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9日星期五

呢條“南亞丐幫”肯定背後有“泛民大佬”力撐,如果唔係又點會殺Q咗人會獲法庭輕判呢?

港澳新聞 巴漢誤殺食環森哥輕判1年 官信無心害死者 01月29日(五) 22:30更新 11:11建立   【on.cc東網專訊】食物環境衞生署小販管理主任胡廣森(森哥),於去年3月獨自於中環安樂園大廈一帶執勤巡查無牌小販時,被賣帽的巴基斯坦男小販推倒並昏迷,最終因顱骨骨折及大腦受損,3日後死亡,事發過程亦被現場閉路電視攝錄。涉案巴漢於早前在高院承認一項誤殺罪,法官今(29日)看過涉案片段後指,此案有別於一般誤殺案,被告只推了死者一下,相信被告無心傷害死者,也無人預期會有此結果,但考慮到需保護在前線執勤的執法人員,判被告監禁1年。死者所屬工會認為判刑過輕,已去信律政司要求研究是否恰當。 被告辛尼(Rashid Khan,37歲),育有6名子女。他承認於去年3月15日於德輔道中25至27號地下,非法殺死胡廣森(58歲)。辯方指此案是悲劇,被告無心傷害死者,現已感後悔及抱歉。律師指被告明白死者當時是執行職務,被告一心只想逃走且無意傷人,案發後兩日被告亦自行向警方自首。 辯方呈上多封求情信,包括被告本人及被告子女就讀小學校長的信。校長在信中指被告是一個盡責的父親,且會經常接送子女上學及放學,且關心子女及體諒別人。校長舉例指,被告的兒子被一名過度活躍症同學推跌受傷,被告得悉事件後稱:「老師,既然佢有過度活躍症,我唔會話佢,希望學校唔好罰佢,多啲教佢就得嘞!」法官則認為本案是最輕微的誤殺案,判被告入獄1年。 食環署小販管理主任工會理事長黃嘉友指,該會認為判刑過輕,已去信律政司要求檢視判決是否恰當。黃認為,正執法的政府人員進行拘捕時被殺害,罪行相當嚴重,同事們初步對被告因誤殺僅判囚1年感吃驚,認為比盜竊罪更輕。黃指法庭判刑要與罪行相等,判刑要有阻嚇性及能彰顯公義,但今次判刑令執法人員感人人自危,法庭判刑過輕,對執法人員無保障。 黃透露,森哥是工會會員,其菲律賓籍太太長居菲律賓,森哥在港有母親及胞妹,但工會未能聯絡上。香港公務員總工會副主席陳耀光則稱森哥至少有已成年的1子1女。 此案判刑也引起眾網民議論紛紛,大多數於討論區上均認為判刑過輕,其中網民stkwok1985稱:「誤殺案判1年對得住受害者家屬咩?」網民makm稱:「1條人命判1年真是太短。」網民有女萬事足稱:「唔係呀嘛,囚1年。咁輕判。」,網民widkei11稱:「家屬應上訴,最少5年啦!」
我一早講Q咗,呢單嘢肯定有D古惑,大佬,擺明係“南亞丐幫”對“食環署主任森哥”進行“蓄意謀殺”啦,越睇就越火爆,講真,“南亞丐幫”有無俾“社民幫幫主長毛雄”唆使下殺Q咗“食環署主任森哥”就唔知……但可以咁肯定,“泛民大狀”一定同“高院法官”夾Q埋,或許“高院法官”一定又係“民主黨或公民黨”成員架啦……刻意要個“高院法官”判Q“南亞丐幫”嘅“誤殺罪”成,一年監禁,硬要報復在早前“食環署人員”於“深水埗”趕QD小販事件……間接鼓動咗D市民對D執法人員使用過份暴力,可以咁講,“高院法官”可謂做咗“殺人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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