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4日星期五

有关“非暴力抗爭”

好似
“香港泛民”成鬼日学“印度国父甘地”和“南非国父曼德拉”
這種“非暴力抗爭”
港式“非暴力抗爭”是“西方殖民主義”之翻版
講真
“甘地”和“曼德拉”事蹟我唔講
但总括來說
“甘地”和“曼德拉”
之“非暴力抗爭”之重點
一、提倡種族和諧
二、促進民族团結
三、反抗外國殖民者壓迫
四、反抗外國殖民經濟
五、促進民族經濟發展
六、实現不分種族而全民參与之大眾政治
但相反地
“香港泛民”搞所謂之“非暴力抗爭”
一、煽動種族仇恨
二、製造民族分裂
三、支持外國殖民者壓迫
四、支持外國殖民經濟
五、反抗及削弱民族經濟發展
六、製造敵我分明、內鬥內耗、並以意識形態建立專权政治
換言之
当今“中華民國”、“泰國”、“香港”
就係出現以上情
一句話
“甘地”和“曼德拉”
那種“充滿愛与和平”
“無私与包容”
“寬恕之心”
在当今“香港”和“台灣”並不存在
故此
好心“泛民”不要再高舉“非暴力抗爭”之旗幟
因為一个“心胸狹窄”
又“媚外賣國”
又甘願充当“洋奴才”
不為人民謀福祉
又竭力將“香港”打到“支離破碎”
又將原本“健全香港法制”徹底咁破壞
又將“香港”經濟民生搞至“民不聊生”……“又長期停滯不前”
只為替“美國主子”充当“傀儡”之“泛民”
是無資格学“曼德拉”搞“非暴力抗爭”
看看“李柱銘”和“陳方安生”訪問“美國”就可見一斑
佢地公然乞求“美國主子”介入“香港事务”
並且公然干預“中國內政”
並公然挑戰“中國國家安全及國家主權”
一个長期勾結“美國”……達至“引鬼入关”……“搞亂香港”和“顛覆中國現政權”之政客
已不再是“中國人”
呢D政客如此“愛美國”……唔該佢地死返去“美國”
“香港政改”是“中國內政”
应該由“中國中央政府”自己協商解決
呢D政客咁痴線走去“美國”和“美國副总統”拜登講“香港政改”
佢地是否有病呀?
“香港政改”又关“美國”咩事呀?
“香港”是“中國屬土”
“中國政府”可以全权处理“香港政改”
毋須要“美國插手”
可以咁講
“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佢地所作所為就是再一次將“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
成為“美國控制下的一个民主共和國”……“甚至成為美國海外屬地”
繼而向“中國內地”進行“政治滲透”而達至“顛覆中华人民共和國政權”為目的
故“中國”必須有所警惕
因為見到都想嘔……
希望“香港特区政府”盡快制訂“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
消滅呢班“受美國操控之政治渣滓”
不再危害“中國國家安全”

“香港高等法院”个“法官”都痴Q線……連“虐貓案”主角“楊翹宇”都獲“法官”批准佢“保釋上訴”?个“法官”係唔係傻咗呀?

