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5日星期日

唔明政府点解唔做嘢……

既然……
“香港特区政府”
都公布咗這六个政治組織……
仲等咩?
政府立刻制訂“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
甚至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引入到“香港”实施……
並宣布這六个政治組織定性為“叛國組織”
並下令取締呢D政治組織……
同時
起訴呢D組織負責人控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及尋釁滋事罪”
將佢地收監
最好……
“香港特区政府”立刻“恢復死刑”
才是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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