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香港”D打工仔又真係幾咁幸福,又有“僱傭條例”保障D打工仔有若干“年假及勞工假”,但仍有D不足之處,我認為“香港特區政府”應修改“僱傭條例”,定“年假”最低標準是十四天,硬性規定D僱主給予僱員有乜乜“福利津貼”💰💰💰,講明“僱員有法定時薪”之餘,仲要規定D僱員之薪酬水平應達到最基本一萬港元或以上,唔好講乜Q僱員在公司做幾多工作或有幾多料,最緊要俾份人工是足夠D僱員可以有安穩之生活,同時政府應取消“勞工假期”,令所有僱員可享有劃一共十七天公眾假期,最好D僱主在年終出足多一至两個月薪金💰💰💰,咁就可以俾到員工過肥年,妖!咁辛苦打工,只賺得雞碎咁多,肉都無得食,溝女又唔得,去遠D國家旅行又唔得,唔怪之得,依家D廢青,寧願跟隨D“泛民大佬”,走去從事D政治詐騙工作,求其在facebook搞個群組,招兵買馬,係度狗up🐕🐕🐕呃Q無知市民👭👭👬👬👫👫,咁又可以當D無知市民係“水魚”,呃得十萬百萬港元(“金主黎”頭馬“黃痴瘋”及“長毛雄”也是一個好例子),又可以周遊列國歎世界,又唔使點做,又無固定工作時間,行行企企又狗up🐕🐕🐕一番,你話做人(美國和日本)漢奸,而且打爛人家飯碗🍚🍚🍚但令自己荷包脹脹,你話幾Q爽呢…😬😬😬
老實說,依家“香港”D打工仔之薪酬水平優勝之處確實俾“台灣”打工仔之薪酬水平高出好多,搞到要“港人在香港打工,必須在台灣消費”之景象,但D僱主能夠給予僱員更多空間俾佢地在本地旅遊消費,從而擴大內需,促進“香港本地旅遊業及零售業”發展,製造更多就業機會,但“香港人”好Q奇怪,無留港之根,只有獻外(美國)之媚,D僱員一放假就跑去“台灣呀、中國內地呀、日本呀及星馬泰呀”大力放水💰💰💰,振興別國經濟及充實別國市場,所以“中國人”真係犯賤,自己有錢💰💰💰寧願拿去外國消費,也不願在自己國家消費,去撐自己祖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市場,要依賴D外資及外國人來“中國”消費撐起“中國經濟”,果然同“日本人”差好遠……😠😠😠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