痴線
話說在2012年11月
成班惡棍
在“觀塘順天邨”
当人地隻貓係波咁踢
搞至一隻流浪貓阿miu
身受重傷
最後又要俾政府拿去“人道毀滅”
几唔抵
好吧
呢班惡棍
俾“香港警方”起訴其“虐畜罪”
当中有條死靚仔
叫“楊翹宇”
仲俾“法庭”判其入獄十六个月
老实講
个“法官”都唔知係唔係傻架?
一隻貓條命只值十六个月刑期?
借問聲
个“法官”是否冷血無人性呢?
講真
呢D人渣搞D咁嘅“血腥暴行”
搞至連动物都要歸西?
況且
动物是無辜
动物若果受到人嘅攻擊及無謂的傷害
此人必須要处死
个“法官”竟然对佢如此作出輕判?
有無搞Q錯呀?
个“法官”应該依例判处其為“終身監禁”
並剝奪“公民权”終身
个“法官”只判其入獄十六个月?
有無搞錯?
只会助長有更多人去殺貓殺狗
个“法官”在間接上做咗“元兇”
依家仲有條死靚仔……
叫做“楊翹宇”
佢仲不知死
仲要向“高等法院”提出“保釋上訴”
呢條友擺明背後有“惡勢力”照住啦!
不然又点会咁順攤呢?
妖!
“香港高等法院”个“法官”
佢又係唔係傻架?
大佬
“楊翹宇”可以咁講是“殺畜犯”
理应是“危險人物”
应該押往“荔枝角收押所”
又或者強制入住“青山医院”接受治療
直至“高等法院”虐畜罪上訴案开庭審理為止
而唔係放佢出嚟再殺貓殺狗
痴Q線
如此喪心病狂嘅人
个“法官”傻咗咁仲要
俾佢保釋外出?
仲要佢俾三万五千港元保釋金及一万五千港元人事擔保費,並且要一星期三天到警署報到,
及不可离开“香港”?
痴Q線
家陣“高等法院”出现財赤咩?
“法官”發錢寒咩?
講真
“法官”叫佢在一星期三天到警署報到及不准离开“香港”
有鬼用咩?
依家係佢本身心理有問題
而唔係放佢走
是要送入医院接受治療
要佢在外面?
佢分分鐘在外面打死殺死一隻或以上流浪貓囉
又有一隻貓受害
个“茂利法官”又是否擔当得起呀?
最好方法
政府必須修改“侵害人身及动物條例”
凡“香港市民蓄意打死殺死动物,可被判处貓決及犬決刑罰”
又或下令眾人將其用亂棍及用腳用手打死
咁先治
似乎
在陽間D“法官”的確是好鬼無能……連判案都極之不公平
真係要待呢條友死咗以後
落到陰間
才会俾“閻羅王”对其給予公正之懲罰

原來住“公屋”是死罪,成世唔使溝女

[本港新聞評論] 短片熱傳「住係邊」決定港男命運 http://www.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page=1&tid=23120898 香討・香港 No.1 全新香討App: http://www.networld.hk/apps/discuss
真係睇見呢段短片
真係有点兒感到心酸
原來
在“香港”住“公屋”是死罪
好似在片中之“男主角”
識咗个女朋友
仲要同个女朋友返屋企見“未來外母”
怎料
男方向女朋友个阿媽又送禮又咩?
男方只講出自己是住在“秀茂坪宝達邨”
女朋友个阿媽当場臉色一沉
即時对男方冷淡及当佢無到
並且又对男方下達了“逐客令”
並且向男方退回所有“禮品”
但当男方講咩自己是和朋友搞咩“製作公司”
一樣俾女朋友个阿媽对佢噴到一臉屁及踩到佢成一堆屎
但当在之後两个故事片段
男方一講話自己住咩“居屋”和“栢丽湾”
女朋友个阿媽臉色当堂唔同晒
又話佢好仔
又对佢讚不絕口
又对佢大獻殷勤
所以話呢?
在“香港”
有錢就有地位
有錢就有“發言权”
好似呢位男生咁
你住“公屋”
你做乜俾人睇死
俾人覺得你是“無出息兼又窮又酸”
你亦唔使諗識女仔
因為女方个阿媽实棒打你
分硬手
但当你是住在“居屋”和“私樓”
女方个阿媽嘅臉色当堂唔同晒
男方仲可以同佢女結婚又得拍拖又得
所以話
在“香港”
D父母真係“狗眼看人低”
見你“学历低”、“打份牛工”、“又賺得雞碎咁多”、“又無車無樓”
即刻判你“死刑”
成世唔使溝女
因為你有錢溝乜女都得
你無錢?
去食塵啦!












