去搗香港米……
        又凡“香港特區政府”推出什麼政策……
        (如建中区軍事碼頭,新界東北發展計劃……
         建第三條跑道,建焚化爐和河套区發展)
        一係又用司法覆核或者用其他方式
         加以阻撓及用“司法干預”去“癱瘓政府”
         令政府無法施政……
講真……
在“香港”………………………呢班“泛民”政客都唔係路……
講“愛國”……“泛民”政客只愛“美國”……只奉“英國女皇伊利沙伯二世”為佢地“事頭婆”……
又只會聽命於“美國總統”及“美國駐港澳总領事”行事……
甚至去埋“美國”接旨和聽訓示……
更有甚者……
只會对“中華民國政府”效忠……
只会認同“中華民國”历史國情……
总之……
“中國國民黨”及“中華民國总統”放篤屁……佢地都話香……
有D人甚至奉“日本”和“歐洲”先至係佢地之“祖國”和真正老闆……
故此……
如此“香港政客”既不“愛國”又不“愛港”……
唔係只熟讀“中國历史”就叫“愛國”……
而是“發自內心”……“对國家有種感情”……
“並对國家的尊嚴必須要維護”……
“利用自己知識技術和金錢去改造國家及推动国家历史發展,甚至利用自己所学知識經驗去改變國家無數人之命運”
並且对国家多些“包容”和“寬恕”……
這才是真正“愛國愛港”之所在……
仲有……
咩“提名权”要搞“公民提名”?
妖!
D港人鬼知D政客係乜水咩?
要提名……
是否真的“全港七百萬市民”一起提名……?
或是……
“全港三百萬選民”一起提名呢?
再者……
到時只有“少數港人”去投“提名票”……?
又係什麼“港大民意調查”及“傳媒”在
“洗腦”下……
呢班港人最終俾“政黨”操控……
又会出現“造假”情況……
再者……
“提名权”和“選舉權”当然要分开啦!
痴線……
与其係咁……
不如“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
学“美國”咁……
由“全港三百万選民”投票選出“1200个選舉人”……
再由“選舉人”選出“香港新一任行政長官”……仲好……
多此一舉……
話明“提名权”……
当然不是由“香港市民”推薦出嚟……
而係由“獨立評選团”……經“公平考核……測試及实戰一番”……
“而且擁有龐大民意支持”……
才會提名出優秀候選人……
而最後由“選民”投票產生新一任行政長官……
当然……
“香港”盛行“大佬文化”……
“重私利又要犧牲民眾利益”……
“又愛內鬥”
“又甘做汉奸賣國贼”……
“無包容和寬恕”
又欠缺“卓越治港能手”
又点会提名出“有能而又無私之行政長官人選”呢?
故……
支持“中國中央政府”利用“行政長官提名委員會”去篩走“汉奸走狗”……
支持“愛國愛港及真正為市民服務”之“香港人”出任行政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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