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30日星期一

講开外傭加人工单嘢……

妖!個政府都痴Q線……一係就全面取消外傭輸入……但咁做又怕得罪中國中央政府……二係……就係实际D……逐步停止輸入外傭……实行家務助理本地化(俗稱“港傭”)……由香港志願团体……再由政府資助……只需家庭若需要這種支援服務(包括家務助理,物料供應和現金支援)……家庭成员只要每月付出不少於二千港元家居服務費……
咁就可以為家庭提供家居照料支援服務囉……
仲有……志願团体和政府会定期派員跟進家居照料工作進度……以及物业维修支援……
而且所有物資供应全由志願团体供給……毋須由家庭僱主供給……
当然……梁振英政府唔会做,因怕咗泛民……怕咗黃毓民
講真……班外傭真係太貪得無厭……之前……外傭勾結泛民爭取居港权……俾終審法院判外傭敗訴……
外傭條氣唔順……就話要僱主加人工……講起都谷Q氣……又多Q餘……
第一,外傭攞工作簽證來港打工……可以
           咁講,家庭僱主已對佢地实行“全包宴”
           咩鬼都包……唔覺外傭在生活上遇到什
           麼困難……待遇仲好过香港本地勞工。
真係……外傭实在車大砲……令人噴飯……
仲有……外傭在家庭僱主身上賺埋賺埋D人工……到最後又係攞番去俾祖家屋企人……係度講緊廢話……
咁香港家庭僱主咁就間接咁用錢支援菲律賓,印尼,泰國和孟加拉等国佢地生活環境……呢D家庭僱主真係夠晒偉大……
仲有……仲要僱主俾埋膳食津貼成920港元……?
有無搞錯?
而且……政府傻到仲要將3920港元加至4010港元?
咁即係同搶錢無咩分別……
政府只識打劫市民荷包……死得!
政府只識做孤寒財主……成鬼日要家庭僱主俾晒……政府又知唔知父母仔女在外面打工賺錢几咁辛苦呀?
賺埋賺埋都俾晒屋企……俾晒BB……仲俾多D人工予外傭?有無搞錯呀?家陣外傭有几慘呀?家庭僱主照顧晒佢地……仲唔心足呀?家庭僱主無義務養埋佢祖家成家人……
一係,两者選其一……家庭僱主既然對外傭咩鬼都包,咁不如唔俾人工……只係提供生活津貼……有支援佢就OK……
二係,家庭僱主唔会再對外傭有咩“全包宴”,只俾外傭一定工資……但要外傭“食自己”。
至於……政府必須為外傭質素提供監察……
外傭在港犯法……
外傭在港家庭照料技巧欠缺,而屢次俾家庭僱主投訴……
外傭在港參與工会和政治活动……
以上政府可以有权拒絕簽發“外傭工作簽証”來港打工。
講真,外傭在香港亦受僱傭條例保障……咁何解外傭在最低工資外……仲可以有其他福利(包括僱主提供包食包住)……為何……香港本地勞工就除了享有最低工資外……其他福利就沒有……咁不如香港特區政府立刻修改僱傭條例……加入本地勞工可享有所有应有之福利(包括包食包住……甚至連睇医生住院都由僱主支付)……而要在該條例上規定僱主必須向僱員提供所有福利……
否則……政府有权向僱主提出起訴……
假如,梁振英政府有無膽量做到咁樣?
就係……
咁就政府在僱傭條例列明……外傭除了享用最低工資外,什麼福利都不獲僱主強制提供……
假如,梁振英政府咁夠薑去修改僱傭條例和入境條例……去削減外傭所有福利待遇……
咁就証明行政長官梁振英有勇有謀……
做唔到?
梁振英就係懦夫!

林鄭指多建公屋可扶貧……

妖!多餘……香港特區政務司司長兼扶貧委員會主席林鄭月娥話多建公屋可滅貧?痴Q線……又係得個“貧”字……唔通有公屋住就会發達咩?又係一世捱窮……打死一世工……
講真,依家D公屋制度好有問題……何解?
第一,政府直至依家都唔肯恢復番租者
           置其屋計劃……玩嘢咩?仲有,
           我住在公屋(广田邨)都無保障啦!
           到了父母百年歸老……做仔就要
           交番公屋單位出嚟……自己又要
           揾屋搬……都几徬徨架!
     
