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各網路傳媒合作,若有人有興趣在網路上開
店搞營銷,必須強制他們修讀有關網路營銷及
財務管理課程……並且按個别需要要修讀D技
能課程,待合格之後,才可開店
二、所有有意在網路上開店搞營銷之市民,必須向
政府有關部門提交個人入息證明、財務規劃及
營運方針之計劃書,由政府有關部門進行審核,
OK咗,政府便向其簽發為期三年之"網路商業
營運執照",而且,網路營運者必須向政府有關
部門提供"食物生產及貨品供應基地"名單,定期
派員上門巡查有關業務生產情況……而且,價格
方面,網路營運者不能胡亂定價,必須按照政府
所指定之限價機制去訂立價格……
三、建立獎罰機制,若有太多人在網路上對網路營運者
給予劣評,政府必須暫停其"網路商業營運執照",
並由網路營辦商通知其所屬網店暫時停辦整改,
待OK之後,政府有機會向其重發牌照俾佢再搞
網店,若果其屢次不改,政府有權永久終止其
"網路商業營運執照",而網路營辦商亦將其列入
黑名單,永遠不能再開網店,問你死未,但政府
會選出優秀網店,並向其發出優質證明,給予現金
💰💰💰獎勵,但D人開網店也要向政府納稅
💰💰💰,咁先係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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