2014年4月3日星期四

全力支持“香港特区政府”在“中國內地”租地建“香港園”

講真
有傳聞話“香港特区政府”打算在“广东南沙”搞个“香港園”
我本人是絕對支持
因為是可以疏散“香港”人口
“香港”人口太多
导致“香港”出現太多問題
“民生”“經濟”“環保”“房屋”“交通”等問題……
仲有
即使“香港特区政府”点搞?
边个做“香港行政長官”
都搞唔掂
一、土地少
二、無資源
三、人口質素庸俗化
故此
“香港”又無工业又無農业
更加又無科研產業
而且
“香港”又奉行“積極不干預”政策
任由“各行各业”自生自滅
“香港特区政府”只会用龐大公帑用作福利去養一大堆“社會寄生蟲”
真係
“香港”只会搞“福利主義”
又忽略“經濟發展”
而且政府又無“宏觀發展藍圖”
問題
“香港”太多人口
而且大部份人口卻依賴政府給予“施捨”
而且揾錢唔多的人只会坐係度等死
有錢人只会掠奪及图利
在“香港”做“行政長官”真係慘
只会想点增加“公屋”供應
而且又点增加“居屋”供應
但卻受制於“地產商”
而且
又要煩“香港”是否增加土地去兴建“医院和学校”
又要煩是否給予老人家和少數族裔更多福利
而且政党又挾持群眾向政府索要更多福利
仲有
“泛民”又引入“双非嬰”和“難民”在“香港”製造“經濟危機”
仲有
“泛民”又引入大量“中國內地新移民”人口
又挾“新移民”向政府索要更多福利
点搞
“香港財政司司長”只充作“首席福利官”
不再是支援“香港經濟發展”的指路明燈
原來
在“香港”
做“行政長官”……每月人工成三十多万港元
做“立法会議員”……每月人工成八万多港元
做“区議会議員”……每月人工接近二万港元
真係好好做
佢地真係唔使用腦
只要識做“財神”就行
年年点樣叫政府派錢散財
再唔係又利用“司法覆核”去搞至“香港無法無天”
講真
“香港”又点会再創高峰呢?
真係
“香港特区”D官和議員質素仲衰过“中華民國立法院委员和行政院長及总統”
甚至仲衰过“中國內地”D官和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
甚至連“中國內地”傳媒仲叻过“香港傳媒”
唉!
“一國两制、高度自治、港人治港”已宣告失敗
故此
“中國國家主席和中國國务院总理”点樣对“香港”鞭打
“香港行政長官”只会是“扶不起阿斗”
而“香港中联辦”又唔方便取代“香港特区政府”实行直接統治
最好
“香港特区政府”和“中國中央政府”商討
在“中國內地”各省揾地及租用土地兴建五至十个“香港園”
並且在“香港”实行“人口精英化”
政府盡量在“香港”人口進行“篩選”
並驅散“香港”不能改造教化而又庸俗低智慧技術之市民返“中國內地”定居
留下來全是“高智能之社會精英”
並且將所有“学校”轉型為“高智能培育基地”
而且
又或者仿傚“無線”嘅“奇幻潮之再生校園”咁樣
將“低智慧技術之市民”送入“再生校園”進行“複製技術”
進而再造成為“高智能之市民”
而且
所有工作
只有“創新”……“高效能腦技術”
而“低技術工種”是改為“机械自动化”
正所謂你無知識無技術仔難在“香港”生存
而且
“香港”应該实行“合法安乐死”
一些長期病患……積犯……有精神病患……有身體殘障…之市民
“香港特区衛生署”有权对以上“類別市民”給予“合法安乐死”
仲有
在“中國內地”之“香港園”
規定全是“二等港人”
而“香港園”內……有“公屋、居屋、医院、学校”
甚至“社會設施”
有“農場工廠”俾“二等港人”自力更生
而且实行“港式管理”
並且
將“香港園”与“中國內地”隔开
成立“香港園公司和香港園人民委員会”
並且受“香港法例”管轄
“香港特区政府”派出官員進駐“中國內地各省”之“香港園”監督“香港園公司和香港園人民委員會”之工作
咁D“中國內地各省”D人民可以進入“香港園”定居
唔使一味只來“香港”定居
又有多个選擇
一舉两得😆👌