(1)香港房屋委員會应該立刻恢復租者置其屋計劃,
     由公屋居民可自由決定購買番自己公屋單位……
     又或者繼續租住公屋單位。
(註:香港房屋委員會只允許年邁夫婦繼續租住
公屋單位,而年青人,甚至年輕夫婦必須購
買番自己公屋單位。)

(2)香港房屋委員會应恢復番公屋住戶世襲制,
     可由子女繼承黐父母之公屋單位。

(3)而香港房屋委員會在計算公屋住戶入息時……
    唔好咁保守啦!
    而应該照計番最低工資合法時薪……
    即係30×12=360港元……而360×30=10800港元……
    总之……唔以家庭為單位,是以個人為單位。
    唔超过10800港元工資就行……
    再者……那些本身坐擁財產達一百萬港元或以上……
    之公屋居民,香港房屋委員會不应該再對佢地
    進行懷柔政策,应改行高壓政策……
    实行強遷迫遷政策……
    亦可以騰出空置公屋單位俾有需要嘅人……
    香港房屋委員會只顧一味向富戶收取
    市值租金無用,佢地係唔会搬走……
    多多都俾得起……
   
講真,假若香港房屋委員會真的決定出售公屋……假如定價是一百万港元……香港房屋委員會会否資助当中五十万港元……其餘五十万港元由公屋居民分期付款……咁自己供滿咗就可以做业主……咁就一世擁有屬於自己之物业……
唔使流浪街頭……

仲有……家陣在香港有地都賣晒俾地產商啦……仲边度有咁多土地建公屋呢?
不如……政府考慮动用公帑收購市区D舊楼再改建俾低下階層市民居住之公營房屋仲好啦!

2013年9月29日星期日

講开要發牌規管劏房……

講真,香港有劏房存在……就係港人無尊嚴……而且……完全侮辱了香港人之人格……
仲有……唔明……為何政府要帶頭搞起劏房呢?
一个人唔止要有棲息之所……仲有自己活得更有尊嚴和更舒適……
仲要政府搞個咩“床位寓所條例”去令劏房完全合法化?
有無搞錯呀?
故我有三点建議:
第一,政府立刻在“业主与租客(綜合)條例”內
            恢復租住权管制條文,正式確立法定
            最高租金水平。
            並且按照地區居民生活水平,物價和
            經濟發展而訂定合理租金水平。
第二,政府立刻廢止“床位寓所條例”,並且,
           下令全面取締劏房,並立法規定,所
           有租出之单位面積不少於二百呎。
第三,政府再唔係修訂埋咩“业主与租客(綜合)
           條例”和“建築物條例”,講明以楼宇結構
          安全為由,禁止业主在单位內分割出租,
          甚至禁止在单位內進行加建或改建。
当然……我本人是反對在劏房上進行發牌規管……而係逐步消滅劏房……
仲有,堅決反對中國內地人及港人在香港炒楼炒舖……楼是用嚟住……唔係用嚟炒賣……
假如有人將買入之单位……又不作自住……又用來投資保值……政府就好应該向其徵收200%懲罰性税收……有些仲要購入十个八个物业……又唔自住唔放租……係度養老鼠……然後等待時机賣出又賺咗大桶金……
咁政府可否訂立法例……若物業持有人故意將单位長期空置……政府就有权收回這些单位业权……並以低廉租金租俾低收入市民……
唔知O唔OK呢?

          

政府確定奶粉供應足夠才撤銷限奶令……

妖!真係多餘……
在今年三月一日,政府為咗確保奶粉供應充足……
推出限奶令政策……
仲講明任何旅客或港人在出境香港時,帶咗超過两罐奶粉……一經被香港海关捉到……分分鐘就會判罰款五十万港元,以及監禁两年……
痴線……家陣人地係帶緊奶粉……並唔係白粉……
使唔使搞到有刑事化咁嚴重呀?
搞到又拉又鎖……笑鬼死人……
故只要香港特區政府訂明……只要任何旅客或者港人在進出香港時……帶咗超过两罐奶粉……咁就香港海關就有权向其按量徵收一定之关税……佢地唔肯又或者唔合作俾税……咁香港海關就有权充公其奶粉產品……唔使坐監。
甚至有些嚴重D……旅客利用貨車用盡不法渠道……從香港偷运大量奶粉產品非法运入中國內地……
香港海關有权向其控以“非法販運貨物以擾亂商業秩序罪”進行起訴……
並且一次过判罰款一千万港元……及監禁十年或以上……
無就唔該政府修訂“2013年進出口(一般)(修訂)規例……
並以此為長期之策……

