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0日星期三

我絕對支持搞乜Q“連坐法”

有時我覺得“父之過、子之禍”,子女長大後在社會上D行為有乜差錯,惹上官非(就正如同“普羅幫幫主癲狗黃”一手訓練出來D“傘兵喪屍”也是如出一轍),也是父母長期對自己子女疏忽照顧及教導而造成,而且D父母太Q過寵壞D子女,任由D子女胡作非為也從不過問,更加D父母又掛Q住外出搵食養家又同D豬朋狗友去HAPPY HOUR也當D子女透明又無乜點溝通……搞到D子女又任性又不懂去做人,搞到D子女做咗“社會惡霸”,這是做父母係無得卸責,因為D父母又無乜點讀“心理學”,又不懂對D子女D性格及長短處及時對症下藥😠😠😠正所謂“做父母求其俾两三餐飽飯🍚🍚🍚D子女食”有鬼用咩?奉行“不溝通、不接觸、不合作”之三不政策……咁同餵“豬”🐖🐖🐖無乜分別……
故此,我絕對支持政府立法搞乜Q“連坐法”,當自己子女在社會上因一時貪念及在眾人面前逞英雄而犯咗法,D子女俾D“警察”👮👮👮拘捕及起訴有關罪名之外,D父母應該俾“警察”👮👮👮起訴埋有關“因疏忽照顧及教導導致子女有反社會行為令他人生命財產損失罪”……應強制咁連同D子女關入監獄接受再教育…再執行“家中軟禁令”由“警察”👮👮👮監視其行為及父母管教子女問題,再作出“綜合性評估”,才決定是否解除其“家中軟禁令”………咁先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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