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8日星期日

建議“香港警察”应对D擾亂社会秩序之“喪屍”進行“公开示眾鞭打”

港應效新加坡恢復鞭刑?學者:考慮兩因素
2012年01月27日 10:09 稿件來源:香港《成報》

  香港新聞網1月27日電 所謂亂世用重典,有花園城市之稱的新加坡,在這方面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動輒就是罰款、用刑。例如亂扔廢棄物、在公共場所吸煙、不沖公共廁所都會被罰款幾千塊,酷刑“鞭刑”(Caning)更沿用至今。“鞭刑”是一種可怕的體罰,聽來令人咋舌,甚至有毛骨悚然之感,彷彿一瞬間回到了中世紀。不過也許正因如此,酷刑在生理及心理兩方面對其國人有了雙重震懾力,新加坡的治安之好是有目共睹的,暴力犯罪率為世界最低。香港已於1990年廢止鞭刑,但最近有些人提出,本港治安近年一直無大改善,強姦、搶劫、醉駕幾乎無日無之,是否也應考慮恢復鞭刑呢?網上對此也有不同意見,且引起不少爭議。對此,香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趙雲表示,不同的國家和地區實際情況不一樣,要看當地民眾的認知度及接受程度,如果真要考慮恢復,之前一定要認真諮詢公眾意見。
  香港《成報》報道,新加坡的鞭刑制度,源於英國。19世紀時期的英國,隻對16歲以下的犯人實行鞭刑,其後範圍逐漸擴大,對以剝削娼妓為生者、販賣人口者都適用鞭刑,但實際上,被處鞭刑的成年人很少,青少年犯人是鞭刑的主要對象。到了1948年,英國國會通過刑法修正案,正式廢止鞭刑制度,青少年犯人改為移送感化院。1965年新加坡獨立,鞭刑卻被保存下來,沿用至今。
  成年犯24鞭 青少年10鞭
  據新加坡法律規定,鞭刑的對象僅限於50歲以下男性,成年犯可處最多不超過24鞭,青少年犯(7歲以上,不滿16歲)最多不超過細藤10鞭。被處鞭刑的罪名極為廣闊,嚴重至販毒、搶劫、強姦,輕微至塗鴉、非法擁有長刀、非法逗留等。刑鞭由藤條製成,長度及直徑有嚴格規定,成人犯使用的刑鞭長1.2米,粗1.3厘米,青少年犯使用的藤條要更細些。行刑前,犯人要接受全面的體檢,患高血壓或心臟病等都可以豁免鞭刑,而且行刑時,必須有獄醫在場,確定犯人的身體可以接受鞭刑。獄醫還有權利隨時終止鞭刑,保證病人的生命安全。行刑後,獄醫還負責為犯人驗傷及治療。
  一位名叫陳易之的中國內地男子就曾因非法逗留而被判處鞭刑四下,據他自述,“這輩子我都不會忘記新加坡了,因為它在讓我領略了天堂般的繁榮和富庶時,也讓我體驗了地獄般的痛苦與酸楚。”可見鞭刑對一個人的影響之深。曾有一家報紙發表署名文章稱,“在新加坡,鞭刑是犯人最害怕的刑罰。如果需要我證明這一點,我可以舉出無數案例,包括年輕罪犯和中年罪犯,被法院判處鞭刑時,哀求法院不要打鞭,寧可多坐幾年牢。但這是不可能的,除非議會修法”。
  99%稱星洲生活感覺安全
  鞭刑這般殘忍,新加坡民眾對此持甚麼看法呢?當地媒體海峽時報曾做過一項民意調查,99%的受訪者贊成對強暴案處以鞭刑,92%、88%、82%和79%的受訪者分別贊成對擁有槍械、猥褻、搶劫和塗鴉案犯者施以鞭刑。而且99%受訪者認為在新加坡生活感覺很安全,98%認為政府善盡治安之責。
  既然鞭刑效果如此之好,香港是否也應考慮恢復鞭刑,懲治非法之徒呢?對此,香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趙雲認為,“鞭刑在新加坡存在,且經濟高度發達社會安定團結,說明鞭刑在這個國家是有一定的合理性的。新加坡是一個高度獨裁的國家,鞭刑對一般的老百姓起到了恐嚇的作用,最終維護了這個國家的穩定和團結。”
  應考慮社會作用及人權
  趙教授還表示,“全世界各個國家和地區的實際情況不一樣,不同的社會群體對鞭刑的認知程度和接受程度都不一樣,所以某一事物在這一地區適用,不一定在另一地區也適用。香港是一個高度民主的地區,如果說要恢復的話,至少需要考慮以下兩方面的因素:一是鞭刑對社會的作用,它不僅對罪犯造成殘酷的生理和精神懲罰,同時對普通民眾也會有震懾和教育作用;二是在人權方面的考量,而且很有必要諮詢市民的態度和看法。其實,這個就像內地的死刑,大多數的學者都覺得合理,但是多數西方民眾卻不認同。所以如果考慮恢復鞭刑,就一定要先諮詢公眾的意見和看法了”。事實上,香港連死刑都廢除了,鞭刑又怎可能輕易為港人接納?