2013年9月28日星期六

再講設立“貧窮線”問題……

講真,政府搞咩貧窮線……只會是杯水車薪……無实际作用……实質只為搞民粹……搶佔泛民地盤……並博取市民掌聲……
政府對市民过於照顧……派盡福利……只会害了市民……令市民無晒生產力和競爭力……
一遇危機……港人就只會坐吃山空,坐以待斃……
仲有……
貧窮原因有几点:
第一,不善個人理財。
第二,不思進取。
第三,不願自我進修提升技能和競爭力。
第四,爛賭爛蒲。
第五,無家庭計划。
第六,自己唔評估本身經濟能力,拍拖玩玩吓,
           仲要玩埋結婚,結果家变婚变出晒嚟。
第七,麻甩佬成几十岁,返中國內地玩女人,
           仲要生埋成打仔女,條大陸女在香港
           又唔做嘢,游手好閒,唔進取和只靠
           麻甩佬養佢,養唔掂就离婚……
           做成社會問題……
第八,自我放棄,然後連群結党学壞,危害社會安全。
再者……有两点建議:
第一,凡不思進取,不工作又不進修,終日
           游手好閒……之人,將不獲政府給予
           綜援金,有都要取消佢,而且中斷
           其所有一切支援,以迫使佢地揾工自修。
第二,凡長期辛勤工作,又努力自我進修增值
           去提升本身競爭力和生產力,又拒絕接
           受政府救助,靠自己去改善生话,政府
           可以向佢地發放一定数额奖金,以作
           奖勵。
講真,要改變自己貧窮生活……是要靠自己……命運始終由自己主导一切……絕不是政府可以完全改造各位市民之命運生活……而是政府提供一个良好空間……由你地自由發展……你要放棄自己……政府都無你符……幫你唔到……
仲有……政府不是一味咁向市民派福利……就可以幫到市民……反而令市民更加依賴政府……

2013年9月27日星期五

講开“貧窮線”設立之問題……

r講真,扶貧委員會又搞咩設立貧窮線……根本上,又係治標唔治本……
又話由社福机构推薦十六岁至二十五岁青年人進入企業实習……由公司資深員工對其作出指導……
睇落去算幫到人……但內有乾坤……
何解?
有三点理由:
第一,假如呢班青年人在呢D企業实習……
           是否真正学到嘢呢?
第二,仲有,政府是否保証呢班青年人在這些
           企業实習完……可以獲企業老闆長期聘用呢?
第三,是否可以協助呢類青年人向上流動嗎?
           仲有,所有企業是否可以滿足晒呢班
           年青人之就业机会呢?
講真……答案只係整色整水……仲有唔好講話要令呢班青年人向上流動……
連佢地有無飯食都成問題……仲有……公司並非学校……老闆請你來公司是幫老闆手,係要做嘢……有無一个老闆,俾份人工……唔使做嘢……只係由公司資深员工充当老師……同你呢個新仔上課……你話会唔会呢?
答案当然唔会啦!
大佬呀!人地当老闆唔使做生意呀?連下面班业務员唔使做咩?唔使出差公幹……唔使在外面接洽生意……亦唔使在公司內处理行政业務……嗎?答案是:不……佢地都忙到甩轆……仲边有時間……請你返嚟……純粹学嘢……佢地做教師指導你咩?老闆請你嚟公司……就是你有咁嘅價值……你有学識……先至請你啦!
我相信,老闆唔会咁鬼傻……請個咩鬼都唔識之年青人嚟公司……仲要揾個資深业務员教你……又唔知教到几時……假若……呢條年青人要成三年先成才……才掌握基本功……咁豈不是拖慢公司之進程……你估公司唔使搞生意咩?……只係純开班授徒咩?發夢啦你!
仲有,我入食肆廚房学廚……班廚房大佬顧住執頭執尾……又要炒餸煮飯……又要整甜品……沖泡飲品……边到有時間去教你做嘢呢?
故呢種方法不可行……
擺明政府要将培育下一代青年人之責任由僱主負擔番……
講真……政府有心培育各行業技術人才……
由政府动用公帑……選拔有潛質之年青人……直接保送入大學和香港專業教育学院接受為期三年之職业訓練……期間……除了免学費……仲要個個月有政府津貼……以解決佢地燃眉之急……並且……在佢地学成之後……再經由大學、政府和僱主三方長時間監察評估……再經大學考核和俾僱主面試和測試过後……挑選出優質人才……再推薦俾公司老闆任用……咁先至掂………… 假若……遇著無心向学……而又喜歡搗蛋…之年青人………咁香港特區政府可以向法庭申請手令……由法官下令懲教署人員將其押往監獄接受强制勞動改造及人生訓練……直至佢地成才為止……