2014年4月2日星期三

D人都ON 99……仲反自由行?都唔知个後果

今天睇新聞
話“中大亞洲研究所”調查發現
有57%“香港市民”認為要收緊“自由行”
不过“中大”搞所謂“民意調查”又係多鬼餘
只問得800个市民就話57%市民支持收緊“內地自由行政策”……
係度呃鬼食豆腐咩?
一点都唔可
有時D人堅持收緊“自由行”都唔知後果係点?
一、会令“香港”好多藥房結业
二、会令外國投資者將資金撤離“香港”……並令好多大型国际級品牌連鎖
       名店結业
三、会令好多中介貿易公司因無生意及無法維持成本營運
        而要倒閉結业
四、亦令“香港物流业”更加走向夕陽……並且間接令“貨運业”受到連串衝擊
        最終,“物流业和貨運业”因而走向覆亡
五、仲有“香港两大主題乐园”因而要局部停產……甚至停业
六、而令好多“接待旅遊公司”因而結业
七、仲有会打擊“酒店业”……令一些中小型酒店会因而結业
八、令“飲食業”步入寒冬,也令好多酒樓餐廳因而結业
縱觀而言……
係人都知……“香港人”依家要靠“中國內地人”食飯
“香港”D商人注定要靠“中國內地自由行”及靠“中國內地商机”食飯
這些是無可置疑
有D人傻到仲話“香港”唔使靠“中國內地”?
痴Q線
無腦的
試問
在“香港”
單憑“食物和水源”是否可以自給自足呢?
当然是不可能啦!
而且
在“香港”是否有“生產和種植農作物”去達至“自給自足”呢?
答案是沒有
完全是單向
所有嘢是要“中國內地提供經濟支援”
最慘在百分之九十之日用品全是由“外國供应”
無一樣嘢是“香港製造”
是自家“香港”生產之貨品
唔好講話乜鬼“中港貿易”
更加唔好講話“国际貿易”
呢D叫做“飯來張口、錢來伸手”
呢D就是“典型敗家仔”
唔好講到“香港”是“国际貿易港”
而是名副其实“乞兒港”
只会向母国乞求經濟利益
“香港”仲有咩好牌打出嚟呢?
“經濟牌”和“政治牌”又無
“香港”又無經濟实力……講條毛咩?
D政客仲傻到打算搞“佔中”?
都痴痴地
班傻佬搞完“佔中”……之後又俾“中共”收皮
最後又要流亡海外
為咩?
仲有
“香港金融、飲食业、地產、物业管理业、旅遊零售”等行业
全是由“中國內地”操控晒
無“中國內地”撐住?
“香港”就真係玩完
再者
“香港”又俾到D咩嘢“中國內地”呢?
答案就是乜都無……
所以話
“香港人”仲反什麼?
故此
“香港人”去反“中國內地新移民”就最实际
何解?
一、推高“香港”失业率
二、房屋需求增加,又阻礙香港經濟發展,令違法劏房數量增加
三、令福利需求增加,加重政府財政壓力
四、福利主義、民粹主義抬頭,摒棄經濟發展及自我創造
五、令人完全走向墮性,進一步依賴政府救濟
看看
“香港”乜鬼都無,仲輸入移民把屁咩?
最慘的是來港定居之“中國內地新移民”全是“低技術低知識”一族
亦無助推動“香港高科技產业發展及知識型經濟發展”
只会來港“搶福利”
有鬼用咩?

2014年4月1日星期二

奇怪!乜有人聲稱話報夢就可以獲法庭判其繼承他人遺產?个法官係唔係傻架?

