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1日星期三

呢个“馮志強”真係講多錯多……

馮志強 認說話過火願收回兩句話 馮志強:主張家和非鼓吹家暴 【本報消息】立法議員馮志強早前在立法會討論家暴法的言論甚“惹火”,他昨日對記者表示,承認當日言論“大咗少少”,尤其是“如果我唔愛你,就唔會打你”、“打得越大力越開心,越痛越快樂”等措辭,倘觸痛某些人的心靈,他願意收回該兩句。不過他重申對法案將所有家暴行為定性為公罪,以及對家暴“零容忍”的態度持反對意見,質疑家暴法要將刑法也一併修改,有違刑法原則,應審慎對待;更憂慮會激發家庭破碎,禍及無辜下一代。 定公罪或禍及孩兒 馮志強稱,當日的言論是表達對家暴列公罪、家暴“零容忍”的不同意見。自己是“讀四書五經長大”的傳統人,傳統家庭觀念倡“床頭打架床尾和”、家和萬事興,政府要將家庭糾紛上升為公罪,在華人社會中沒有共識,“即使政府自己在法案引介部分也如是講”。 “大家要明白公罪的定義。”馮志強認為,為了修訂家暴法,而要連刑法典中將普通傷害罪條文亦一併修改,更容許公罪可“過冷河”、設緩衝期,有違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則、罪刑相適應原則、主客觀相統一的原則。“公罪、非公罪有明確定義,公罪是不可撤銷、不可調解,沒有迴旋餘地的。” 他質疑將非公開罪刑提升到刑事處理是“輕罪重罰”,會將犯罪人摧毀和折磨,該威脅性的立法觀點雖然收到阻嚇作用,但效果好危險,嚴重傷害社會對法律正義的期望。政府須自省“隻手係咪伸得太長”,上到法庭,一定要論高低輸贏,無論裁判結果如何,家庭的隔閡與仇恨無法消除,父母一方被送進監倉,更禍及無辜孩兒。 有團體“上綱上線” 刑罪的量刑應講實證,要看背景、環境。如果有預謀、立心不良,故意當然不可饒恕,但犯罪好多時都是在非理性狀態。“人人偶然都會有少少脾氣、失去理智屬正常。”他相信“正常人都唔會打老婆仔女,打傷咗要出錢醫返佢,冇人咁蠢”。 至於其高談闊論“打者愛也”,他昨日以“愛則立,不愛則棄”的傳統思維解釋。自己愛的人做出不合社會倫理的事,加以口頭訓責,或小施體罰,都是正常。當然,“如果愛一個人愛埋他的缺點,社會就長治久安了。” 對於有團體批判其言論“鼓吹家暴”,周六將組織遊行抗議。馮志強駁斥自己的言論被曲解。“首先在立法會的發言,我已表明絕對反對以強凌弱。”“我係咪鼓吹家庭暴力?我推崇的是家和萬事興、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團體將其說話抽絲剝繭,缺乏承上啟下的語境,“唔啱聽的就上綱上線,你話乜都得啦,對我公唔公平?”馮志強直言洞悉團體的最終目的是撤銷官委、間選,讓立會全民直選。“但大家也好知道我為人,中意調皮下、開心啲,嗒落仲有啲味。(你以後會否收斂?)我以後會謹慎講嘢,唔好講咁多!” 言語或觸痛某些人 按照議事規則,議員在議會的發言毋須負法律責任,但作為委任議員,可以不支持政府議案?馮志強稱,“我唔係一定要討好政府,官委都可以有立場、有觀點。”不過他承認當日言論“大咗少少”,如果社會認為有需要,或者中傷、觸痛某些人,“‘唔愛你,就唔會打你’、‘越痛越快樂’兩句我可以收返。”
妖!
老实講……
唔好講一对夫妻……
連同人与人之間相處……
出现咗乜鬼摩擦……
有什麼問題……😈😈😈
不应用“暴力方式”去解決問題……
因為你一時火遮眼……
為咗啖氣……
打Q死自己妻子及身边之朋友又如何呢?