仲有……总之唔好靠老闆……而是靠自己進修增值……才可成功………………
仲有……自己在香港創業……香港已泡和……無晒机遇……而且在香港亦存在著高租金,高成本,高工資和高生活指數……你估做生意咁容易咩?做咩都死,又俾大財团和大型品牌商頂死你……实死無生……故一世替大財做牛做馬……一世注定捱窮……
仲有……叫呢類年青人交俾公司僱主……由僱主提供实習机会?最後又叫佢地做打雜……咩鬼都做唔到……又学唔到嘢……
浪費時間。

2013年9月26日星期四

香港必須訂立嚴厲移民定居篩選制度……

講真,香港特區入境條例不足保障香港可以吸納優質外國移民和中國內地公民本來港定居……
只規定軍人……外籍家庭傭工及持有外國旅遊証件來港旅遊之外國公民……
仲真……在入境條例內有四点由处长批出居港條件……实在好鬼白痴……
第一,他是否在香港有慣常居所。
第二,其家庭主要成員(配偶和子女)是否在香港。
第三,他是否有合理之收入。
第四,他是否按照法律繳稅。
以上四点……恐怕在世界上無一个国家訂立移民定居資格会如此輕鬆……
講真,難怪……呢條入境條例可以掉進堆填区,如此寬鬆之條件……
阿猪阿狗都可以成功居港……
基本法第二十四條和入境條例实在侮辱港人之智慧……
假如……香港特區政府有急屎……
可以擲出三点建議用作考慮……
第一,由香港行政長官親自出馬,和中國公安部商討,
           由香港特區駐中國內地四個辦事處(仲可以加
           多几個都仲得)接手辦理中國內地公民來港旅遊
           和移民定居申請事宜。
第二,香港特區政府必須另行立法,設立移民條例,
            連中國內地公民亦受該條例管制……
            並且列明:
            (1)經濟能力
            (2)工作技能
            (3)無任何犯罪紀錄
            (4)是否擁有本国应用語言之讀寫技能
            (5)是否熟悉本国历史文化
            (6)是否在本国作出各種貢獻
            (7)是否在本国投資不同行業
            (8)是否在本国擁有資產
            (9)是否在本国和当地人結婚
            (10)是否有親屬在本国居住
            講真,要有咁嘅條文限制,先至可以吸納
            優秀人才移居香港。
第三,香港特區政府应廢除七年限制,並且,
            取消每天150個单程証名額……
            实行綠卡計劃,是照全球各國公民來
            香港暫居及工作提供方便……
            但不設年度限制……
            仲要要求中國全國大常委會解釋香港
            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確立只有父或母
            任何一方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在港生仔
            生女先至擁有香港居留權,從而正式
            推翻在2001年終審法院关於莊豐源案
            之判決。
講真,鬼叫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國的一个特別行政區,是中國領土……家陣,北京是老闆,握有实权,而香港行政長官只是打工仔,試問,香港行政長官呢位打工仔敢唔敢要北京政府呢個老闆提出改变遊戲規則……呢?
心想……当然不行,只有中共中央政治局七名常委話事……香港行政長官毫無实权……
無計……泛民及建制两派政棍為咗選票,唔理香港經濟民生之沉重負擔……疯狂咁引入移民,又幫這又幫那申請爭取居港权,以求更多選票……
原來,政客為了選票就要漠視民生……
出賣港人利益前途……
悲哀!

為何香港唔租用海外農地產糧?

我一直話香港平地少,要增加農業生產……香港唯有向海外尋求土地开拓……可以用租用或者購置別国土地……
我睇網上討論區……講咩中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乌克兰KSO Agro签定合作協議……並且动用十億美元租用烏克兰第聂伯罗彼得罗夫斯克地区……
初期10万公頃,之後仲扩展鸡300万公頃,租期為50年……
唔止咁,北大荒集团又在阿根廷投資使用23.4万公頃土地進行耕作……………………………………又有重慶糧食集團又动用3.75億美元在巴西投資農場種植大豆……而又动用12億美元在阿根廷投資農場種植大豆,玉米和棉花……看看中國几有骨氣…………自己国家唔夠食……耕地不足……加上又城市化……糧食需求增加……中國又唔想过度依賴外國進口糧食……故中國就揾国企在世界各地投資農業,去开拓耕地……起碼,中國仍有一定糧食基礎……唔使吓吓俾外國政府扼住中國條喉嚨……动弹不得……故中國要在国际上保有話事权,中國一定要糧食充足……人民生活安定……
講真,香港点解咁無用?其实,香港亦可以和中國合作……共同开發海外農地,大家各佔50%,而香港又可以单方面动用公帑購置海外農地或者租用海外農地都得啦!香港特區政府又可以組織志願者前往当地農田進行耕作……而產出之糧食……用貨机或貨船运返香港……咁就唔使長期靠中國內地供應食品囉……香港自己又唔多爭氣……又寧願依靠中國內地供給……加上港人喜歡內鬥,政客又乐於当汉奸去勾結外國反华勢力,從事顛覆中华人民共和國政權……以搞亂唱衰香港為乐……又不求發展……不思進取……又不求穩定……搞嘢至HIGH……咁嘅香港?两句字:玩完……

