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8日星期日

講起“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落区遭“暴民”襲擊

我早前睇到段新聞……
話“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率領眾“特區官員”落区
聽“民意”……
但往往遭到“暴民”伺候……
究竟……
何解?
梁振英是否有咩得罪班“暴民”地方呢?
因為“香港”是“中國”統治……
班“暴民”就要反到底……
講真……
假如呢班“暴民”……
有“理想”又有“对社会有承擔”……
為何唔理性呢?……
仲有……
在世界發展……
唔係依靠“暴力”就可以令世界走向“改變”和“進步”……
而係要靠“知識”去改變社會……去改造国家……
由此可见……
睇见呢班“暴民”……
逢见政府就反……
见到“香港行政長官”或者“香港特區司長局長”……
係度“喊打喊殺”……
“叫口號”……“甚至出現暴力行為”
唔只咁……
单係睇新聞见到有“暴民”趁“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
落区做“諮詢”之机……
“暴民”在場又“叫囂”……
最离譜就係……
有“暴民”竟然用“雞蛋”擲向“香港财政司司長”曾俊华……
仲要令“曾司長”中蛋……
而且……
之後……
几場“諮詢会”連續遭到“暴民”伺候……
睇见咁嘅情況……
令我感到心酸……
反映……
香港实在不適宜搞“民主”……
何解?……
因香港人和中國內地無咩分別……
一、好內鬥
二、心胸狹窄
三、無寬恕之心……
四、無包容……喜搞一言堂……排斥不同意見……
五、愛做秀
六、乐於做別国汉奸……收了別国利益……
       就勾結外國勢力去顛覆自己国家政權
七、又小器……
八、唔愛國之餘……又散播仇恨思想……
九、而且存在著階級意識
以上問題……
即使……
香港实行無限制“行政長官”和“立法会”全面直選……
又係出現两种問題……
一、選出嚟之香港行政長官及立法会議員多為
       無能之輩……結果香港日日有动亂……
       香港警察又要“疲於奔命”咁应付“群眾示威”……
       又要勞煩中國中央政府出手幫香港“平亂”
       而香港“行政長官”好似“走馬燈”咁……
       換完一个又一个……
       最終……所有“投資者”要撤離“香港”……
       香港变為“死城”
二、也令英美反华勢力有机可乘……
        趁機扶植“代理人”出選“香港行政長官”……
        实行“间接統治”香港……
再者……
香港实在太多“低技術低質素”之市民……
实在“太受政治左右”
“亦受有心政客煽動”
好容易又做了“泛民政治工具”
咁樣搞直選“特首”?
会“公平公正”嗎?
再者……
香港人对政治漠不關心……
政客“好玩暴力及玩內鬥”
唔“增值自己”
香港又点会選出一个有能力又可以帶領香港走向繁榮之行政長官呢?
“暴民”如此恶行……
又唔用“知識”改造社会……
只會打倒這,又打倒那……
香港玩完……
仲有……
基於……
以上“暴民”之恶行……
希望香港特區政府……
可以修改“刑事訴訟條例”……
凡有“暴民”在“公眾場所”進行搗亂……
香港警務处一經查獲……
而且……
有晒“人証物証”及“有埋CCTV和电视錄影”
香港警務处可向法院申請手令……
又或者由“警務处处長”下令將
搞事“暴民”押入“監獄”……
接受“強制勞動”及“再教育”……
而刑期多寡由“警務处处長或者法院法官”親自核定……
咁先至做到“治本”

所以話呢……

香港特區政府真係“失Q敗”

“暴民”係度搞事……

政府卻“束手無策”

換轉在“中國內地”……

班“暴民”係度搞事?

老早就“被消失”

晨早就俾“中國公安”拉鬼咗啦!

坐監坐到屎忽都开花咁滯啦……

香港警察“太軟弱”

香港法官“太仁慈”

真係香港已死!

故……

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应修改“警察條例”……

授權警察对足以構成“危害社會安全”又“聚眾搞事搗亂”之暴民……

可以对涉事者進行“刑事拘留”……

由“香港警務处处長”親自決定其“拘留刑期多寡”

就係香港太自由开放……

才令班“暴民”得以製造“亂局”
再者……
一个人……
無論国家由誰人執政……
最緊要做好自己……
繼而用自己知識長处去影響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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