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6日星期三

个政府真係好Q廢

依家个政府唔係收唔收“印花稅”嘅問題……
而係一开始
个“香港特區政府”就做錯咗……
当年“董建华政府”唔应該搞什麼“租者置其屋”計划
变相將全港有部份“公屋”掃入“私人物业市場”
只係幫D“投機炒買客”賺取暴利……
而唔係幫緊低收入市民上樓……
大佬
应該將全港所有“公屋”改為
“低收入保障房”
規定只准買而不准租賃
一、必須由政府定價……拒絕由市場調節
二、禁止炒賣
三、規定市民購入“低保房”必須自住……不得空置……否則徵收100%懲罰性稅收
四、規定只容許月入少於二萬港元及年薪少於五十万港元之市民購買呢D“低保房”
五、規定“中國內地新移民”來港仲未有工作並無向政府繳納任何稅款……並一直向政府領取綜援……均不得購買“低保房”
呢个“香港房屋委員会”真係廢廢地……
剩係只識向弱勢社群开刀……
而唔敢向呢D高收入之“香港立法会議員”及非富则貴之公屋富戶开刀
有鬼用咩?
調查嚟把屁咩?
大佬……
“香港房屋委員会”成Q日搞埋晒D公屋居民入息調查有鬼用咩?
房署又唔做嘢……
应該修改“房屋條例”
列明做生意……公司東主及有名下资產……甚至擔任政府公职及“区議会及立法会議員”
月入超过两万港元及接受政府各類津贴……均不得租住公屋……
住緊公屋者……“香港房委会”有权勒令其遷出……再唔係向法庭申請手令迫Q佢地走囉…
仲有
D大食懶又長期向政府領取綜援之內地新移民应該禁止申請公屋……
反正呢D大食懶在公屋住又係政府幫佢交埋租……
变相養懶人
应該罰Q佢地“強制勞动”差唔多……
最後……
無計……
呢D又係“董建华”遺下之禍根
又唔湯唔水
死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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