反對政府推行標準工時立法……

r講真,泛民班友除咗識搞福利之外……什麼都唔識搞………………痴Q線,家陣香港係咩環境呀?仲要叫政府搞咩標準工時立法……
再者,泛民班友成鬼日食慣歎慣,又不食人間煙火……講真,我地班打工仔只求安定……唔想擔驚受怕,老实講,泛民班友究竟知唔知每一个行业係点運作架?
講真,老闆請得你,俾份工資,就預咗犧牲自己時間和享樂……正所謂:鬼叫你窮呀!頂硬上啦……
再者,香港人從來就是勤勞之民族……又唔会計較自己在工作上付出几多,做几多十粒鐘都唔緊要……
正如,一間工廠,撞啱旺季……太多訂單……工人要日以繼夜咁工作,分分鐘要踩成十几二十小時,仲要不眠不休咁工作……人地都無怨言啦。
再者,一間公司,撞正业務眾多,員工都要工作成十几二十小時……就連飲食业,兼做运輸送貨,员工工作都要成十小時以上啦……
故泛民班友都唔諗嘢……
就如法國和中國都有明文規定公司僱主提供八小時工作……但实际上,好多公司老闆都做唔到啦……
仲有,好心泛民班友唔好係度整色整水啦,边有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城市政府要立法管制及規定公司僱主要為員工提供八小時工作架?……除非你呢個国家係搞緊共產社會囉……就算有一些国家係立咗法定標準工時,都會向某些行业進行放寬及最後由老闆自行決定工作時間……
仲要員工要开O.T,公司僱主仲要向員工俾埋加班費?痴線,边個老闆睬你呀?
仲有,泛民班友,仲有一班親泛民傳媒人正一唔当家就唔知柴米貴……公司老闆請得你……你作為員工,又要享受五星級服務……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時,工作量不多,仲要老闆出埋錢養埋員工一家大細,照顧埋員工一切生活所需……
講真,你估当公司係東华三院咩?老闆係阿媽咩?
仲有,老闆本身又要开支好大,仲要在員工身上投入大量成本开支?
咁搞法?咁即係叫老闆摺埋盤生意,執咗間公司,係唔係?
老闆搞生意是要賺錢……講求利潤……泛民班友又唔知老闆做生意有几辛苦……
講真,換轉吓泛民班友,自己开間公司,賺錢唔多,仲要俾晒D員工,自己做老闆就要揸兜乞食……咁嘅老闆你做唔做?仲有,你知啦,你搞生意,又要睇季節,是否淡季旺季,唔通,無生意蝕緊本……做老闆仲要攞晒成副身家照顧班員工咩?
假如……泛民班友做生意有無錢賺……又要在員工大搞福利开支,但公司卻無宣佈破產……………甚至執笠。
都仲可以生存到……咁我就俾佢地一個“服”字。
但現实上唔止泛民班友,其他商人亦做唔到咁樣……
咁搞法?只会搞死工人……
做老闆有咩所謂……政府立咁多法例去困死佢地,令佢地动彈不得……大不了唔搞生意……甚至將在香港大部份业務遷移至中國內地及東南亚国家囉……
泛民班友似乎要趕绝班資本家……講真,香港無咗資本家撑住?香港就玩完……
屆時工人失業,到处充滿流氓,無得食又無得住…政府又無能為力…群眾成日上街暴動……泛民班友目的就係咁……
故希望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立刻廢除標準工時委員會,講真,老闆請你返嚟係做嘢……唔充当埋你褓母,幫你照顧埋一切生活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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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25日星期三

講开就同性戀受歧視立法?

