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2日星期三

痴線,連“諷刺時弊戲仿作品”免刑責?咁不如政府唔好修訂“版權條例”啦!

痴Q線……
“香港特區政府”就“版權(修訂)條例”……
定下“立法框架”……
只要求“廢青”負上“民事責任”而毋須負上“刑事責任”……
真係又“無稽”又“無聊”
睇落去……
真係好鬼搞笑……
一、評論時事的改图……
痴線……人地“广告商”出份“电影海報”……
主要是用作宣傳电影……
D廢青在未經“版權人”同意……
就擅自“改图”……
並唔尊重“原創作”……
咁同在人地“私人地方”進行“搗亂”無咩分別……
仲要“誣衊及抹黑香港特區政府”……
政府都可以容忍?
仲要“改图”改到“失实兼誇大”……
呢D仲係叫做“創作”……?
二、滑稽、誇張、有明顯或隱含批判意味的改图、改片等
痴Q線……一句講晒……你有“藝術天份”……亦有“創作才華”……
你有本事……你有理想……就唔好在人地D“宣傳海報”及“图片”
係度“改嚟改去”……有本事你可以“自創漫畫”……自創“政治海報”……就不应該在人地D“宣傳海報”或“图片”狂“篡改”用作“自娛及宣洩不滿”
三、以模仿对原作品致敬,新作品有原創性和轉化效果
唉!真係激死……大佬呀……人地“唱片商”和“製片商”花成千萬港元揾“作曲家和作詞家”創作“音樂”及揾“名大导”製作“有血汗成份之电影电視”……
始終……人地將“畢生創作天份”放晒“自己作品”內……
你就一句唔該……隨隨便便將人地之“創作心血作品”進行“篡改”……
同“盜竊”無咩分別……
呢D就是偷人東西再加以“包裝修飾”……变成你的東西……
等同犯了“盜竊罪”
再者……你有“音樂及戲劇創作天份”……為何你不妨自創歌曲及自製“微电影”……
仲要偷人東西再加以“修飾改造”?
是可恥及卑劣行為……
四、網誌和社交媒體發布截取自电影或电視中的图像等
講真……呢樣嘢又可以“可圈可点”……
假如你“編寫網誌”必須“加插(非自家創作)影片及图片”用作“輔助解釋”……
這是無可厚非……
但有些人刻意对“(非自家創作)影片進行剪接”並有心“影射某人某机关……甚至醜化惡意誹謗某人某机关”……
政府必須阻止……
是对其他人造成“人格尊嚴不受尊重”……及令到D人可以“目無法紀”……
仲有……
唔明……
“香港特區政府”次次做親咩嘢……
都是處於“被動挨打”的局面……
大佬呀……
“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強硬一D啦……
咪鬼聽“泛民”和“廢青”講嘢先得架……
“泛民”為咗“選票”……
可以將“香港”变成“無法無天”都仲得……
甚至揾埋“綜援戶”和“新移民”申請埋“法援”……
在“高等法院”和“終審法院”大打十場八場“司法覆核”……
將“香港”对泛民選情不利之“法例”……
逐條逐條由“法官”用裁決以“違憲”為名……
全部廢晒佢……
繼而要“拆牆鬆綁”……
令“香港”变成“法官治港”
痴線……
妖!
“梁振英”必須要企硬……
在“香港”是沒有“二次創作”呢回事……
只有“抄襲”和“惡搞”……
“二次創作”?
太抬舉“廢青”……
故政府必須在“版權(修訂)條例”上堅持原則……
凡“任何市民在未經版權人同意……擅自盜取图片……宣傳海報和影片進行修飾改造,最後據為己有……仲要用作公开播放及煽動群眾擾亂社會秩序和抹黑醜化政府官員及其他人”……
可以將其判處“入獄三年”及“剝奪公民權六年”……
並且要接受“強制勞動”……
仲有……
政府必須要制訂“国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先至有效咁維護“中國国家安全”及“香港免受英美反华勢力和台灣反共勢力去干預操控”……
再者……
所謂“二次創作”(实質是惡搞和抄襲)……
又係“泛民”利用班“廢青”搞出嚟……
因為班廢青好多是“人民力量、社民連、公民黨、民主黨、工黨等”支持者或者黨友……
看看……
呢班“廢青”永遠透過在人地“宣傳海報”和“影片”進行“惡搞”……
只會“抹黑香港特區政府、誹謗香港特區政府”……“醜化香港特區政府官員人格”……
但從來沒有“抹黑泛民、誹謗泛民、甚至过去英國殖民地香港总督及官員亦唔会醜化及侮辱佢地嘅人格”……
無他的……
因為……
“泛民”就是“廢青”的主子……
“廢青”絕對唔会咬番主子唔放……
佢地之目的……
就是透過一連串“惡搞”是要“貶低香港特區政府”……以及“醜化香港特區政府”……甚至是“誹謗香港特區政府”……
就是要“香港特區政府”完全失去“管治香港之能力”……
令“香港七百萬市民”不再信任“香港特區政府”……
繼而配合“泛民”號召“反抗中國中央政府、顛覆香港特區政府”……
看看……
擅長“惡搞”之“廢青”只是純粹長期被“泛民”用作“顛覆政府之工具”……
講真……
希望……“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先生……
呢D“毒瘤和瘀血”必須“立法加以清除”……
仲有……
政府必須对“廢青”之“惡搞”行為“加重刑責”……
才是“治本”……
仲有……
假如……
有人刻意“惡搞”……“泛民政棍”……
仲要透過“改图惡搞”……“抹黑及醜化黃毓民、梁国雄和陳偉业……甚至是人民力量和社民連……乃至泛民政黨人物”……
看看……
“泛民”必定支持“香港特區政府”制訂“版權(修訂)條例”……
嚴懲呢班友……
一句講晒……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点灯”……
即係話……
只有“泛民”利用“廢青”惡搞“政府”……“抹黑政府”、以及“泛民政敵”
但絕不允許其他人“惡搞”番“泛民”……
去“抹黑泛民”……或者用“图片及文字侮辱泛民”……
呢D就係“泛民”眼中“所謂民主自由”……
原來是……
“泛民”有自由民主……
而其他人就無自由民主……
只有“泛民”对其他人或政府任意批評及進行道德審判……
但其他人或政府若果批評“泛民”和对“泛民”進行“道德審判”……
就会遭到“泛民傳媒”封殺……
原來“香港言論自由”是“泛民專利”……
故此……
“泛民”表面上“民主”……
但实际上是“奉行獨裁”……
悲哀……
講真……
就算“香港特區政府”修改“版權條例”……
“香港警察”起訴呢班廢青有鬼用咩?
最終……
由“泛民”操控“香港高等法院和終審法院”法官一樣判佢地無罪……
甚至由“法官”裁定“版權(修訂)條例”違憲……
廢止相關法例……
你吹“法官”唔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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