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9日星期二

“香港”是屬於大家之“香港”

老实講……
在“香港”並非是由几个“泛民大佬”又或者几个“泛民法官”可以決定
香港之未來”
仲有……
絕不容許“泛民大狀与泛民法官”再合謀製造多十單八單“禍港司法覆核官司”
去搞亂“香港”及破壞“香港法治公平公正性”
唔希望再出现有“泛民大佬”為咗選票而去“出賣香港人”……“出賣香港本土利益”
因為“香港”必須由七百万人共同締造共識才去決定“香港之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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