真係,平机会主席周一嶽無嘢就搵嘢嚟搞,講真,同性戀本是一个人之性取向,並非是缺陷……
好似話,一个人有残疾,在工作上或且学业上受到不公平待遇,政府就应該立法制止……
但是,政府若果連為同性戀者立埋法……真係好可笑!
第一,同性戀者是否受到生命威脅?
第二,就連公司僱主唔聘用同性戀者当僱員?又或者老闆
           要同性恋者做埋晒唔係人做的東西嗎?
第三,是否全港大部份人是對同性恋者有仇恨情緒呢?
答案沒有。咁就政府仲立咩法呢?多餘……
擺明泛民班友為咗討好選民,為咗選票……………就做埋多餘嘢……
講真,就算你是有什麼性取向又好,双性恋又好,同性恋又好,边鬼個歧視你呀?
仲有,連呢D有唔同性取向嘅人都要政府立法……咁不如連個人行為有偏差,又或者個人行為有怪異………………………連本身無打算变性,但喜歡易服扮女人返工返学………就連一D有口吃,甚至個樣生醜陋……我要追女仔及交朋友,男女均拒絕接受呢類人交往,甚至唔認同及鄙視呢類人之怪異行為及違反道德倫理之行為,咁就話叫做歧視咩?犯法咩?就連中國內地人在香港仍用自己文化習俗,從而影響香港市容和衛生,身為香港人当面斥責佢地,唔接受佢地文化習俗,唔通呢D又係叫做歧視咩?…就係犯法咩?事無大小……都通通要政府立法,咁政府好唔得閒?咩鬼都歧視,咁唔好做人囉,唔好过群體生活囉……
仲有,無可能要所有人接受同性恋者之思維…大家都是人,是有獨立思想決斷行為……政府若要立法?用法律去控制眾人之思想行為……咁和白色恐怖有咩分別呢?…因為,社會是开放多元,人人都有权拒絕或者接受另類思維……
講真,始終人与人之間是有存在著唔同文化差異……行為能力差異……彼此之間有摩擦有衝突是好正常……
最重要……就是要透過心理輔導,去开导佢地之内心之問題……解开佢地之心结……
講真,香港人亦好包容又开放……各色人種在香港,仍保持和諧共处……無內亂已經是一个奇蹟……
換轉在别国,太多種族,必定有仇殺及內亂……
香港是福地……
仲有,連一些沉默寡言与能言善辯……又一动一靜嘅人……必定有糾紛……互相謾罵又互相打鬥對立……唔通又話歧視……政府又要立法咩?問題又係番度……
而唔係吓吓叫政府立法就能解決問題……
只會令彼此之間矛盾更琛,甚至有衝突……
講真,泛民叫政府立多D法例,班泛民大狀就大把生意囉……

講开垃圾徵費之建議……

今天,我睇新聞,話咩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真係成為了搶錢衙門……不是講持續發展……
实际目的就是要打劫市民荷包……
仲有,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建議垃圾徵費為三十港元至六十港元不等……
講真,政府真的要落實向市民徵收垃圾徵費,屆時,問題仲係番度,政府就荷包腫脹……
咁一旦要物業管理公司和业主立案法团管理之大廈向租客居民徵收垃圾徵費,点徵收法呢?是否政府和业主立案法团及物業管理公司平分垃圾徵費呢?
仲有,我有三个建議,
第一,香港特區政府必須搞好廢品回收再造业,
            同時要配合开展各類工业和農業,再唔
            係由政府投資生產採購……
第二,政府应强制大廈各層必須加設回收桶……而且,
           政府仲要立法規管市民棄置之垃圾,若果,市民
           唔依照指示行事,香港特區環境局可以向法庭
           向其提出控告……初犯会被判罰款達十万港元,仲
           要判罰清潔街道達一百小時……屢犯会被判罰款
           一百万港元,仲要被判入獄十年以上,期間仲
           判罰强制清潔勞動……再者,政府可以就製造
           大量垃圾者,提出以危害鄰舍及公眾地方衛生
           安全為由,向其徵收達五万港元或以上之罰款,
           仲要判罰强制清潔勞動。
第三,在食肆内,政府可以授權食肆老闆,假如,
            發現有食客刻意浪費食物,令食肆製造大
           量廚餘,食肆老闆可要求向食客徵收附加費,
           費用由老闆按量決定,假若食客拒絕支付,
           老闆可以向環境局提出投訴,由環境局代
           老闆向其徵收附加費,仲有所有公屋,甚至
           租客,若刻意大量製造固體垃圾及污水廢料,
           又嚴重污染環境,政府有权勒令該公屋居民
           交出单位,並且永久取消租約,而私人屋苑,
           政府可立法要求业主在租約上加入此條文,
            租客在单位內外製造大量垃圾,嚴重污染
           環境,业主有权取消該租客之租約。
           仲有那些製造大量垃圾者本是精神病患者,
           又或者有怪病行為,政府可以勒令將其押
           往精神病院看管……

