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日星期二

講开政府打算强制驗毒……

我今天睇免費報紙……看見有一篇專欄講到……話禁毒常務委員會建議立法强制驗毒……並且授權警察執行驗毒工作……
我聽起來絕對是好事……
何解?正所謂防患未然……採取有效預防……及時制止……
总好过出咗事……正所謂又係多隻香爐再多隻鬼……
政府咁做……出發点係好……
你知嘛……有時香港人实在是太过羊群心態……
有時港人好受外圍又或者受朋輩影響……
变咗慢慢佢地就有樣学樣……吸毒人口变相越來越多……令佢地有種錯覺……誤以為吸毒就係自我催眠……舒緩压力……什麼煩惱都消除晒……
实际上……佢自己一隻腳已踏進地獄……另一隻腳已踏進監獄……
咁ON 9嘅事都搞?係唔係蠢到加零一……
故政府必須加強執法力度……
以及加強宣傳教育力度……
才可以收效……
唔明……為何在香港竟然唔理实际情況……当正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和香港警察是殺父仇人咁……之泛民律師……呢D律師都唔用腦去諗嘢……係唔係都反……
成鬼日將人权自由掛在嘴邊……
咁借問聲……
咩鬼講人权……講自由……咁香港唔使法律……唔使基本法去制約啦!
痴線……
正所謂……亂世就要用重典……咁先至達到治本效果……
唔明……既然政府可以修改道路交通條例……將毒駕列為刑事罪行……仲有……香港警察亦有权抽查有服用藥物和有吸毒之司機……何解?当時無泛民律師反對政府修例……又話政府打压人权呢?
唔通揸車是無人权嗎?做学生和社运人物先至有人权嗎?
簡直就係講緊廢話……
不知所謂……
你知嘛!自由係好……人权係好……作為市民都要守法……要接受法律規範……政府公权力之管制……
任何人是要有義務遵守法律……
你有犯法……就必須接受法律制裁……全世界都係咁……
若果……市民在自由上,行為上完全不受法律及政府管束?
咁就整個社會隨時天下大亂……
講真……学校亦是社区之縮影……
亦是製造社會动亂之温床……
亦是販毒及為毒販進行招兵買馬之温床……
亦是政黨团体進行政治滲透,然後凝聚成一股危害社會安全之九反力量……
亦是毒品中轉中心和售賣点……
故我絕對支持政府立法搞咩强制社区驗毒……
第一,胡言亂語……
第二,私藏精神科藥物及毒品……
第三,唆使其他人販毒和吸毒……
第四,無心向学,終日沉迷毒品……
第五,仲要在毒品影響下,危害社會及人身安全……
第六,精神恍惚,個人行為怪異……
以上……香港特區政府必須修改有关法例……將其处以極刑……包括判監十年以上……罰款一百万港元以上……
咁先至治到他們……
仲有……年青人沉迷毒品…何解?就是要逃避現實……因吸毒就可以令人醉生.夢死……又令人有升仙之感覺……一時令自己脱离人生痛苦……感覺好HIGH…故班年青人誤以為毒品是好嘢……仲要在朋輩之間進行推廣……甚至要一傳十,又十傳百……令更多年青人染上毒癮……政府仲頭痛……
依家,政府就要採取先發制人方式去解決……又有咩唔啱呀?
造成這種原來……就係來自工作压力和学业压力……甚至連感情連番失敗都是引誘年青人去吸毒之原因……
後果……仲要引起多種罪行發生……造成社會動蕩不安……
身為市民……你都唔想社會有這種事發生吧……是想社會要太平要安定……
政府要做嘢……要嚴打……
這些泛民律師仲要係度阻頭阻勢……
仲搞出了陰謀論……仲話香港警察真的要实行強制驗毒……就會借机打压集會示威自由?
痴線……呢D律師唔該返去瞓覺啦!
一係佢移民去火星居住啦!
講真,你好正常……無病又無痛……行為OK……你行出街都無警察走來盤問你……甚至上前拘捕你啦!
假若你行為怪異……又自言自語……對其他人或者對社會上的安全構成威脅……咁香港警察就有权上前盤問你……甚至有权上前拘捕你……
這就是常識吧!
唔明,身為律師,講嘢完全無建設性,又無中立性…對於泛民所作所為……佢就过於吹捧……又歌功頌德,而對於政府所做嘅事…………佢就係唔係都反……甚至踩到政府一文不值………為了出位……不斷在報章散播恐慌性言論……令市民加深對政府之仇恨心態……使政府無法推動有效施政……結果……香港只有一个字:“亂”。
仲有,香港警察真的要為強制驗毒進行執法……並非侵犯人权……而是保障市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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