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2日星期日

香港特區政府应設立全民性公投……

我覺得,家陣香港立法会議員和区議会議員都廢廢地,又不会做实事……
故香港市民依靠呢班立法会議員或者区議會議員咁就死得啦!
一來班議員又無能力,二來班議員只愛做SHOW。
故希望香港行政長官提出設立公民投票條例,在必要時,政府可以透過全民公決去解決香港經濟民生問題……
当然,除了不准利用公投去变更香港原有政治体制之外,什麼都可以用公投解決各項民生問題……
第一,就如政府交俾立法会審議之有利民生議案不獲
           通过,政府可以交由全民公決去決定是否否決
           立法会之決定。
第二,政府可以交由市民自行就自己区内之民生問題去
            定出特定議題,再定出日子舉行全民公投去決定
            是否推行……
第三,而政府可以透過全民公決去罷免瀆職之立法会及
           区議會議員……(如基本法第七十九條有相違背,
           香港行政長官可以和中國中央政府商討,又或者,
           必要時,提請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第
           七十九條進行釋法,以確定可以由公民投票方
            式去罷免廢柴議員。)
总好过,香港成鬼日俾班泛民及社运激進派等少數派壟斷及玩晒,連市民都無佢地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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