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剛睇到段新聞……
話“香港警務处”為咗有效咁规管“違例泊車”……
建議……“香港特區運輸及房屋局”
由罰款320港元升至450港元……
妖!
有差用咩?
D長毛飛……
揸住架“波子”……“平治”……
爛鬼貨VAN
在條街上左穿右插……
明知有D路面唔可以泊車……
有晒牌列晒“禁区”時間……
佢地都照泊可也……
仲係泊足成日……
吹得佢地脹咩?
妖!
香港交通警察係咁抄佢地牌有鬼用咩?
又係320港元……
佢地又係当做“善事”咁嘛……
加到450港元又如何?
班“長毛飛”又係当做“善事”囉……
無用架……
香港警務处要加几多罰款……
都唔会“治本”……
仲有……
搞至香港咁鬼塞車……
我D小市民連等巴士搭都難过登天……
企到变化石……
都未见巴士到站……
就係香港“私家車”太多所致……
故此……
香港特區政府必須從“車輛管理”中入手……
一、政府必須限制汽車入口……
二、政府必須提高汽車價格……
点提高?
(1)將“汽車登記稅”加至100%
(2)二手汽車買賣都要重新
登記,並要繳納“登記稅”
(3)对購入10万港元以上汽車……之車主
必須向其徵收50%以上“奢侈稅”……
三、实行“电子道路收費”亦可行……
必須在繁忙時段推行……
每次收取一百港元或以上……
四、政府是否可以考慮……
將“香港駕駛執照”上1,2牌……
分开……
故“私家車駕駛執照”以单獨形式
簽發……
五、政府可以在繁忙時段……
实施車輛分流管制……
规定只有“商用車輛”
在這時段行走……
但需要乘私家車上班之車主……
可以向運輸署申請“特別許可証”
講真……
政府只要提高“汽車有关稅率”……最基本達100%……
再加仲可以……
故此必定令“車價”升至爆灯……
也令“中產階層”市民買車意欲下降……
迫使其轉搭“公共交通工具”
仲有……
政府在適當時候……“停發汽車牌照”……又或者“只簽發香港駕駛執照中的2号牌”……唔簽發“1”号牌……
咁又可以杜絕私家車數目过多情形……
仲有……
政府可以利用地下空間……
搞更多停車場广場仲好……
又或者……
有D人購買一部私家車……是原價買入……
怎料……
佢轉頭又買多一两部私家車……送俾自己仔女……
佢自自然然……抽稅抽多D……
起碼成50%以上稅率……車價必定过200万港元以上……
仲有啦……
“汽車登記稅”不应以車價作計算……
而是以“人”之收入多寡作計算……
你收入高……又係億萬富翁……自自然然納稅高D……
好似……
新加坡所搞嘅“擁車証”都值得仿傚……
例如……
香港為例……
你係車主……買張“擁車証”要成200000港元……
為期五年……
必定令港人唔想買車……
轉搭“公共交通工具”……
不过……梁振英政府唔会做……
立法会議員唔想得罪“選民”
故唔同意
政府怕咁做会“官迫民反”
決定向市民跪低……
2013年12月12日星期四
与其港警要规管“違例泊車”,不如由政府规管“車輛進口和行車量”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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