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2日星期四

唔明……“中华民国政府”仲浪費D納稅人嘅錢養佢做乜尻?

高雄监狱挟持案 六囚犯自轰 2015-02-13   台湾总统马英九表示不能认同以挟持人质方式表达不满诉求,但对其自戕深感遗憾。他要法务部今天公布调查报告,并在一周内提出改革方案。   庄慧良 台北报道   chuanghl@sph.com.sg   台湾高雄大寮监狱挟持人质的六名囚犯在与警方对峙14个小时后,昨天清晨5时许举枪自尽,典狱长等两名人质平安获释。   台湾总统马英九昨天上午发表谈话,肯定警察与狱方人员的表现,强调不能认同囚犯以挟持人质方式表达不满诉求,但对其自戕深感遗憾,也向他们的家属致意。他要求法务部在今天下班前公布此案调查报告,并在一周内提出具体改革方案。   挟持事件发生后,法务部要求全台48个矫正机关(监狱)召回休假戒护人员与首长,稳定囚情。   种种迹象显示,六名囚犯对这场挟持行动的惨烈结局,似已做好心理准备。居中斡旋的亲民党前高雄市议员李荣宗昨天转述,首领竹联帮尊堂高雄分会长郑立德就对他说,既然决定做这件事,“也不准备看到明天的太阳”。他们并不怪监狱,只希望李荣宗能将他们的“委屈”带出去。   六名囚犯要求狱方提供掌上型电视,让他们亲眼确认其诉求已公诸世人,接着又要求狱方送酒。李荣宗表示,郑立德等人一心求死,有人称“我们太软弱了,什么都没做”,还有人喊着:“我要喝酒!我什么都不怕,我要死了。”李一直劝他们为家人着想,但仍未能阻止憾事发生。   囚犯生命最后的时刻到来时,据事发之初适巧送货至监狱、过后躲在厕所14小时的送货员蔡炎辉转述,几人互道“兄弟好走!”然后便一起喊:“一、二……”语音未落,随即传出“砰!砰!”枪响。   现场的警备部队在清晨5时10分听见狱中突然传出多起枪响,20分钟后又传出十几声枪响,一度神经紧绷,后来才确定有四名囚犯先举枪自尽,郑立德与另一人秦义明巡视自杀同伴,为未断气者补枪,两人再自戕。典狱长陈世志随后自行走出戒护区。另一名人质、戒护科长王世仓在凌晨3时20分时已被六人释放。   但高雄地检署主任检察官陈俊秀解释说,先前已依囚犯要求送便当、衣服等进去,接着又依其要求让法务部矫正署长吴宪璋当着媒体逐字念出他们的五大诉求,但是囚犯未兑现承诺释放两名人质,要求让张安乐进去前已三度出尔反尔,实在无法再信任他们,也不能再让任何一个人冒生命危险。   法务部政务次长陈明堂昨天还原事件经过,指郑立德等六人都是刑期25年以上的重大刑犯,分配到大寮监狱第十工厂负责裁缝作业,事先预谋将剪刀拆成两半夹藏在身,利用管理人员检查疏漏,在前天下午3时许佯称去医务室看诊,并以灭火器重击戒护科的枪械室,夺取四把65K2型长枪、六把90手枪,以及200多发子弹,陈世志和戒护科长王世仓遭到挟持,六人一度企图从侧门离去,但是遭警方开枪驳火逼回原地,于是展开漫漫长夜的沟通过程。   署长替囚犯逐字念诉求   台官方处理手法遭非议   台湾法务部矫正署长吴宪璋前天深夜在众多媒体前,一字一句念出挟持人质的六名囚犯的五项诉求,成为“代言人”,且被挟持的典狱长陈世志也接受此间多家媒体访问,引起社会訾议。   法务部长罗莹雪昨天被询及此事时替他们缓颊说,在双方沟通期间,一度考虑是否要切断囚犯与外界的联系,但怕刺激囚犯的情绪才放弃。   她赞许陈世志运用心理学安抚囚犯的情绪“真的很不容易”,也肯定吴宪璋在整起事件中处理得不错,“是个关键角色”。   另外,部分台湾媒体为了抢收视率和独家新闻,在这起台湾史上首起典狱长被挟持的重大案件中表现得让不少人诟病,社会对媒体未顾虑人质安危,争先恐后与囚犯电话联线、将囚犯“英雄化”的行径不以为然。这与1997年白晓燕命案主凶陈进兴闯进台北天母南非大使馆武官卓懋祺(McGill Alexander)的官邸挟持全家,各大媒体争先恐后打电话给陈进兴的情况几乎如出一辙。   不过,六名囚犯以“死谏”的方式诉说自己的冤情,也替其他受刑人不公的处境叫屈,获得一些受刑者及其家属的共鸣与肯定。   事后,高雄地检署主任检察官陈俊秀指出,外界批评他们屈从囚犯要求,不断送酒、送槟榔等物品进去,乃因囚犯数度将枪对准陈世志,他们为了安抚囚犯情绪,不得不这么做。   囚犯五项诉求重点   一、涉及贪污的台湾前总统陈水扁装病可以保外就医,很多受刑人严重至躺在床上连生活都无法自理,为何不能一视同仁?   二、法律规定无罪推论,但法官却是自由心证、独裁,且狱中工资每天只有新台币200元(9新元),得靠家人接济,连活的尊严都没有。   三、我(郑立德)没有杀人,却被判18年的杀人罪,18年对别人来讲只是个数字,对我来讲却是不甘心,我只是冰山一角,还有更多的受刑人跟我一样心情。   四、马英九,你虽然不是个好的总统,但你却是一个很好的法务部长,在你还有能力之前,救救这些受刑人吧!谢谢您!   五、三振法案(对犯三次以上重罪者延长刑期)应该修改,给犯人一点希望,为何减刑只减微罪,不减重罪?
呢个“鄭立德”……
佢真係俾个“法官”判錯咗地方……😈😈😈
应該判佢入“精神病院”就啱……🏥🏥🏥
成Q日係度“語無倫次”
早知係咁、何必當初呢?😈😈😈
自己係外面衰咗俾D警察捉咗入冊……😉😉😉
又不肯反省……
仲要大叫冤枉……
要个監獄放佢同佢D同党出去?
个个囚犯係咁……😉😉😉
使Q有監獄咩?
个个都大叫冤枉?
犯Q咗事唔使坐花廳……
你估当D“台灣法官”傻Q咗咩?
件件案会判到亂晒大籠……
講真……
如果……
D“台灣警察”再硬D一槍就打Q死佢……
咁佢就可以自由囉…😈😈😈
呢D人就算在陽間受不到公平之刑罰……
老实講……
佢死Q咗落到陰間……
去到第一殿见“秦广王”见佢生前在陽間犯案仲多过食飯……
都会即時打佢落十八層地獄受刑……仲比起陽間受刑更久更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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