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0日星期三

在“香港”D“泛民大狀”一樣受“美國”操控……

社评:一瑞典人内地被拘,踩了哪条红线 2016-01-15 环球时报 环球时报分享  一名瑞典籍人士近日在中国内地受到控制。西方媒体报道说,他叫彼得·达林,35岁左右,为“人权卫士紧急救助协会”工作。报道还说,该机构总部设在美国。据维基网站介绍,该协会自称“由中国大陆学者、律师和政治专家组成”,出于安全原因协会的所有人员信息“保密”。该协会致力于“直接为受迫害的人权卫士提供重要的救援和资助”,以及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支持。 据《环球时报》向多方了解,“人权卫士紧急救助协会”没有在中国内地注册,一直在中国法律监管之外开展活动。熟悉相关法律的学者说,这样做虽然非法,但有的境外组织视其为“灰色地带”。少数政治激进分子会通过这样的管道从境外获得资助,并按照资助者的要求在中国内地做事。 从西方媒体报道的一个细节看,彼得与多名律师和助理被拘捕的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有联系。报道说,他在被控制之前就有所“担忧”。如果彼得从境外拿钱,又资助了锋锐律所被抓律师所从事的违法行为,那事情就麻烦了。 大多数在中国开展活动的NGO都扮演了推动中国全面发展的正面角色,像“人权卫士紧急救助协会”自我介绍中就这么“猛”、政治对抗意味十分浓厚的是极少数。它看来是中外人士混搭、专门要在中国挑事的一个组织。 瑞典外交当局只是证实了一名瑞典人士在中国“被拘留”,但直到昨天未做任何置评。目前都是美欧主流媒体为彼得被控制发出指责,宣称这表明中国“对法律援助界的打击行动大大升级了”。 中国有很多基层矛盾,基层法律援助有所不足,这是“人权律师”得以开发舆论空间的大背景之一。西方一些有政治色彩的基金会关注到这个领域,前几年不断向这一领域投资,形成了相当复杂的局面。那些基金会不仅向中国内地输入了资金,还向舆论输入了西方的政治价值倾向,推动了“人权律师”社会挑战者形象的发酵,刺激了中国社会内部的争论。 一些“人权律师”笃信自己“正义”,不仅经济上运转得开,网上也有拉拉队,境外舆论还给竖大拇指。在中国基层找到适合放大成公共舆论事件的案子不难,一些原本可以化解的事情,往往经过“人权律师”的参与被搞成“体制的僵局”。他们强调这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应有方式,尽管他们当中有些人没有律师资格,还有些人普通律师业务开展得平平,但是这个很特殊的群体被一些舆论作为“最有良心的律师”给予喝彩。 不能说“人权律师”现象都是“境外势力搞起来的”,甚至不应将这种现象本身“一棍子打死”。社会应当实事求是看待它,正视它的复杂性。比如彼得·达林很像是外部势力与这一现象之间的一个纽带,我们应承认这类纽带的确起了负面作用,但不能视它们就是问题的全部。 中国还是要从解决基层问题入手,认真体会维稳与维权之间的正向关系。同时依法治理“人权律师”现象中对法律和社会应有秩序形成挑战的那些元素,从根本上促进社会的有序与和谐。 至于彼得案,相信中国司法机关一定会依法审理。他是外国人,但只要触犯了中国法律,就必须接受处罚,他没有成为例外的理由。希望境外NGO不要受一些舆论的蛊惑,以为这是中国对NGO采取的行动。“人权卫士紧急救助协会”毕竟太另类了,就说它的自我介绍吧,正经的NGO谁会那样介绍自己?
講真,講起“中國”,我一點也不會擔心,因為“中國內地”,一來D“司法機關及法官”係由“中共”操控(同時又係“中共黨員”),二來“中國”一向由“中共中央政治局七名常委”去主導,而“司法機關”有鬼自主權咩!只有“中共自己人查番自己人”……D“法院只淪為“中共之附庸”……
不過依家係“中國內地”D網路空間越嚟越自由化,D人可以在“微博上或blog上”自由發表自己之想法,甚至可以自由咁諷刺社會時弊,肩負起“監察社會”之重任😆😆😆👍👍👍
但有D人卻受到“美國”唆使及收Q咗“美國黑金”💱💱💱利用“中國司法”去搞垮“中共及政府”?NO WAY😠😠😠
“中國”有“國安及公安”,兼夾有龍大“網路警察”睇住……插針也插唔入……查實依家“中國”在法治上日益完善,而在政府治理上不再以“中共”之少數利益集團為依歸,開始接近民意,也受到輿論監察,“中國人”也享有更多的自由及民主空間……起碼你在“中國內地”講什麼寫什麼也有很大自由,無人會理你,你在“中國內地”行去邊又去那兒購物辦事也無D“中共特工”跟蹤(除非你犯Q咗法)……唔明D人仲要用有色眼鏡去睇“中國”,千方百計去勾結“美國”用各種手段去顛覆“中國現政權”……呢D“漢奸走狗”真係要拉去槍斃🔫🔫🔫就啱😠😠😠當然,好在依家D“中國人”不太政治化,只著重“經濟掛帥”,賺錢大過天,仍有相當多的人普遍支持“中共”合法執政(D人只反“貪官”、不反“皇帝”《是指中共國家機器》),而且“中國人”又習慣咗“逆來順受”,只要政府俾飽飯佢地食,令到佢地富裕又可以自立門戶,D人會支持“中共”呢個政府,“中共”便可好心治理天下……
我最擔心就是“香港”D司法已淪為“美國”用嚟顛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及推動港獨”之工具……而“公X黨”成班大狀一係是“共濟會會員”、二係由“美國CIA”所控剞,D“泛民大狀”往往收Q咗“美國黑金”💰💰💰最PK連“香港”D司法機關也受到“公X黨”操控,連D“法官”也是“共濟會會員”,甚至同“美國”有交情,於是,“泛民大佬”在受到“美國”唆使之下又收受“美國黑金”💰💰💰之下,不斷地找出D政治議題利用“司法覆核官司”去拖死“香港特區政府”施政,令“一國兩制”走向失敗……呢D又係“中共”放鬆對“香港”管治之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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