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日星期四

妖!香港特區政府仲提咩政改諮詢?……勁多餘!

老实講……
香港本身又缺乏“治港人才”……
連有“智慧型”頭腦嘅人都無……
点普選行政長官呀?
而且……
泛民班友……
搞个“真普選联盟”真係無Q謂……
講真……
呢班友……
佢地內心根本上唔想香港搞民主……
都唔知几想“香港特區政府”存在……
仲要背後有“中國中央政府”照住……
極之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存在……
老实講……
假如……
香港無咗“特區政府”
中國無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
“中國共產黨”?
心想……
泛民班友边有“共同目標”放嘴砲呢?
有民主……
中共肯开綠燈……
唔用“行政長官提名委員會”机制
仲大鑊?
何解?
因為……
香港一旦实行民主……
香港即刻“爆發內戰”
講真……
泛民本是“烏合之眾”……
又無料……
又过於陰謀詭計……
又吃美國奶水湊大……
而且……
呢个“真普選联盟”……
不倫不類……
來來去去……
班友只係借“民主”去呃飯食……
著數要攞到盡……
而且……
組織又鬆散……
又四分五裂……
各懷鬼胎……
勾心鬥角……
如果香港有民主?
在沒有中國中央政府干預下……
自由咁進行行政長官選舉……
立法会七十个議席全部直選……
心想……
香港泛民建制两派……
日日打到七彩咁滯……
看看……
泰國就知啦……
泰國無咗泰王?
無咗泰軍?
泰國肯定唔会有“騷亂示威”咁簡單……
而係……
泰國各派系动員群眾……
組織民軍……
实行發动“武裝革命”……
令泰國連連內戰……
日打夜打……
泰國必定走向分裂局面……
回頭看香港……
一旦香港無咗“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睇住?
都几大鑊……
何解?
香港政客有三点:
一、無包容
二、無寬恕
三、無反省
仲唔大鑊呀?
好彩依家有“中國中央政府”背後撐住……
香港有咩危機和經濟民生問題有中國中央政府幫手解決……
假如無中共睇住?
有两点……
一、香港人口太多……無法生存
        而且面對中國中央政府对
        香港实行經濟制裁……
        因香港無工业無農業……
        只有服務業……
        点生存点發展?
二、中央政府成弱勢……
        地區坐大……
        政黨又分裂眾多派系……
        連連政爭……
        甚至……
        組織武裝部隊……
        搞革命……
        令香港無法發展和施政……
        香港行政長官或者总統总理……
        好似走馬燈咁……
        換來換去……
        只會令美國或者联合国介入……
再者……
泛民有時真係有点兒人格分裂……
把口又講到点为市民爭取“社會公義”
点為人民爭取“当家作主”
反过來……
泛民又做出惡行……破壞社會和諧穩定……
如……
又打了多場“司法覆核”……
摧毀“香港法治”……
製造“法官治港”和“司法獨大”……
問心……
“居港权事件”和“双非事件”……
中國中央政府老早在香港基本法第二十四條……
已就“香港居留權”作出定義……
“只有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之父或母在香港所生子女才可以擁有居港权”……
但泛民法官偏偏“要亂判亂解釋”……
誓要將原有“基本法”及“入境條例”所作之居港权定義全部推翻……
令香港製造麻煩和湧現大量問題……
仲有……
連政府搞基建……
建條港珠澳大橋……
連建焚化爐……
發展新界東北……
將大浪西湾和其他郊區納入郊野公园範圍……
泛民咩Q擲俾法官裁決……
再唔係又煽動群眾作亂……
一、阻基建
二、阻發展
三、破壞法治之餘……
       又破壞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体制……
既然……
泛民無心建港……
卻有心亂港……
看看……
近日有关終審法院“新移民要居港滿七年才申領綜援”審理……
竟然……裁定政府違憲……
又係泛民傑作……
令香港变咗做福利港……
迫政府向市民加稅……
新移民更加依賴政府救濟……
令政府在社會福利上变成“無掩雞籠”……
令香港勞動人口減少……
港人工作意欲下降……
寧願接受政府救濟……
你話啦……
泛民几咁PK先得架……
故此……
希望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
停止搞香港政改……
一、立刻制訂“国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
二、立刻提請中國全國人大常委会……
       解釋……甚至修改基本法……
       实行由香港行政長官一人獨裁……
三、而且……政府必須修改“刑事訴訟條例”……
       及“公安條例”……
       將泛民班友凡利用“執法机关”和“司法机关”
       去打亂政府施政和否定法律……
       警察有权將其長期拘留……
四、政府必須禁止所有無意義集會示威……
       並且禁止工人学生“罷工罷課”
五、政府必須收回香港各級法院自主权……
       法院法官必須聽命於政府……
       法官裁判官必須維護政府体系和
       按照政府意旨執行……
六、政府組織“秘密警察”……
       对互联網及香港政黨市民之行為言行
       進行監察和有必要予以拘捕……
七、政府必須搞个“授權法”……
       將立法会所有职权移交俾
       香港行政長官会同行政会議行使……
       並且廢除“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條例”
因香港太自由……政府又無能又弱雞……
只有……
实行控管政治……
收緊人民自由度……
限制民主
嚴厲法制
由政府以精英為目標实行单一統治……
香港才有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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