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7日星期四

唔該!請“香港特區政府”立刻解散“監警会”……

痴線……
我今天睇到段新聞……
話“監警会”質疑“香港警方”制定“辱警指引”……
痴線……
好老实……
“香港警察”都容忍呢班市民耐啦!
今次……
“香港警务处”終於肯制定“辱警指引”……
的確是一大進步……
而且……
“香港警务处”提出埋修改“警察條例”和“公安條例”……
一旦有市民向警察進行辱罵……
“香港警察”可以对市民作出不同程度之“起訴和懲處”……
仲有……
呢班“監警会”各委員……包括埋主席……
真係食Q咗屎……
又壞Q晒腦……
講真……
一个人講“粗話穢語”……
不是“言論自由”……
更加不是“表達訴求”……
而是“語言暴力”……
是一種“漠視人格尊重”之語言暴力……
有時……
講起“暴力”唔一定是用“肢體行為”令“別人身心受創”……
而且“不適當使用語言”亦使“別人身心受到創傷”……
仲有……
真係好唔明……
“香港警务处”点解要向“監警会”跪低……
痴線……
市民向“香港警察”講“粗話穢語”進行辱罵……
“香港警察”竟然話市民唔犯法?
有無搞錯……
要明白……
一般市民是在“香港警察”執勤執法時……
遇上衝突……先会講“粗話穢語”……
正常來說……
是犯法行為……
“香港警察”应即時予以“刑事拘留”……
好心学吓“中國內地”之公安“鎮暴手法”啦……
仲有……
連“遊行集會”之“社运分子”……
佢地刻意对“警察”講“粗話穢語”進行辱罵……
亦要即時予以“刑事拘留”及“強制勞動改造”……
痴線……
乜都唔係?
咁“香港警方”制定“辱警指引”有咩用?
制定咗又怕事又唔敢執法……
擺明呢个“監警会”各委員及主席是和“泛民”有“密切关係”……
再唔係“民主黨”或者“公民黨”……
“泛民”專門“破壞法治”……
依家仲要“廢埋警察武功”……
真係政府有必要廢除“監警会”……
無謂俾“泛民”有机会搞事……
有“泛民”一日……
“香港”当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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