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3日星期五

凡"香港居民"在馬路上成功拍攝檢舉"道路使用者"之違法行為,可獲"香港警務處"給予獎金,以示獎勵

有人話,政府應該在駕駛考試中,加入乜Q"人品情操測試"?頂!無用架,因為,依家D人駕駛車輛🚗🚗🚗好似駕駛烈火戰車咁,在馬路上橫衝直撞,同人鬥車撩人發火……層出不窮……故此,凡有其他"道路使用者"或途人用攝錄機📹📹📹及智能手機📱📱📱成功拍攝🎬🎬🎬並向警方👮👮👮檢舉該名"道路使用者"之違法亂紀行為,一經"香港警務處"有關部門調查後作實,可獲"香港警務處"給予不少於五萬港元💰💰💰獎金及其他交通優惠,以示獎勵……咁先可以吸引更多人去檢舉D違法者,有更多人才守法…心想,屆時有更多人去擁護"香港警隊"👮👮👮…D人考車牌時在學堂上跟駕車師傅學車,D駕車師傅講乜春,D人做學神就借咗聾耳陳隻耳👂👂👂,扮聾扮啞,做隻綿羊仔,如果佢成功在"香港運輸署"之駕駛考試中考到駕駛執照,佢頓時變咗做車神,好勝之心,劣行盡現,當初師傅教你D駕車技術,佢就一句唔該俾番晒師傅,總之,警方👮👮👮必須獎勵檢舉,嚴懲違法亂紀……才是上上之策,但可惜,"香港法庭"對交通事故違法處罰上過於寬鬆……D人罰完錢💰💰💰坐完屎忽監又出來駕車🚗🚗🚗橫衝直撞……看來,政府必須再修例去加重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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