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5日星期三

“ 香港特區政府”應該立法訂立“ 強制喪失基本生活能力者善終服務條例”(即係“ 安樂死合法化”),有效咁控制D醫療資源

有時我並非黑心,一D已喪失咗活動及工作能力,連最基本生活也無法自行料理,而且又是長期病患又要長期卧床🛏🛏🛏🛌🛌🛌者,應該由政府強制向其執行“ 安樂死”,等佢地早日脫離塵世痛苦,大佬,有D人本身又有幾百種病,又無法自理,醫生😷😷😷開幾多藥💊💊💊又打幾多枝針💉💉💉也無法痊癒,最PK就是令自己家人賠上一生積蓄💰💰💰放在一個沒有痊癒希望之傷健者身上,又令到D死PK私營保險公司以此為由大幅增加保費💰💰💰,瘋狂咁掠市民水💰💰💰,簡直就浪費咗D公共醫療資源,又要D人長期照顧佢地,替佢地打理生活所需,與其係咁,不如由政府去做醜人,直接咁送佢地一程啦,留番D資源俾D仍有能力,還可以對社會在所貢獻D人享用仲好啦🤔🤔🤔
老實說,有時D人真係好Q化學,或許就嚟個頭近,但偏偏上天就要佢地一個考驗,等佢地痛不欲生,經歷很長苦難才離開塵世,老實說,依家係做好事,早讓其早登極樂,遠離痛苦,何樂而不為呢?🤔🤔🤔
有時D老人家或長期病患者,好心佢地有番D自知之明啦,明知自己成個大藥煲咁,又病痛多,又折磨到苦不堪言又無法痊癒,又陀衰家咁害到自己家人要花光一生財富積蓄💰💰💰去照料你又醫治你,但永遠無結果,永無止境咁醫下去,搞到自己家人在下半生要借債度日又無晒原有之東西(樓🏚🏚🏚、女人👩👩👩及車🚗🚗🚗),要捱窮,真係仲慘過去做“ 非洲和尚”,即刻舉手向政府提出“ 安樂死”,一針💉💉💉去做瓜自己,快靚正,又不用禍及家人,又不會給社會造成包袱,為家人積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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