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7日星期三

"誠徵客人"?又可以製造商機?

小弟又有一個想法,如果有人願意投資開間公司,同各餐廳及博物館,甚至商戶合作,出價三萬港元💰💰💰去聘請D人去做"客人",專門去各大商戶及博物館光顧購物,並且在社交網站拍片🎬🎬🎬及推介服務一流及專賣特色創意產品之商戶,而各商戶賺到所得收益💰💰💰,必須將其中三成利潤💰💰💰去同呢間客戶公司分享,俾D人又可以開拓另類商機,應該可以促進零售市道……但另外方法,一係取消物業租貨,只要商戶在物業處所所賺得利潤,必須向業主分三成利潤,二係,由政府立法恢復租金管制,按照各地區物價水平及人均收入去訂定"法定最高租金水平",吸引更多人去創業…好似小弟般又不用出外打工,賺得雞碎咁多人工💰💰💰,仲要受老闆氣,不斷俾上司欺壓……又可以帶動產業轉型及自己做老闆去發揮自己小宇宙,將自己創意想法從而掀起咗產業革命……何樂而不為呢?…而打工仔方面,僱主可以向僱員額外提供"不少於六千港元旅遊及購物津貼",及給予不少於三十天有薪年假令僱員有更多時間金錢💰💰💰,出去其他國家及本地購物旅遊,從而刺激零售市道,咁先係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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