妖!
睇见“旺角”又有一眾“喪屍”假借“反中国大媽”為藉口……
四处搗亂……
又搞到当区D商店無法營業😈😈😈
又太过擾民😬😬😬
明知星期日……
又係市民嘅SHOPPING日……
“喪屍”如此惡行……
擺明係趕客……
要趕盡殺絕😈😈😈
硬要推Q晒全港七百万人落火坑😡😡😡
要將“香港”捲入內戰……
目的是要“扶太子上龍位”(令“癫狗黃”再次連任“立法会議员”)
並且要用D屎橋去亂港……
对“中国中央政府”進行挑机……
迫“中国中央政府”出手……
令“香港問題”走向國際化……
要在“英美台三地報章”做晒頭條………
“癲狗黃”呢位老兄……
佢真係当硬緊老肯……😆😆😆
企图想在“台灣嘅中华民国”擁戴之下……
当上“香港真皇帝”😈😈😈
講真……
呢D“喪屍”如此对D“香港警察”👮👮👮唔文明又唔尊重……
而且又唔尊重“香港法治”……
眼中只有人治(只視“普羅幫幫主癫狗黃”為衣食父母……只聽從“癫狗黃”一人之号令……心中無法律又無政府)
真係现在“香港”返Q咗去中世紀時代……D人又愚昧無知……長期俾D妖術教義迷惑……毒害人心……
令个社会更加烏煙瘴氣……😈😈😈😈😉😉😉
再者……
D“香港警察”👮👮👮使Q对D“喪屍”咁Q客氣咩?
一於由D“香港警察”👮👮👮对D“喪屍”实行一種“公开示眾鞭打”制度……
当然要由“香港特区政府”修Q改相關法例(如乜Q“警察條例与公安條例)😈😈😈
去授權“香港警察”👮👮👮做呢D嘢😈😈😈
当“香港警察”👮👮👮遇上D不守法又不合作又擾亂社会交通秩序之“喪屍”
“香港警察”👮👮👮有权拉Q咗几件至几十件“喪屍”押往D“大球場”或在行人路……
就地正法😈😈😈
在毋須法庭判令下……
“香港警察”👮👮👮只要認為呢D“喪屍”D行為已危害社会安全及造成当区之經濟损失……
有权对呢D有違法行為之“喪屍”用鞭進行六次以上鞭打😈😈😈
讓佢地終身留下咗永不磨滅之烙印😈😈😈
妖!
即使在“香港”D監獄真係有“笞刑”(獲政府恢復)😈😈😈
一旦有“喪屍”犯Q咗事……
“香港”D“法院裁判官及法官”在“泛民”操控下……
又点会判Q佢地入獄去行使“笞刑”呢…😧😧😧
頂多判“守行為或罰款💱💱💱💵💵💵”了事😈😈😈
你估当Q咗“新加坡D法官”咁公正嚴明咩…
“香港D法官”食Q咗屎咁嘛……
只維護“泛民”之利益……
只用作“泛民顛覆香港特区政权”之政治工具……😈😈😈
故此……
最好嘅方法😈😈😈
由“香港警察”👮👮👮直接提QD在街上有違法亂紀行為之“喪屍”進行鞭打😈😈😈
打Q到佢地屎忽开花為止……
咁先至收效😈😈😈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