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6日星期日

妖!好心D人未夠班就唔好同人“結婚”……老实說“家庭暴力”是你地造成……

講真
有D“香港人”
真係好厚臉皮
大佬
自己無本事
就唔好返“中國內地”玩女
好吧
自己又未夠斤两就玩出火兼出事
仲要搞大女人个肚
兼留埋个“蘇州屎”
仲要“香港特区政府”埋單找數?
借問聲
呢班係唔係人嚟架?
唔怪之得有“家庭暴力”啦!
一、男女双方又唔深入了解
二、明知个女人要老公包養,又唔做嘢,
        D港男仲要中个頭埋去,活該!
三、發女人寒
四、D港男明知有“毒癮和病態賭徒”之傾向
       D女仲要中个頭埋去,活該!
五、D港男当咗女人是“搖錢樹”……
        对其实行“經濟掠奪”……
        D女無錢俾,D港男就要“大刑侍候”
六、D女又無咩“經濟常識”……係又生唔係又生
       生成半打仔女,生咗又唔Q湊,仲要將
       仔女当咗人球擲來擲去,呢種人唔死都無Q用啦!
講真……
呢D人……根本上是唔应該幫
來來去去
女人貪錢
男人当女人是“枕頭”
枕到成个“枕頭”是“梅菜兼發霉”
就一嘢擲進“回收箱”
繼而掃進“堆填区”
再者
D女人当男人是塊“金幣”
一旦D女發現D港男唔係“金幣”
而係“爛銅爛鐵”
D女就即時伸佢出“大西洋”
講來講去
又係錢作怪
正所謂
你有錢
“日日都有家庭和諧”
你無錢
“日日都有家庭暴力”
老实講
D人仲白痴到叫政府修改“家庭及同居关係暴力條例”
將“家庭暴力”刑事化?
痴Q線
正所謂
男人不壞、女人唔愛
鬼叫
D女和D港男唔戴眼識人咩?
仲有無計
D港男喜歡識著D“喜愛夜蒲”咩?
D女又喜歡識著D“十二点後我話事”咩?
D有教養有品德有智慧之男女
當人是垃圾般看待
掃晒入垃圾桶
無計
有時
男人打女人
你地是局外人
又点知佢地唔喜歡呢?
正所謂
“打者愛也,愛者又打多几吓”
“床頭打架,床尾和”
別人又鬼知來龍去脈咩?
老实講
打你……想你貼貼服服
罵你……想你聽教聽話
又唔准罵又唔准打
咁“結婚”嚟把屁咩?
D人又唔明
D女人係咁
D男人係咁
係要打吓罵吓先至“过癮”
先至叫做有“情趣”
唔通个老公成Q日同老婆講“佛經哲学”咩?
又成日“吟詩作對”咩?
痴Q線
个“老公老婆”唔悶死都氣死啦!
仲有
仲要成立“家暴法庭”?
簡直开玩笑
妖!个“法官”鬼知两公婆內情咩?
吓吓叫“法官”判佢地刑治佢地罪
只會令D港男越來越惡
惡过碼頭咕喱
但D女越愛与“暴力男”擺个擂台陣比武一番
咁樣是行唔通
無計
鬼叫
D港男喜歡返“中國內地”食“麻辣火鍋”咩……
D港女喜歡返“中國內地”食“醉雞火鍋”咩……
佢地喜歡“醉生夢死”
佢地喜歡“溫水煮蛙”
佢地喜歡“盤在火山口上焗桑拿”
妖!
條路係佢地揀
痴Q線
是“你自己揀对象結婚、有事就賴政府怨政府”
無賴……
再者
政府無权強迫你同條女結婚
故此
“香港特区政府”必須修改“入境條例和婚姻條例”
一、有“暴力傾向”之新移民男女……一旦有傷人或有死亡……
       搞至离婚……一旦被警方起訴,“香港入境事务处”可以
       即時“遣返中國內地”及取消其“香港永久性居留权”
二、对於借和港男結婚來港定居,实質來港定居後,又和港男离婚
       繼而在港做“寄生蟲”及“搶福利”……“香港警方”可向其起訴“騙婚罪”
       及即時“遣返中國內地”……並取消其為“香港永久性居留权”
三、政府应立法規定“婚姻註册处”在接受一对新人“婚姻登記”時……
        必須審查佢地“家庭背景”……“經濟能力”……“家庭計劃”……“是否有育兒之能力”
        才決定是否批准“婚姻登記”……並由“社工”及“註冊婚姻家庭輔导主任”去跟進
        和覆核結果。
四、政府应在中小学強制开展“人际关係”和“婚姻、家庭倫理关係”等課程
        令学生擁有正確“人生觀和婚姻家庭觀念”
五、加強在“婚前輔導”及“两性交往”之心理治療及輔導
講真
一味嚴刑峻法
只會有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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