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8日星期四

“南沙群島”之历史(二)

東盟外長會看南海历史問題
大中小2011-06-18 04:35:56轉发TwitterFacebook打印投稿電子報


1946年12月,当時的國民政府指派高級官員海軍海防第二艦隊司令的林遵赴南沙群島接收,在島上舉行接收儀式,并立碑紀念,派兵駐守。日本政府于1952年正式表示“放棄對台灣、澎湖列島以及南沙群島、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從而將南沙群島正式交還給中國。

對于這一段历史經緯,各國都是十分清楚的。事實上,在此后的一系列國際會議和國際實踐中,美國一直承認中國對南沙群島的主權。

而在戰后相当長時期內,世界并不存在所謂的南海問題。南海周邊的地區也沒有任何國家對中國在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行使主權提出過異議。

越南在1975年以前明確承認中國對南沙群島的領土主權。菲律賓和馬來西亞等國在70年代以前沒有任何法律文件或領導人講話提及本國領土范圍包括南沙群島。美國與西班牙1898年签訂的《巴黎條約》和1900年签訂的《華盛頓條約》曾明確規定了菲律賓的領土范圍,但并未包括南沙群島。1953年菲律賓憲法、1951年菲美軍事同盟條約等也對此作了進一步確認。

直至1978年12月,馬來西亞在其公布的大陸架地圖上將南沙群島的部分島礁和海域,標在了馬來西亞境內,就此,南沙問題正式浮出台面。越、菲、馬等國開始以軍事手段占領了南沙群島部分島礁,并在南沙群島附近海域進行了大規模的資源開发活動。

当時的中國政府一再嚴正聲明,這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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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是對中國領土主權的嚴重侵犯,是非法的、無效的,這些國家的所謂法律依据是根本站不住腳的。但当時,中國剛結束“十年浩劫”,百業待興,這本是被他國欺負的恥辱卻懸而未決,釀成今日所謂“南海問題”。

隨著中國經濟的发展,國際政治風云變幻,以及外交謀略,我們只能在該地區奉行“睦鄰、安鄰和富鄰”的政策——“擱置爭議、共同開发”。

当然這一政策時效如何?只有將來的历史可得出結論,但如果美國因轉移國內政治、經濟不力,而對中國南海進行插手和挑釁,我想中國人民是不會答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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