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8日星期四

"香港"D上市公司賺大錢之餘卻當D員工係乞兒,可悲

老實說,好似"李超人"為首"長乜實業集團"及"李屎基"為首"恒乜兆業集團"等呢D大財閥,年年賺大錢💰💰💰,過百億港元💰💰💰上落,但往往卻對D員工過於刻薄,真無陰公,話就話有最低工資,根本又俾D老闆揾個藉口壓D員工價,看看好似保安業,D員工日做十二小時,老闆只給予月薪一萬二千多港元💰💰💰,仲要連制服也要自備,甚至穿著人家穿著到霉晒D破爛制服,乜Q福利也欠奉……你話真係好鬼乞兒,僅夠交租,又唔夠錢💰💰💰去開飯,難怪D人寧願走去食政府綜援金💰💰💰仲好過……
所以,我個人認為,"香港特區政府"要做吓嘢,一、切實要搞標準工時,連同保安及護衛業條例將工時設定為不得超過九至十小時,二、立法規定凡僱主未能在薪酬上妥善照顧員工各項需要,因而出現咗員工過勞現象,導致員工精神上出現咗某些疾病,政府有權勒令代替企業老闆訂定員工工資水平及訂定人手與招聘程序,由企業眾員工自行開會商討決定成立臨時企業管治委員會,選出新一屆公司最高負責人(總經理及主席),另外,必須規定D基層員工必須有效咁參與公司管治,並在公司董事會內允許基層員工佔有若干份額,及允許員工在公司內自行組織員工會議等機構,而公司老闆在決定之前,必須事先諮詢員工會議及必須取得員工會議之同意,否則,個公司老闆要負起刑事責任,要判入獄,但大前提必須修改"僱傭條例及公司條例",而且,規定公司基層員工可以優先佔有若干股份,令員工成為股東,又可以共同監察公司日常運作,及向公司管理層提出一D想法意見,議定公司福利薪酬方案,並且公司賺到錢💰💰💰,員工作為公司股東,可獲分紅,不過,成間公司只有老闆一人獨裁,一定會出現不公平情況,所以,公司必須實行民主治理,才能有效咁集思廣益,依家公司年年開D股東大會,D股東根本只關心D錢💰💰💰,因為呢班公司股東也是外來人,並非公司基層員工,根本不會去關心公司員工福利生計,只會聽取公司主席報告,及投票選舉D公司董事,間接上做咗老闆之幫兇,在員工間製造流血,故政府必須重視這一點……
三、政府必須立法規管私人物業之租金水平,訂定合理法定最高租金水平💰💰💰,並且必須由業主與租戶共同議定租金安排,遇有經濟不景氣,政府必須向受影響之商戶提供現金補貼💰💰💰,凡有業主不去體恤租戶之苦況,又擅自瘋狂咁加租,政府有權凍結業主旗下D物業資產,並且判Q業主入獄……
講真,係個政府帶頭剝削,偏幫資本家,D基層員工才活得那麼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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