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2日星期四

多Q餘

老实講
呢D“偷拍器”用途多多
唔一定用在“犯法”事情上
而且
仲可以起到“破案的關鍵”
何解?
一、“家庭僱主”可以知道“外傭”是否虐兒及破壞家居物品,甚至用於監察“外傭”工作
二、又可以俾“妻子及丈夫”用於“捉姦在床”……睇吓“老公老婆”是否有“婚外情”
三、又可以用作“家居保安”
四、方便“僱主”用作監控“員工”一舉一动,睇吓“員工”有否做“盜竊公司資源”行為
五、方便“警方”偵查案件
呢D“議員”真係唔識嘢……
妖!
呢D“偷拍器”当然整到咁
如果唔係好容易俾人察覺
講真……
一見有人用“偷拍器”裝在“廁所或者更衣室”進行“偷窺”
你大可以向警方提出舉報
叫警察拉Q咗佢囉……
使鬼要立法規管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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