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6日星期六

“台灣”擺明係包庇D“電訊詐騙罪犯”

痴乜線……大佬,“台灣當局”今次在“馬來西亞”高調咁搶人(“電訊詐騙犯”)……查實係對D“內地人”很不公平,大佬,依家係涉及“两岸之間罪行”,而且受害人又係“內地人”,但按理上,D“電訊詐騙犯”應交由“中國公安部”偵查,並且預先知會咗“台灣警方”👮👮👮,而“台灣警方”👮👮👮應予以向“中國內地”提供協助及收集有關情報,……及“台灣”應該修例去阻止呢D“電訊詐騙”再發生……咁先係波……😠😠😠
而唔係“台灣”一味去玩乜Q“情緒化”,又大玩乜Q“政治主權論”……這是白痴之舉😠😠😠
好似有D“香港人”係涉及咗D跨境罪行,而受害人又係“內地人”,並非在“香港本土”作案,大佬,“中國內地D公安機關”係有權透過“香港警方”👮👮👮提供協助去將呢D“香港人”押解返“中國內地”接受D“公安局”調查及“法庭”審訊……😠😠😠
而呢D“台灣詐騙罪犯”只係利用“第三地”去作案昆Q“內地人”又呃Q“內地人”D血汗錢💰💰💰也並非在“台灣本地”上作案,但D“電訊詐騙犯”在“馬來西亞”,並非在“台灣”,而“中國公安部”同“馬來西亞警方”👮👮👮商討由“馬方”交出D“電訊詐騙犯人”,並由“中國公安”用包機✈✈✈從“馬來西亞”去押解D“電訊詐騙犯”去“中國內地”調查係好正常之事…大佬,“台灣”是無權去干涉,…(好似早排“香港”D乜Q“石屎棺藏屍案”,有“香港D嫌疑犯”走Q咗去“台灣”,人地“香港警方👮👮👮”照樣透過“台灣警方”協助從“台灣”引渡D“嫌疑犯”返“香港”接受“香港警方”👮👮👮調查),大佬,“中國公安部”打算在“馬來西亞”押走D“電訊詐騙罪犯”返回“中國內地”接受D“公安機關”刑事調查……係合情合理…大佬“台灣電訊詐騙犯涉案內地、應歸由內地審理”,無可能,“D台灣電訊詐騙犯涉案內地、卻歸由台灣審理”?有無搞Q錯?也講唔通……因受害人係“內地人及香港人”,應由“中國內地法院及公安機關去調查及審理”,“台灣”咁做係霸王硬上弓,“台灣”對“中國內地”進行“司法干預”及干預“中國內地”D“公安工作”及刑事偵查工作………完全唔啱規矩……死PK“台灣省特區政府(中華民國政府)”成Q日叫“中國中央政府”唔好管“台灣”,但“台灣省特區政府(中華民國政府)”卻要多管閒事去干預“中國內地D公安”之刑事偵查工作,正一死無賴😠😠😠
“台灣”真係痴乜咗線,D犯又唔係在“台灣”犯案,“台灣警方”調條毛咩?有無去包庇縱容D“電訊詐騙罪犯”就唔知,但“台灣當局”強行在“馬來西亞”押走D“電訊詐騙罪犯”返回“台灣”係好Q不智……咁做真不合理,無嘞…“台灣警方”👮👮👮連查都無查就咁就放D“電訊詐騙犯”走?擺明同D黑幫有路,死得😠😠😠…D罪證一定俾“台灣D電訊詐騙罪犯”👮👮👮銷毀晒…唔話“台灣當局同D電訊詐騙罪犯”同流合污都無人信啦…😠😠😠
今次,“中共”分明摑Q咗“候任台灣省長(中華民國總統)暴力小英”两巴,“中共”明剃“候任台灣省長(中華民國總統)暴力小英”眼眉,為“台灣”留下咗“計時炸彈”💣💣💣隨時隨地引爆😬😬😬警告“候任台灣省長(中華民國總統)暴力小英”在上任之後,切勿支援“香港普羅幫幫主癲狗黃及泛民大佬”在“香港”又用“文宣”又用“激進方式”去煽動“香港D群眾”推動“漸進式港獨”,不然,麻煩事會更多,問你死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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