2013年9月24日星期二

再續香港的士……

今天,我剛剛在網上某個討論區有位人兄講到話家陣香港的士成交,由2012年1月由五百万港元勁昇至今天六百八十五万港元,差点要突破七百万港元……
講真,咁就難怪的士年年都要加價,真係原來是班擁有的士牌照之的士車行累事,咁樣就算加几多又係益番俾車行……
講真,即使香港特區政府已停發的士牌照都無補於事,真係遲唔停早唔停,依家先嚟停?遲唔遲D呀?
故有以下三点建議:
第一,政府应立法禁止的士牌照進行炒賣,
           同時,政府应規定的士牌照持有人
           不可世襲持有,甚至不可轉讓他人,
           当的士牌照持有人过世後,就要將
           的士牌照交番俾政府。
第二,再唔係就要政府立法規定的士牌照持有人
            缴交相若之印花稅,甚至徵收埋資產增值
           税。
第三,由政府取消的士司機自僱,改由受僱,
           並且取消的士租賃買賣,由政府判俾
           專營公司營運的士,仲有,假如無法
           取消的士租賃買賣,政府亦可以訂定
           最高租金水平,又或者由政府提供基
          金向有需要嘅的士司機提供支援。

有关香港的士……

近日,我就收到料,話香港行政長官会同行政会議通过調整香港的士車資,市区的士加得最勁,一上車車費成二十二港元,新界的士及大嶼山的士之車資分别就係十八港元和十七港元……
講真,我唔係反對政府批准調整的士車資,而係年年政府係咁調整的士車資,心想,將來我趕時間要搭的士,一上車唔計行車,起錶就要成一百港元,屆時就只有有錢佬才可搭的士,窮人就只可以迫巴士迫地鐵……
Ok……香港特區政府要解決……並非年年去調整的士車資就係重點……
关鍵就係:僧多粥少
                的士租金
                的士司機生計收入
我睇番資料,香港在1964年以前,政府只將的士牌照賣俾公司,後來在1964年之後,政府就將的士個体户化,講真,的士搞個体户唔緊要,但政府對的士行业完全無任何規管…而且政府只管制:的士牌照和香港駕駛執照之簽發,以及的士車資監察……
無用架!
仲有,家陣香港的士数目多得驚人,市区的士:15250輛,新界的士:2850輛,大嶼山的士:50輛……
咁借問聲,香港是否需要這麼多的士嗎?無需要,咁為何政府容許咁多的士在香港境內行走呢?擺明政府無做評估囉,咁就死得啦!故此,我希望政府要做三件事:
第一,香港特區運輸署应該為香港駕駛執照內第六号車種
            (的士駕駛執照)設置限制,並且按照香港人口
            需要,及的士司機需求而定……
            仲有,運輸署在香港駕駛執照内(第六号的士車種
             執照)所簽發進行嚴格考核,講明,假若你打算
             向運輸署申領的士車種執照,但你無諗住揸的士,
             咁運輸署有权拒絕向其簽發……
             再者,香港特區政府必須强制投考的士車種
              執照者,必須參加的士司機訓練課程,並且,
              由导師指导投考者進行路線練習。
             仲有,政府必須設立的士司機評估机制,在
              某段時間內,政府会派便衣人員登上的士,
              以考察的士司機待客態度,以評估的士司機
              在語言技巧,人际交往,路線熟悉程度等,
               假如不達標,該的士司機就會被運輸署吊
               銷的士車種執照,仲有除了之外,政府可
               在的士.車廂内加設微型电腦,内設乘客評估
               司機服務,而且会向運輸署進行連線,以便
               由運輸署監察。
第二,政府应該立法規管的士牌照發牌制度,又或者,
           香港特區政府实行專營权机制,選擇有經營能力,
            有潛力之公司進行營運,並有年度限制,最長
            有十年,变相就要取消的士牌照,同時,政府
            应在香港設置的士路線專利,而且政府应强制
            巿区的士,新界的士和大嶼山的士進行合併。
第三,香港特區政府应考慮為的士司機实行薪酬制,
            司機所賺之車費全數交俾營運公司,再由公司
            以最低工資時薪三十港元計起,实行多勞多得,
            你揸的士在一個月内,太多客幫襯,赚得多,
            你嘅月薪就一定过万港元,仲有,政府可推出
            優質的士司機服務計劃,假若有的士司機在一
            個月內,獲乘客讚賞,仲要安全駕駛,無意外,
             又無批評,可獲政府發放两万港元奖金,
            連續有好表現,奖金亦会加碼。
但要注意,的士司機表現太差,胡亂駕駛,危害客人和其他駕駛者安全……政府唔止向其提出檢控,仲会永久吊銷的士車種執照和永久撤銷的士司機之職務……
仲要立法規定的士司機每三年接受政府总評估考核,合格咗就可以繼續駕駛的士……

