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
呢班友在“衝擊立法会”時
又係度“破壞政府公物”
呢班友想表達訴求就表達訴求囉…
係度搞破壞做乜Q嘢呀?
做咩呀?
搞暴动去顛覆现政權呀……
痴Q線……
呢D係暴民行為
好彩
呢班友身在“香港”
換轉在別的國家
你地班友咁搗亂法?
老早俾警察拖你出去用“警棍”打Q变咗“豬頭炳”
又或者
老早俾軍人用机关槍掃低咗啦…
仲係度講嘢……
“香港警察”对付班暴徒太过懦弱……怕咗俾“立法会議員及監警会”批評而唔敢強力打壓示威者嘅暴力行為……
佢地一搞破壞
班港警应該一开始就即刻开“水炮、射催淚彈及开埋机槍”
射Q死班PK啦…
佢地在“立法会”搞破壞……
政府都未同佢地計啦…
可以先告Q佢地“刑事毀壞”啦…告埋佢地“擾亂公安罪”啦…
佢地仲係度惡人先告狀……
自己又唔檢討吓又反省吓……
抵Q死
D警察打得你地少
係要俾D警察教訓班PK就啱嘞……仲有拉Q佢地坐監真係浪費政府米飯……罰Q佢地去勞改就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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