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

係D老闆心理變態啫

好似D老闆咁,驚死你D打工仔蝕底俾佢咁,要用到你盡,不斷地加重員工之工作量,最PK依家D公司,幾個職位進行合併,好似乜Q“ 會計文員、倉務文員”等,合併咗由“ 辦公室助理”一腳踢,又要做埋外勤送貨送文件,D老闆當你識玩分身咁,好似孫悟空咁,識玩七十二變,一人身兼多職,真係心理變態,盲都知係無法勝任,簡直就是折磨緊員工,老闆又為咗節省開支又唔請人,但老闆又對你嫌三嫌四,只識對你爆粗鬧人,但又唔出錢💰💰💰又出力去培訓你,唔替你增值,只當你係機械人咁,日夜生產,做!做!做!連你同女友與家人happy hour 時間也沒有,但老闆給予你之薪金💰💰💰同工作又成反比,唔做死你就假……無計,資本主義社會就係咁,D打工仔永遠就一文不值,一世俾資本家剝削,政府又傾向資本家利益,又不重視勞工利益,我地D打工仔嘈都無用,大權又在老闆手上,打工仔只會俾老闆任由魚肉……
我建議,“ 香港特區政府”應該修改“ 僱傭條例”,立法訂立“ 引致他人過勞罪”,並判僱主入獄三年及罰款一千萬港元💰💰💰,立法強制規定僱主必須合理地編配人手,盡量俾員工有充足休息及適當之工作量(所以,政府在“ 僱傭條例”中,規定年假不少於十四天才是合理),好似有D公司,有年假俾你,但你想放多日,主管一句人手唔夠,就唔准你放,甚至迫你長期工作,仲要你OT,要你賣假俾公司,以薪代假,若果僱主不跟從,員工有權向“ 香港勞工處”提出檢舉,只要員工挺身而出,老闆才向員工低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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