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2日星期四

真係,现在“中国內地”召开两会(全国人大与全國政協)之际……在“香港”有“癲狗黃”搵班“喪屍兵团”搞嘢去挑戰“中国中央政府”之权威……“泛民”又在“美国”密謀下打算再次煽動下一波“雨傘革命”……企图颠覆“香港现政权”……咁好机会……D“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趁机提案要求“中共”收回“香港管治权”……呢段時間唔提?正懦夫……

全國兩會:兩高晒反腐成績表 懲處逾4萬人 03月12日(四) 22:30 東網電視更多新聞短片 「大老虎」如周永康、令計劃、徐才厚及蘇榮,以及蔣潔敏、李東生、李崇禧、金道銘等省部級以上幹部已先後倒台。(資料圖片) 【on.cc東網專訊】 中央全力打貪下,內地反腐形勢依然嚴峻;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本月12日早上相繼在全國人大會議上發表工作報告(簡稱兩高報告),大篇幅論述反腐,其中內地各級法院去年共審結貪污賄賂等犯罪案件3.1萬宗、涉4.4萬人,懲處縣處級以上官員970人。檢察機關則查辦4000多名縣處級以上官員,當中包括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前中央軍委副主席徐才厚等28名省部級以上高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報告指,去年各級法院依法懲處劉鐵男、李達球等「腐敗犯罪分子」,審結貪污賄賂案件3.1萬宗,涉4.4萬人,較上年分別都增加5%以上,其中廳局級及以上幹部99人,縣處級871人。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則在報告中指,過去一年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共查辦4.1萬多宗各類職務犯罪案件,涉及5.5萬人,較上年升7.4%;查辦3600多宗涉及貪污、賄賂及挪用公款100萬元以上案件,大幅上升42%。而查辦的縣處級以上官員多達4000多人,亦上升40%,其中廳局級以上589人。 曹建明還點名查辦周永康、徐才厚、蔣潔敏、李東生、李崇禧、金道銘、姚木根等28名省部級以上幹部犯罪案件。他還總結去年追捕外逃貪官成績表,指共抓獲境內外在逃職務犯罪疑犯749人,當中從美國、加拿大等17個國家及地區抓獲或勸返49人。 「兩高報告」均坦承,仍存在執法人員和司法官員以權謀私、貪贓枉法、徇私舞弊腐敗現象,強調今年將加大懲處腐敗力度。周強表示,對腐敗將零容忍,不論職務多高,權力多大,都要依法嚴懲。曹建明就指,將重點查處權力集中資金密集的國企及領導幹部,不會讓貪官逍遙法外。另據最高法院發言人孫軍工12日向媒體透露,周永康案和前中央統戰部部長令計劃案,法院將公開審理。
講真……
剛巧又係“中国內地”召开两会(全国人大与全国政協)之好時机……
在“香港”
面对“港獨思潮”泛濫……
又有D死汉奸走狗要求“香港”回歸“英国”😈😈😈
又有“泛民”在“美国”密謀支援下……
竭力令“佔中”完全死灰復燃……😈😈😈
企图在港再次策动“第二次雨傘革命”……
仲有……
連“普羅幫幫主癫狗黃”策动班“喪屍兵团”屢次搞事去挑戰“中国中央政府”之管治权威……
老实講……
正在“北京”开緊会嘅“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好心佢地要醒小小啦………😧😧😧😠😠😠
老早就应該提案……
再由“中国全国人大”全体代表表決通过……再颁佈……
一、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憲法”及所有“附屬法例”正式在“香港”全面实施……並廢除“基本法”……
        但可保留“香港原有法例”……
二、並宣布廢除“香港”普通法系……改行“大陸法系”……及頒令廢除“香港終審法院”
        改由“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负责審理“香港”所有上訴案件……而“香港所有裁判官及
        法官”全由“中国中央政府”親自挑選及任命……並有任期限制……若有“法官”在審判中
        遇有“司法不公及偏向泛民一边”……“中国中央政府”有权对其予以罷免……
三、宣布廢除“中国內地公民赴港定居之每日150个單程證名额”机制……改由“香港入境事務处”
        与“中国公安部”合作及訂定D“內地公民”來港定居之申請规则……並採訪“自由浮動”形式去決定
        “中国內地公民赴港定居之名額”
四、宣布再次引用“中国全国人大常委會有关香港特区籌委会关於香港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
        之意见”正式推翻“香港終審法院关於2002年嘅莊豐源案”之判決……並交由“中国最高人民
        法院”親自解釋及頒令所有之前“內地父母”在“香港”出生之BB所取得之“香港永久性居留權”
        從即日起予以取消……不能再享有“香港”之所有“医療及教育福利”……
五、宣布“香港警务处”列為“中国公安部”屬下嘅一个分支警务部門……並下令派出
        “中国人民武警部队”進駐“香港各軍營”……並授權“香港行政長官”有权指揮呢支
         “中国武警部队”去協助“香港警察”執行“防暴工作”……
六、宣布在“香港”实行“两会制”……保留原有“立法会”……另外又搵三十六名“港区全国人大代表与
        香港各区区議会遴選出來之代表”去組成“人民会議”……而“人民会議”是有权去否決
        “立法会”所有通过之議案……若“立法会”对有D議案拖延不決……而“人民会議”有权
        審議及進行表決……
七、最好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在“香港”实施……及授權D“香港警察”有权对社会有存在
        危險及有颠覆政府傾向採取“長期拘留及剝奪公民权利……甚至对其作出生活行為監視
        和軟禁”……
八、宣布“中国內地公民赴港旅遊之双程證”設定限額……並规定只有“一簽一行或两行”……
        但規定在用完後要待半年後才可再申請……並加入咗一D“财务審查”等條款……
        及“中国公安部”与“香港入境事务处”合作審查“中国內地公民”有关“赴港双程證”之申請……
唉…
呢班“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真係死Q蠢……
趁机会提案向將Q“香港泛民”一軍囉…😈😈😈
咁都唔做?
無Q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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