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5日星期一

原來在中国历史上真係存在过“免費医療”

中國古代解決“看病難”: 朝廷“賜藥”於民
2013-06-27 03:17 來源:光明網

  

倪方六
  生老病死是客觀規律,患病就醫自然必不可少。對於如何讓老百姓看得起病,歷朝歷代都曾出台過很多“醫改”辦法,比如西漢時期漢平帝劉衎的“賜藥”於民;北魏時期孝文帝元宏設立“別坊”提供免費就醫;唐玄宗李隆基“親制廣濟方頒示天下”向民間公佈實用醫方……唐朝還通過立法對醫療行為加以規範,《唐律疏議》中曾規定:“諸醫違方詐療病,而取財物者,以盜論”;對下錯藥方的即便沒吃死人也要“杖六十”……
  從秦漢到清末史書均有朝廷“賜藥”於民的記載
  早在上古周代,朝廷已設有專門為老百姓服務的“疾醫”,《周代·天宮》稱,疾醫的職責是“掌養萬民之疾病”。
  在古代,方便群眾就醫,讓老百姓看得起病,較常見的辦法之一是“賜藥”。
  西漢皇帝主政時,大都曾開展過賜藥活動。如元始二年(公元2年),不少地方發生旱災,並發蝗災,尤以青州(今山東境內)地區最為嚴重。當時的皇帝漢平帝劉衎年僅10歲,把持朝政的王莽便以皇帝和朝廷的名義,為災民免費發藥,提供醫療服務,此即《漢書·平帝紀》(卷十二)中所記載的“為置醫藥”。
  古代賜藥活動多出現在瘟疫、傳染病流行期間,針對看不起病的老百姓,平常也會賜藥。如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曹魏、南朝齊、北朝魏都曾在平常背景下這麼做過。
  從秦漢到清末的歷代相關史料,几乎所有朝代史書上都有賜藥的記載,到了宋元以後,賜藥事例更多。如本專欄以前《古代購藥也“實名制”嗎》(詳見2012年9月7日42版)一文提到的南宋朝廷給京城臨安(今天杭州)居民送醫送藥一事,即屬於賜藥行為。
  針對京城病疫流行,紹興十六年(公元1146年)六月二十一日,宋高宗趙構要求翰林院派出4名醫官,給臨安城內外的老百姓看病巡診、趕製藥品;淳熙十四年(公元1187年),宋孝宗趙慎則要求所有醫務人員上崗,走上臨安街頭,挨家挨戶上門發藥。
  不只朝廷和皇帝會賜藥,地方衙門和官員,也不時為轄區內老百姓提供免費醫療。《後漢書·鐘離意傳》記載,建武十四年(公元38年),會稽郡一帶(今江浙境內)發生特大疫情,死了好幾萬人。當時負責地方具體事務的鐘離意,便親自到疫區照看、慰問病人,送去醫藥,因此贏得民心。
  “賜藥”並不是一種制度,也不屬於“祖宗之制”的範疇,而是慈善性質的“仁政”內容。特別在瘟疫、傳染病流行時期,賜藥最為頻繁,這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老百姓看不起病的問題。
  北魏時期孝文帝設“別坊”免費看病就醫
  建立公眾醫療機構,是古今通行、方便患者就醫的最可靠辦法。西周時期已有專門為貴族服務的醫療機構,但由官府成立的面向老百姓的醫療機構,一直到南北朝時期才出現。
  南北朝時期國家分裂,社會動盪,民間更需要醫療服務。當時,南朝齊文惠太子蕭長懋建立“六疾館”,救濟、收養窮人。“六疾館”並非專門的醫療機構,僅相當於現代的福利院。開辦給老百姓看病的官辦醫院,則是少數民族鮮卑政權北魏(公元386-557年)設立的。
  當時的皇帝叫元宏,史稱孝文帝。孝文帝是中國歷史上有名的小皇帝之一,虛歲5歲繼位,年號“太和”,在馮太后助推下,北魏在“深水區”進行了一系列改革,連姓都改了,易“拓跋”為“元”,史稱“太和改制”。
  北魏的“醫改”創新突出地表現在解決民間看病的問題上。皇興四年(公元470年),北魏便曾開展過臨時性“送醫上門”活動,派醫生到“基層”,為患者免費看病、發藥。太和二十一年(公元497年),北魏創辦了中國歷史上首個面向基層的政府醫療機構“別坊”。別坊有別于為官員和貴族服務的“太醫院”,是專門為看不起病的窮人提供醫療服務的。
  有學者稱,“別坊”是中國最早出現的“人民醫院”,其所提供的醫療服務,費用全免。
  《北史-魏本紀三》記載,當年九月丙申日(陰曆9月12日,陽曆10月24日),元宏下了一道詔令,為年滿70歲無子孫和60歲以上不在服喪期內、養活不了自己的老人,免費提供衣食;與60歲以下的殘疾人、看不起病的窮人一起,集中安置,住進“別坊”。元宏先是派專門的醫師去救護他們,後又安排4名太醫,預備藥物,給別坊裡的老人、窮人提供免費治療。
  次子元格(魏宣武帝)繼承皇位後,也貫徹了開辦“人民醫院”的制度。永平三年(公元501年)十一月丙申(陰曆11月6日,陽曆12月3日),元格“詔太常立館,使京畿內外疾病之徒,咸令居處。”