    
            

   
 

   
           
            

2013年9月23日星期一

講开酷刑聲請……

講真,講起香港什麼酷刑聲請簡直就不知所謂啦!講班泛民政黨?唔使講啦!当然極想一大堆難民,以及全球各色人種長期居港,最後又獲香港入境事務处向其批出居港資格,咁就選票好似雪花咁飄过來,想要几多就几多,可見班政客為咗選票,就要葬送香港前途,甚至搞至香港人口超爆炸……佢地都唔理,最緊要張選票……
再者,為何班政客咁想什麼少數族裔難民長期居港?
第一,就係越多少數族裔難民長期居港,泛民政客
           就有籌碼和香港特區政府及中國中央政府講
           數,而且又可以利用班難民製造社會动亂和
           不安。
第二,越多少數族裔難民長期居港,甚至迫使大部
           份居港华人移民海外,乃至返回中國內地,
           令少數族裔在香港人口比例佔盡七成以上,
           咁泛民政客就有藉口勾結联合国和美國去
           迫使中國交出香港主权,建立親美民主共
           和国。
第三,越多少數族裔難民長期居港,咁泛民政客
           就可以長期穩佔立法会和区議會大部份
           議席。
再者,我要問吓什麼是酷刑聲請先?以我理解,酷刑聲請就係這些外國公民在這些国家內有內戰有瘟疫有生命威脅才會向其他尋求政治庇護囉。
仲有,假若班所謂難民本身又在国外生活安定無憂,自己国家内又無內戰又無瘟疫,咁佢地仲嚟香港做咩呀?唔通香港有金執咩?屎就有得執……
可想而知……不論中國內地公民又好,少數族裔難民又好,並非想長期居港,只係將香港視作跳板,当佢地取得香港居留权,咁佢地便可名正言順咁向美國或者加拿大提出移民申請……
仲有,香港特區政府修訂香港入境條例,又話非法入境者唔可以在港從事僱傭工作,並且罰款為五万港元及監禁三年,痴線,香港入境事務处和香港警方鬼知边Q個非法入境者在边间公司工作咩?而且又無人舉報,佢地在香港匿足十年,警察都唔知啦!故呢條法例就是形同虚設,廢咗武功啦!講真,香港D法官又太仁慈,有些又偏頗,而政府又無能軟弱……点樣去解決呢?
仲有啦!关鍵就係存在太多漏洞,第一,就係吓吓由高等法院審理,仲要排期唔知几耐,短則两三年,長則有成十年或以上,咁变相呢D就唔係咩酷刑聲請……而係另類偷步移民,咁搞法?仲使鬼入境條例和基本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咩!香港仲得了嘅!
咁外國公民分分鐘唔使護照,又唔使辦理移民手續來港定居,而係外國公民用盡各種手段非法偷渡來港,然後就向香港入境事務处提出酷刑聲請,在等候法庭審訊期間,变相又可以長期居港,你話啦!換轉是美國,会唔会有咁好待遇呢?假如你在香港生活安定又衣食無憂,你偷渡到美國,你卻向美國移民当局提出政治庇護?心想,美國移民当局一嘢趕番你返香港啦!
故香港要做三件事……
第一,香港特區政府应該廢除酷刑聲請,停止接收
            少數族裔難民。
第二,香港特區政府应立法規管接收外國難民机制,
            香港特區政府不应由高等法院審理,而係由
            香港特區保安局和入境事務处与外國政府進
            行联系,又或者透過中國外交部及中國駐外
            大使館幫手处理,假若有外國公民非法偷渡
            來港,香港特區入境事務处就必須先對外國
            非法入境者進行甄別調查,証实外國非法入
            境者本身並無經濟問題,在自己国家内又無
            内戰無瘟疫無任何生命威脅,咁香港入境事
            務处和香港警務处就可以有权即時將佢地遣
            返原居地,而且,香港特區政府可以制定政
            策,規定可依香港实际經濟情況,去決定是
           否接收難民……政府又可以和中國公安部取得
           默契。
第三,香港特區政府可以和联合国合作,假若某個
            国家有内戰内亂,或者有瘟疫飢荒,香港或
            且联同中國政府派員前往受災国家進行救援
            和協助当地民眾提升競爭力和生產力,甚至
            教导他們学会利用知識和技術去創造未來,
            以及貢獻社會,自食其力,而且,這些国家
            公民又係嘅,係唔係就偷渡來港,大佬呀!
            香港已有七百萬人口啦!已經唔可以承受咁
            外國難民之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