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日星期六

講起香港人質家屬向菲律賓提出賠償,無稽……

講真……
香港班人質家屬真係“貪得無厭”
家陣仲要要求“菲律賓政府”賠償?
咁形同向“菲律賓政府”進行敲詐勒索……
“趁火打劫”
講真……
要搞楚件事……
在2010年香港旅客在菲律賓首都馬尼拉市
俾已被菲“警察部門”革職之前警員門多薩
挾持做人質……並当中亦有死傷……
但純屬“意外”
因為……当時是香港旅客在菲律賓被條“匪徒”挾持做人質……
完全和菲律賓政府無关……
因為……門多薩是“匪徒”……
並非“菲律賓政府人員”
故此……
那班香港旅客?
当然要“食自己”
痴線……“馬尼拉市市长”埃斯特拉特真係好ON 9……
何解?
本身菲律賓警察好鬼弱雞是事實……
菲律賓警察在“人道救援”上真係与国际無法接軌是事實……
菲律賓警察在“戰術上”和“拯救人質技巧上”的確比其他国家低几班……
也是事實……
但呢单“港人在菲律賓俾“匪徒”門多薩挾持做人質事件”……
根本上“菲律賓政府”毋須為事件負責……
而“馬尼拉巿巿长”埃斯特拉特只須為菲律賓警察在“人質救援”上“表現失职”正式向“遇害香港人質家屬道歉”
仲要“馬尼拉市市長”埃斯特拉特向“馬尼拉市”华人富商進行“募捐集資”……仲要“集資成一千萬元(唔知是否菲律賓披索或者是美元呢?)……
痴線……
埃斯特拉特身為“馬尼拉市市長”都知啦……成件事起因是因“匪徒”門多薩而起……
而且因為当時該团“領隊”“謝廷骏”因無“危機应变意識”和無“警覺性”……
又無“及時組織团友去制服槍手之能力”
造成呢次慘劇發生……
故“馬尼拉市市長”埃斯特拉特亦毋須向全市所有华人富商進行“募捐集資”……亦毋須集資一千萬元賠償俾“遇害香港人質家屬”……
因為……呢D工作……应該由“香港特區政府”親自处理“香港人質家屬問題”……(包括:現金賠償和生活支援)……
而且呢D問題可由“香港保險公司負責協調”……
再者……香港呢单人質事件……性質和早排台灣漁民在台灣与菲律賓之間嘅巴士海峽有爭議水域被“菲律賓海岸警卫队”开槍射殺……唔同……
因為“台灣漁民被菲律賓海岸警卫队槍殺事件”……
本身是菲律賓執法人员在海上執勤時由於犯上嚴重过失而殺害台灣漁民……
当然……菲律賓政府及菲律賓海岸警卫队首長要出面調停及要向对方作出賠償……
而且……在2010年……8月那单香港旅行團在菲律賓俾槍手挾持做人質……是“匪徒”造成……並唔係“菲律賓政府”造成……
請唔好搞錯……
故“菲律賓总統”阿基諾三世和“馬尼拉市市長”埃斯特拉特毋須要為“人質事件”負責……
只係由“菲律賓警察部門首長”和“門多薩家人出嚟道歉和解釋……
故“馬尼拉市市長”埃斯特拉特毋須向全市华人富商進行“募捐集資”……
這一千萬元留番俾菲律賓自己用番仲好……
用嚟救濟番自己菲律賓仲好啦!
使鬼賠償俾香港人質家屬咩……
仲叫“馬尼拉市市長”埃斯特拉特賠償俾“香港人質家屬”?
賠條毛俾你……
香港人好可恥……
在国外有意外有事……甚至有傷亡……
就只識怪人地国家政府……
又唔檢討吓自己……
做領隊那位又唔評估一吓這些国家之安全情況……
又無危機应变技巧……
有事就ON 99……等运到……等人救……
完全唔懂在危急关頭如何自救……自保……
咁就反映出港人……乃至中國人在国外……一有事就成盤散沙咁……
又無团結又自私……
講真……搞至有傷亡……
完全是佢地“咎由自取”
唔好怪“菲律賓警察”……“菲律賓政府”
仲好意思向“菲律賓政府”和“馬尼拉市政府”提出索償?
香港人……
你“知唔知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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