除咗你要受刑责之外……
个問題仲係係度……😉😉😉
好似……
我都有在YOUTUBE上睇到咗一段“澳門立法会議员馮志強先生”在“澳門立法会”上討論有关
“家庭暴力”立法議案……
講真……
馮老先生在有关“家暴”言論上太过偏向“暴力層面”……
妖!
直頭講到D夫妻好Q喜歡玩SM咁……😈😈😈
又講到D妻子好Q變態咁一日唔俾个老公打及虐待佢……
D妻子就瞓唔著覺……
唔多HIGH……😧😧😧
痴Q線……
大佬……
查实睇得要全面一点……
講真……
有D男人真係不適宜同女人拍拖結婚……😈😈😈
点解?
一、無溝通表達能力……
二、欠缺人际交往处事能力……
三、欠缺危機应变能力……
四、愛爛嫖爛賭……
五、欠缺个人财务管理能力
六、缺乏情緒控制能力而經常導致情緒上失控出現傷人情況……
七、缺乏家庭組織能力及与妻子極不協調……
八、不懂教育及養育兒女……
九、暴力傾向……
十、患有“情緒病及精神病”……
以上十種原因……
呢D男人真係絕不適宜同女人拍拖及結婚……
因為只会害咗呢D女人一世功力……
連D女人嘅貞操俾Q埋D問題男人……😈😈😈
故此……
“澳門”嘅情況我就唔知……😯😯😯
但是在“香港”……
D“香港立法会議員”真係食塞米……
去食屎啦………😉😉😉💩💩💩
又係唔Q去关注D“家庭暴力”問題……
一味咁又打Q官司爭取乜Q“变性人婚姻权”……
又支持乜Q“同性人婚姻”
大佬……
痴Q線……
D違反“人性道德倫理規範”之傷風敗俗之事……
D死PK“泛民立法会議員”就要做到足……😉😉😉
老实講……
真係唔死都無Q用……
講真……
老早应該由“香港特区政府”提出修改“婚姻條例”
規定所有男女新人要向政府提出“註冊結婚”👰👰👰💑💑💑
必須先接受政府認可之“臨床心理学家及註冊社工”……😈😈😈
对男女新人進行較為詳細嘅“心理狀況評估及个人财务安排及管理評估”……💑💑💑💏💏💏💏
待完成評估後……
“臨床心理学家及註冊社工”會撰寫一份詳細之“心理及財務狀況評估報告”……
並交俾“政府D婚姻註冊官”參考……
如發现男女新人在心理及財务狀況上出现咗不穩定因素……
可以決定是否先將男女新人強制送入医院接受詳細治療及檢查……甚至給予臨床心理輔導……😉😉😉
而該“政府婚姻註冊官”有权拒絕其之註冊申請……
如果發现男女新人缺乏人际交往处事能力……
可以決定強制呢对男女新人前往D学校修讀政府認可家庭組織及人际交往处事能力課程……
而該“政府婚姻註冊官”亦有权去拒絕其之註冊申請……
講真……
好似D“內地大姐大媽”只係為咗張“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才与呢个港男結婚……
日日夜夜同港男老公為咗D瑣碎事而去吵大鑊……
又嫌港男老公窮又無錢又打份低微之工作又住公屋……
最後又離婚……
最終呢D“內地大姐”在“香港”俾一眾“泛民立法会議員及泛民大狀”幫手呃盡政府所有綜援津貼……
做埋D“泛民政客”之投票部队……及职业示威常客……
但实际上“沒有真愛……純粹只來香港呃福利做社会寄生蟲”
有D港男為咗一時性快感及渴望得到性愛……
又在“中国內地”花錢搵件“內地大姐”結婚……
以求為自己解決一時“性飢渴”之症狀……
很不幸……
D死PK港男在“香港”同D“內地大姐”舒暢完……
仲要生埋成打仔女……
D死PK港男又唔……認賬😈😈😈
於是D“內地大姐”又与港男離婚……
呢D“內地大姐”
又在“泛民政客”唆使下……
又呃盡政府所有綜援津貼……
又做埋“泛民建制”之投票部队及职业示威常客……😈😈😈
查实
“香港特区政府”老早就將佢地遞解出境……
以絕後患……😉😉😉
政府必須正視呢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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