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線……
有條“中國內地人”……
係麻甩佬……
佢有病……
仲要係“肺癆”
都唔緊要……
但是……
佢無錢……
就唔好向“中國內地”公安机关……
申請“双程證”……
來“香港”就医……
話說佢在“香港”D医院……
接受“強制治療”……
結果呢?
佢在“香港”D医院住咗……
469天……
又欠咗“香港医院管理局”成125万港元医療費用……
佢医好出番嚟……
“又欠債”
“又無工作能力”……
唔明“中國內地公安机关”仲批佢來港定居嚟做乜?
明知……
呢條“內地男”又“欠債”又“喪失工作能力”……
而且“佢又是低技術及無咩經濟能力”……
“中國內地公安机关”仲向佢簽發“單程證”把屁咩?
俾佢來港定居……
又係食“綜援”
又要政府用納稅人D錢養佢……
最衰“泛民”班PK……
專幫呢D“社會寄生蟲”
仲有……
這就反映出……
“中港两地”之出入境管制的確“存在矛盾”……
講真……
“中國和香港特區”两地政府要界定“双程證”定義是什麼?
应該規定“双程證”定性為“探親旅遊”……
而“中國內地公民”來港就医並不包括……
总之……
“中國公安部”可以授權“香港入境事務处”……
对於“中國內地公民”來港就医可以向其“簽發医療簽證”
並且由“香港入境事務处”審查赴港就医之“中國內地人”嘅“入息和資產”……
佢地無錢……
政府有权唔向其簽發“医療簽證”……
並且好似呢條“內地男”咁……
在“香港”住院……又無錢埋單找數……
应該交由“香港警方”对其以“不付款罪”予以“刑事拘留”……
等候遣返“中國內地”……
並且唔該政府修改“香港入境條例”……
即使……
“內地男”獲“中國內地公安机关”簽發“單程證”來“香港”定居……
而“香港入境事務处”可以以“內地男欠債及喪失工作能力”為由……
將其“遞解出境”……
並取消其“居港資格”
咁又可以“拆除計時炸彈”……
但衰在“泛民”阻頭阻勢……
政府好難成事……
2014年3月8日星期六
住院逾年,內地男被追125万港元(出院同月獲發單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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