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8日星期六

住院逾年,內地男被追125万港元(出院同月獲發單程證)

痴線……
有條“中國內地人”……
係麻甩佬……
佢有病……
仲要係“肺癆”
都唔緊要……
但是……
佢無錢……
就唔好向“中國內地”公安机关……
申請“双程證”……
來“香港”就医……
話說佢在“香港”D医院……
接受“強制治療”……
結果呢?
佢在“香港”D医院住咗……
469天……
又欠咗“香港医院管理局”成125万港元医療費用……
佢医好出番嚟……
“又欠債”
“又無工作能力”……
唔明“中國內地公安机关”仲批佢來港定居嚟做乜?
明知……
呢條“內地男”又“欠債”又“喪失工作能力”……
而且“佢又是低技術及無咩經濟能力”……
“中國內地公安机关”仲向佢簽發“單程證”把屁咩?
俾佢來港定居……
又係食“綜援”
又要政府用納稅人D錢養佢……
最衰“泛民”班PK……
專幫呢D“社會寄生蟲”
仲有……
這就反映出……
“中港两地”之出入境管制的確“存在矛盾”……
講真……
“中國和香港特區”两地政府要界定“双程證”定義是什麼?
应該規定“双程證”定性為“探親旅遊”……
而“中國內地公民”來港就医並不包括……
总之……
“中國公安部”可以授權“香港入境事務处”……
对於“中國內地公民”來港就医可以向其“簽發医療簽證”
並且由“香港入境事務处”審查赴港就医之“中國內地人”嘅“入息和資產”……
佢地無錢……
政府有权唔向其簽發“医療簽證”……
並且好似呢條“內地男”咁……
在“香港”住院……又無錢埋單找數……
应該交由“香港警方”对其以“不付款罪”予以“刑事拘留”……
等候遣返“中國內地”……
並且唔該政府修改“香港入境條例”……
即使……
“內地男”獲“中國內地公安机关”簽發“單程證”來“香港”定居……
而“香港入境事務处”可以以“內地男欠債及喪失工作能力”為由……
將其“遞解出境”……
並取消其“居港資格”
咁又可以“拆除計時炸彈”……
但衰在“泛民”阻頭阻勢……
政府好難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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