好似
我睇到一段新聞
話住在“香港湾仔”嘅“江美仙”
她聲稱話鄰居姐姐在死後
曾經報夢俾佢
話可以由她繼承佢遺產
之後
她打了次官司
竟然獲法庭判其可以領有死去鄰居遺產?
有時心想
个“法官”係唔係傻架?
因為
我唔主張“神神怪怪和迷信”
講真
佢做“法官”又点知道阿江女士得知死者報夢俾佢呢?
難道呢位“法官”都識得玩神打又識和死者通灵?
而且个“法官”又点知死者鄰居会將遺產俾江女士呢?
佢一味靠估死啦!
而且
報夢如此虛幻的東西
点講都無人信啦!
就算揾埋灵媒上法庭
法官都唔信啦
再者
人發夢嘅嘢
千变万化
不可当真
有時解夢者言
在生活上想得到某種東西或期待与某名人相恋
但在現實生活上
你是得不到
但当
你在睡夢中
就会有你在現實中不可能实現之想得到東西
卻在夢境中实現
甚至在夢境中見番你想見嘅或事物
或許呢位江女士
可能就是有咁嘅情況
仲有
即使死者鄰居在生前將所有嘢交託俾“江女士”保管
唔等於“江女士”可以將死者鄰居之遺產完全據為己友
始終佢唔係“親屬”
是無資格領有死者之遺產
而且又“無遺囑証明”
又“口講無憑”
更加有話死者報夢俾佢
令人感到不可思議
当然唔会相信啦!
再者
好似“遺囑認証及遺產管理條例”
都規定必須有“配偶和父母”或者“子女”去繼承
仲要有晒証明书先得
而且又要有“死者親屬”在生前於証明书上親筆簽名才可作实
如果
个个一句話某某人報夢都可以拿到他人遺產
咁仲造成世界?
D人可以用呢D手法呃他人遺產都仲得啦!
痴線
个“法官”肯定食錯藥
正常D“法官”都判無親無故死者之遺產歸給政府所有
个“法官”一毫子都唔会判俾江女士
个“法官”都唔知点判?
个“法官”都壞咗个腦
亂Q咁

唔明,為何“香港特区政府”將“港人港地”擱置?

妖!
“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有時做嘢都一時一樣……
講真……
“港人港地”个政策是好的……
而且能夠照顧到“香港市民”之需要……
何乐而不為呢?
而且
“港人港地”並非是“選舉口号”
如果……
一个“行政長官”如果用D咁嘅方式推行政策?
只会令人反感
再者
一个政府推行“房屋政策”
並非是服務“中國內地”這十三億人民
而是服務“香港永久性居民”
仲有
如果“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真的擱置了“港人港地”政策
咁擺明
“梁振英”怕咗地產商
又或者受到了“中國中央政府”之壓力
再者
依家咁嘅環境
“梁振英”不应該再俾“四大地產商”操控和壟斷“房屋市場”
而是
应該將“香港”80%土地用作“公營房屋發展”用地……
而將剩餘20%土地用作“私營房屋發展”用地……
有D人仲傻到
竟然話政府搞“港人港地”是製造“中港矛盾”?
講那位就正白痴
老实講
“中港矛盾”是“泛民”挑起
並非由“香港人”自己挑起“中港矛盾”
再者
“房屋”是“香港市民”之必需品
政府起“居屋”
發展商起“私人屋苑”
是俾自己“香港人”優先享用和居住
大佬就係有D人当咗“房屋市場”是“冒險家乐园”
只会“炒賣和不作自住”
搞至有“高樓價、高租金、高地價”
連“低薪港人”亦無法去“購買物业做业主”
而“發展商”只顧“图利”
点会幫到“低薪港人”呢?
任何政府優先去解決“香港土生土長低薪市民”之住屋需要
当然要揾地建屋俾市民購買及租住
而唔係只懂拍地產商馬屁及討好“中國內地人”
妖!
只有“大澳”才有“居屋”以六十四万港元出售
咁即係“杯水車薪”
有鬼用咩?
仲有
“梁振英”要做三件事
一、立法限制“中國內地”官商民在“香港”瘋狂炒賣物业
二、盡快推出“限價令和限買令”……甚至是“租金管制”
三、政府必須全面主导“市区重建”及“新界鄉郊收地”
        並且徵收100%空置稅迫使“發展商”交出土地及物业
講真……
政府是時候动用公帑揾地建屋……按照每一个区之居民生活指數而決定兴建几多“居屋”及“定出低薪港人承受得起之售價”
最好……政府立刻恢復“租者置其屋”咁就最好
妖!
政府只要將“有能力購買物业之低薪港人”和“綜援戶及無能力者”遷至“特別房屋”(仍以租住為主)咁就OK囉……
仲有政府必須立法禁止“中國內地公民”在某“低收入地区”買賣物业
而且反對政府兴建“插針式公屋”
只会令空氣及社區鄰里关係变差
当然
对政府來說
只係得个講
原來做“香港行政長官”真係处於“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連想在“地產商”頭上动土、扶助“低薪港人”提供“廉價居所”是“犯咗天條”
即時“打回原形”
可以咁講仍是“地產商治港”
並非“特首治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