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我希望“香港特區政府”投放更多資源💰💰💰及加以立法強制D人在“養狗🐕養貓🐈”之前,必須在政府認可之教育機構,修讀乜Q“動物傳心術、動物醫學、動物飲食療法及動物心理學”,待佢地修讀完成,考試合格及取得合格證書,方可向政府註冊申領“領養寵物註冊證”😠😠😠但要在三年後必須接受政府考核才可獲續證……😠😠😠
而“香港警方👮👮👮及法庭”應加強培訓D“動物傳心師”,並為D動物定下D乜鬼“刑事及民事檢控機制”,及“溝通機制”……方便協助“香港警方”👮👮👮處理有關動物之案件官司……咁先掂😬😬😬
仲有一樣嘢,“香港特區政府”可動用公帑💰💰💰去支援D“香港大專院校”開辦D乜鬼“寵物語言課程”,專門教導D人去學習D乜鬼“狗語🐕🐕🐕或貓語🐈🐈🐈”,從而去了解D動物表達出什麼語言,又分析吓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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