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2日星期五

根本上係“香港特區政府”刻意縱容D“大財閥”勾結D“新界原居民”去搶佔“新界土地”

【套丁風雲】親述套丁5步曲 原居民:村長與黑社會合作買丁權! | 下一篇  撰文:香港01記者 發佈日期 2016-01-22 10:00:00最後更新 2016-01-22 10:00:00  丁屋發展商李欽培與11名新界原居民,早前在「套丁」案中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被判2年半至3年不等,轟動各界。記者在調查新界原居民套丁模式時,找到一位原居民,他透露買賣丁權於圍村非常普遍,以他的村落為例,丁權於高峰期便值60萬元之多。他說:「村長更與黑社會人士合作收集村內丁權!」 據該名不願透露身份的原居民透露,買賣丁權一向是村內的潛規則,雖然知道是犯法行為,但多年來大家都是這樣互相合作。他說:「村內的土地買少見少,除非祖先一早已預留了土地給子孫,否則現在這代人很難動輒就拿出200萬元買地起屋。所以有地無權的人經常和有權無地的人互相合作,丁權費一般約40萬,高峰期更高達60萬。」 相關文章  1日前【套丁風雲】釋放丁屋預留地 港90萬蝸居族即上公屋1日前【套丁風雲】建丁屋後上公屋 學者轟:原居民享雙重房屋福利5日前【01偵查】懶人包:兩分鐘拆解「套丁」 丁屋建成男丁才收丁權尾數 他續指村內有黑社會背景的人士,常與村長合作收買男丁的丁權﹕「村內什麼人也有,什麼事都可以在村裡發生,買賣丁權起屋,在村中根本是『圍威喂』的行為,很多有地的人都與男丁合作,如果你不想賣的話,他們更會滋擾你。」據知,買家一般先會給予男丁15萬元,然後再給5萬元,雙方簽了同意書之後,買家再給予對方15萬元,直至丁屋成功興建並公開售賣後,買家才向男丁付餘下尾數,過程一般約為5年。 買家表面上將土地轉到男丁名下,令男丁能向地政總署自稱「有權有地」,申請丁屋建屋牌照,但實際上男丁與買家之間根本沒有金錢交易,買家一直都是該土地的實際擁有者。原居民指男丁一直只是掛名擁有土地,地價實際並無過戶,他說﹕「雖然簽訂過程在律師樓進行,但這些同意書在新界區內根本到處都是。」
講真,所謂“新界原居民”D丁權,只係十九世紀D歷史產物,純係“英國政府”為咗可以合法咁管治“新界地區”,而同“新界原居民”以用“丁權”換“治權”妥協得番嚟,無計,因在“香港”開埠初期,到處都是鄉村,“英國”要穩定統治“新界地區”,就要同當地D大地主合作,俾D甜頭去安撫他們,因D“英軍”越血腥鎮壓他們,他們反抗越大😠😠😠,故“港英政府”對他們進行妥協係必需的……
但隨著“香港”日益走向城市化,鄉村越來越少之餘,又變Q晒質,根本D住在“新界鄉村”D原居民後代,係度食盡两家茶禮,一邊出外賺大錢💰💰💰之餘又在外國及香港市區又買車又買樓,另一邊又在“新界鄉郊地區”又享有D土地特權,又利用“所謂丁權”去同D地產商合作去變賣土地賺取暴利,可以咁講,依家所謂“新界丁權”已成為咗“大財閥搶佔新界土地之跳板(踏腳石)”……形成咗“大財閥與新界地主共同謀取土地暴利之供應鏈”,唔怪之得,“香港特區政府”成Q日俾D“大財閥”扼住條喉嚨啦,又完全動彈不得……原來又係“丁權”作怪😠😠😠故政府真係要下定決心去清除“新界丁權”D毒瘤……不要再俾D“大財閥勾結D新界鄉紳在新界土地上攞盡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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