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5日星期四

為何香港警務处唔設立“森林警察”呢?

我剛剛睇到一段網上新聞……
話家陣有港人在“郊野公園”內……
經常“亂砍伐樹木”……又“亂咁生火”
呢班友係度“破壞生態”……
又搞到成个“郊野公園”又“污煙瘴氣”
但係往往就欠缺“有效管理”
我係呢段網上新聞中
只有“傳媒”發現佢地之“惡行”
而沒有“政府人員”去“檢舉”呢?
究竟……
班“政府人員”去了那兒呢?
故此……
香港就算有“郊野公園條例”都係廢嘅……
妖!
罰則又低……
判刑又低……
埋單計數唔超過三万港元和唔超过三年監禁刑期……
仲要吓吓要人舉報……
政府人員先至做嘢……
咁就死得……
再者……
香港嘅法官在全世界來說……
算是好仁慈……
看看“区議員”和“立法会議員”……
“社运人物”……“社會名流”……
犯了法……
往往又受到了……
法官嘅“呵護”
最後“作出輕判”了事……
甚至連“入獄”都唔使……
故此……
有“法”就等於“無法”……
希望……
香港唔好只係有“漁農自然護理署”咁就搞Q掂……
講真……
近日又有……
“大嶼山有人駕車撞死牛事件”……
“新界(鄉事派)玩嘢事件”……
絕對有理由……
香港特區政府必須設立“森林警察”……
一、可以有效咁防止“港人及中國內地遊客”
       破壞“自然生態”
二、又可以幫手種植樹木及植被……
三、又可以保護郊区动物之安全,免受被人襲擊……
四、並且充当“导赏员”及“防止自然生態破壞指戰员”
五、全力保護香港海洋生態資源……
当然……
就算真的有了咩“森林警察”……
都要开“自动波”……
主动“揾問題”……然後“找答案”……
講真……
梁振英政府要做唔難……
只要在“香港警務处”撥出資源……
增加一两万警力去組建“森林警察”亦唔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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