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8日星期日

講开“待用飯”問題

我早前睇到新聞……
唔止係香港……
就連中國內地都有……
講真……
单係依靠“食肆”去推動“待用飯”有Q用咩?
你估“食肆”資源無限咩?
“食肆”老闆好叠水咩?
唔使“燈油火爉”呀?
咁搞法?
“食肆”食都食窮啦……
而且……
無啦啦……
“食肆”廚師和员工又要“疲於奔命”……
“搞至压力爆煲”……
到頭來……
搞死“食肆”老闆……
搞死“食肆”员工……
仲有……
一个食肆……
可以幫到几多人呢?
故此……
政府是有向“国民”納稅……
為何?
政府索性动用“公帑”……
搞个“公眾廚房”……
由政府聘用“廚師”……
親自烹調各種菜式給“有需要国民”……
其實……
香港特區政府都可以做到……
先由“營養師”製作“適合老人家之營養餐单”……
製作出数十份……乃至数百份食品……
直接聘用車隊和运輸工人……
將食品直接送到老人家居所仲好……
一舉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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