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0日星期五

有关版權(修訂)條例之我見

我本人是絕對支持政府修訂版權條例,講真,這條法例重點就是将二次創作(即係惡搞行為)列為刑事化……
唔講唔知,泛民班友表面上咁公開反對只係純粹做SHOW,為了討好選民,騙盡選民之選票……
但佢地內心卻不知几想政府立刻通過呢條版權(修訂)條例,講真,換著泛民班友,佢地D圖D相,甚至所寫之文章或且漫畫歌曲广告卻被一眾網友惡意攻擊及更改,甚至惡搞醜化泛民政客,你估泛民班友点睇?
必定火爆,仲要怒火中燒咁鬧爆班惡搞網民,甚至搵律師告人告網站………甚至支持政府在版權修訂條例內加入更嚴厲之條文,实行要将喜歡惡搞網民变順民。
故此,泛民班友唔好扮晒自己好民主好寬容,实际上泛民班友極之心胸狹窄,又短視,只會急功近利,容不下批評,又喜歡獨裁玩鬥爭,所以泛民班友唔該收聲啦,無資格代表港人,只係純粹替主人服務,做門口狗。
故個人創作必須受到尊重,自家創作作品不是二等次貨,借問聲,有边個將自己心血結晶隨隨便便咁俾其他網民惡搞再惡搞至不倫不類,又不似人形呢?
当然無人喜歡咁啦!只是班搞創作及演藝嘅人唔想得罪市民,才假惺惺話要反對政府修訂版權條例,但佢地内心都唔知几想政府修訂版權條例以阻歪風……
拆穿佢地西洋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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