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香港特區入境條例不足保障香港可以吸納優質外國移民和中國內地公民本來港定居……
只規定軍人……外籍家庭傭工及持有外國旅遊証件來港旅遊之外國公民……
仲真……在入境條例內有四点由处长批出居港條件……实在好鬼白痴……
第一,他是否在香港有慣常居所。
第二,其家庭主要成員(配偶和子女)是否在香港。
第三,他是否有合理之收入。
第四,他是否按照法律繳稅。
以上四点……恐怕在世界上無一个国家訂立移民定居資格会如此輕鬆……
講真,難怪……呢條入境條例可以掉進堆填区,如此寬鬆之條件……
阿猪阿狗都可以成功居港……
基本法第二十四條和入境條例实在侮辱港人之智慧……
假如……香港特區政府有急屎……
可以擲出三点建議用作考慮……
第一,由香港行政長官親自出馬,和中國公安部商討,
由香港特區駐中國內地四個辦事處(仲可以加
多几個都仲得)接手辦理中國內地公民來港旅遊
和移民定居申請事宜。
第二,香港特區政府必須另行立法,設立移民條例,
連中國內地公民亦受該條例管制……
並且列明:
(1)經濟能力
(2)工作技能
(3)無任何犯罪紀錄
(4)是否擁有本国应用語言之讀寫技能
(5)是否熟悉本国历史文化
(6)是否在本国作出各種貢獻
(7)是否在本国投資不同行業
(8)是否在本国擁有資產
(9)是否在本国和当地人結婚
(10)是否有親屬在本国居住
講真,要有咁嘅條文限制,先至可以吸納
優秀人才移居香港。
第三,香港特區政府应廢除七年限制,並且,
取消每天150個单程証名額……
实行綠卡計劃,是照全球各國公民來
香港暫居及工作提供方便……
但不設年度限制……
仲要要求中國全國大常委會解釋香港
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確立只有父或母
任何一方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在港生仔
生女先至擁有香港居留權,從而正式
推翻在2001年終審法院关於莊豐源案
之判決。
講真,鬼叫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國的一个特別行政區,是中國領土……家陣,北京是老闆,握有实权,而香港行政長官只是打工仔,試問,香港行政長官呢位打工仔敢唔敢要北京政府呢個老闆提出改变遊戲規則……呢?
心想……当然不行,只有中共中央政治局七名常委話事……香港行政長官毫無实权……
無計……泛民及建制两派政棍為咗選票,唔理香港經濟民生之沉重負擔……疯狂咁引入移民,又幫這又幫那申請爭取居港权,以求更多選票……
原來,政客為了選票就要漠視民生……
出賣港人利益前途……
悲哀!
2013年9月26日星期四
香港必須訂立嚴厲移民定居篩選制度……
訂閱:
發佈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