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0日星期五

究竟香港行政長官是否需要年年提出施政報告呢?

妖!
有時好有懷疑……
究竟……
香港是由“行政長官”管治……
還是由“法官”統治呢?
講真……
施政報告……
在英國香港殖民地年代……
“英國駐香港总督”……
年年向“立法局”提交施政報告……
好奇怪……
竟然……
無人敢反對港督提出施政報告……
“港督”提出什麼政策……
“立法局”議員照做……
而港人又無咩点反對……
但是……
在1997年7月1日……
香港回歸中國……
香港行政長官……
唔理董建华又好……
又或者曾蔭权又好……
香港行政長官逢親……
在施政報告又好……
提出什麼政策……
泛民卻利用市民……
借此找政治議題……
並協助市民申請法援……
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
都有几單啦!
一、居港权事件……
二、民間电台非法广播事件
三、在囚人士爭投票權事件
四、莊豐源事件
五、焚化爐事件
六、港珠澳大橋事件……
七、外傭居港权事件
八、綜援人士在房屋署免租期間要社會福利署退回
        公屋租金事件……
九、中國內地新移民在居港未夠七年爭綜援事件……
十、免費电视服務牌照發牌事件……
十一、香港非華裔難民爭取在港工作权事件
十二、政府提出修改“立法会條例”禁止“立法会議員”
           辭職再選事件
十三、“立法会主席”就議員出缺進行“剪布”事件
十四、政府將龍尾湾改建人工海灘事件
十五、“立法会議員”因犯法而被法庭定罪判監喪失
           “立法会”議席事件
十六、“立法会議員”因犯法而被法庭定罪判刑而
           不能參選下屆“立法会”選舉事件
仲有……
所有……
香港现有法例規定……
而且……
香港行政長官提出之政策基本上合乎民意……
有晒政策規定……
可惜……
剛剛……
香港行政長官提出什麼政策……
泛民政棍轉頭又利用市民……
先申請法援……
後由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
最後又用“終審法院”五位法官及“高等法院”法官……
用裁決去推翻政府之決定……
唉!
有時……
真係梁振英可憐……
政府連發几多个“免費电視服務牌照”……
行政長官都無权話事……
又係要“法官”裁決先算數……
仲有……
政府又打算扩建第三條跑道……
又或者政府在香港边境“河套区”搞基建……
又唔知道……
泛民為咗選票……
是否会利用市民再申請法援……
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
真係……
痴Q線……
泛民班友……
完全漠視香港“三权分立”之意義……
吓吓由法官作主
咁政府仲用公帑養“立法会”七十个議員幹什麼?
不如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兼任行政長官仲好啦……
講真……
政府做親咩嘢……
都有政府律師……
又或者有“律政司”
睇过晒……
合乎法律程序……
先至可以制定政策……
而且……
事前又進行广泛諮詢……
而且……
又有“立法会議員”同意……
係合情合理……
咁搞法?
不如叫“香港行政長官”唔好年年……
提出“施政報告”……
反正……
行政長官提完政策……
轉頭又有泛民政棍利用市民……
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
用法官裁決去推翻政府之決定……
咁不如……
以後……
“香港行政長官”唔好再發表“施政報告”……
改由“香港終審法院”五位法官……
親自制訂政策……
甚至……
制訂及修改法例……
泛民如此喜歡法官一人獨裁……
唔喜歡“民主協商”
不如……
行政長官都唔使選舉……
全由“中國中央政府”任命……
法官兼任“行政長官”和“香港特區各司司長各局局長”
連“立法会”解散……
由“香港終審法院”五位法官做集體決策……
而“香港高等法院各法官”和“香港七所裁判法院各裁判官”……
和“总裁判官”分管香港各区工作及經濟民生工作……
一舉两得……
泛民政棍……
滿意啦!
最搞笑……
泛民政棍從來有心亂港……
並無有心提出建設性建言去搞好香港……
什麼都擲俾法庭处理……
問題仲係度……
只会苦了市民……
玩唔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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