  同時,皇帝嚴令北魏的衛生部(醫署),分派專業的醫務人員進館,救治病人。為了防止醫生不負責任,朝廷還對醫生進行了分類考核,按診治水平的高低給予不同的獎勵,這在中國古代醫療史上同樣是一大創新。
  北魏這套面向特定人群的“免費醫改方案”,被稱為古代中國醫改史上“劃時代的進步”。
  唐玄宗李隆基“親制廣濟方頒示天下”
  然而,北魏的“別坊”主要是針對京城地區的,對外地或邊遠地區的患者則採取贈送指導性醫藥手冊的辦法,供基層醫務人員和患者參考、選擇。
  為此,北魏專門安排醫署主管官員,召集當時的一流醫療專家,選擇醫方精華,彙編成30卷“醫療手冊”,在全國公開免費派送。這種彙編醫方、普及醫藥知識的做法,早在皇興四年“送醫上門”活動時,便搞過一次。
  為了更好地普及醫藥衛生常識以解決基層看不起病的問題,唐玄宗李隆基當皇帝時,于開元十一年(公元732年)九月七日,“親制廣濟方頒示天下”。天寶五年(公元746年)八月,李隆基再下“刊廣濟方詔”,要求進一步宣傳廣濟方。擔心有的人家連方單都抄不起,他還命令地方一把手,在鄉村要道口辦“黑板報”,讓老百姓都能瞭解點自我防病、治病常識。唐朝多位皇帝都很重視這一點,如唐德宗李適主政時,曾頒廣利方敕,希望達到“不假遠召醫工可以立救人命”的目的。
  後來的宋朝,在推廣和普及醫藥知識方面做得更到位。皇帝不只以個人行為來推廣,還用政府令,頒佈了《聖惠方》、《慶歷善救方》、《簡歷濟眾方》等一批靈驗、有效藥方,這在交通不便、診療技術落後的古代,具有實用意義。
  唐朝的醫療衛生機構相當完備,大大緩解了以前朝代老百姓“看病難”的問題。但唐朝為老百姓“看得起病”所作的努力,具有創造性的“醫改”設計,要算立法,以法律條款形式,來規範醫生的職業行為,強調醫德,突出救死扶傷。
  《唐律疏議》中有好多條是關於醫德和醫患糾紛的。如卷二十五“詐偽”中就有這麼一條規定:“諸醫違方詐療病,而取財物者,以盜論”,並在疏議中強調,此規定專門針對“詐療疾病,率情增損”行為,控制醫生漫天要價。另外,唐朝對醫生誤診誤治,也有嚴格規定,下錯藥方、拿錯藥,醫生是要坐牢的。即便沒有吃死人,也要“杖六十”。
  宋朝推廣民間慈善醫療機構“養病院”“安濟坊”
  古代為解決老百姓“看得起病”做得最好的並非是國力強盛的唐朝而是宋朝。宋朝有“弱宋”的說法,但在解決老百姓看病難、看不起病方面,卻一點也不弱。
  雖然街頭藥店在東漢時已出現,但多是個體民營性質,到宋代時才納入政府醫療體系中。北宋積極開辦官辦藥店,提供療效、價格都有保證的成藥,深受老百姓歡迎。
  讓老百姓吃上放心藥,這是北宋熙寧三年(公元1070年)宰相王安石變法中“醫改”方向之一,新實施的“市易法”將藥品納入國家專賣。在“吃藥方便”的同時,北宋在大力解決看病難、儘量讓窮人看得起病方面成效顯著。
  宋朝的做法是,裁減為高層服務的宮廷醫藥機構,增加慈善性質的民間醫藥機構,推廣“養病院”。
  在唐朝,除設有給一般官員、宮人看病的“患坊”外,還在寺廟中設“悲田養病坊”,為僧人、窮人治病。宋朝繼承了這一做法,並在全國範圍內推廣。趙恆(宋真宗)當皇帝的大中祥符二年(公元1009年)七月,朝廷開始設置“養病院”。
  著名的文學家蘇軾,為北宋的“醫改”也做出過貢獻。元祐五年(公元1090年),擔任杭州通判的蘇軾,為了控制當地疾病流行,給窮人提供就醫方便,蘇軾創建了“病坊”,起名“安樂”,崇寧二年(公元l103年)由官府接管後,易名為“安濟坊”。
  安濟坊是一種帶有平民醫院性質的慈善醫院。此後,“安濟坊”這類平民醫院在多地建立了起來,明清也效仿過,所創設的“養濟院”,都帶有慈善醫院的色彩。
  需要說明的是,古代為讓老百姓“看得起病”做過很多努力,並不僅上述幾種。如減免稅賦,增加民眾的收入,也是常規辦法,且往往常與“賜藥”辦法一起使用。以明朝為例,便曾多次為災民免稅,朱翊鈞(明神宗)當皇帝時,曾于萬曆十年(公元1582年)、二十八年(公元1600年),先後兩次免除順天府、保定地區的老百姓稅賦。


唔講唔知……
“中国”古代D王朝儘管存在著“專制獨裁”
但是在“国家医療卫生事業”上😈😈😈
D皇帝真係太好😈😈😈
对於D貧苦大眾有病去医館睇大夫……
完全是免費😉😉😉
又可獲朝廷及D医館对D來看病之貧苦大眾又免費送藥💊💊💊
真有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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