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2日星期日

"香港特區政府"應修改"僱傭條例"訂立所有僱員做滿一個月,享有不少於七天例假

老實說,"香港僱傭條例"列明,僱員要連續在公司工作滿七天,就可享有一天休息日,最大問題,月月例假又唔同,又四天又六天,亂Q晒籠……頂!咁又俾D僱主係度玩嘢囉……D死PK上司,成Q日以公司人手唔夠或公司利益問題,不斷咁阻撓員工申請假期,在更表編D例假又成尻日玩魔術,甚至唔俾員工放假,要員工連續直踩十多天,甚至更長時間先俾你休息,當正你係乞兒咁,自己做老闆或上司就風流快活,喜歡放十天八天假都無問題……所以,"香港"D打工仔在全世界可以說是很悲哀……但打工仔往往愛逆來順受,任由D老闆壓榨員工血汗勞力又剝削員工,打工仔成尻日要採取啞忍之態度…搞到D打工仔日做夜做,人工💰💰💰又低,出去玩吓,同班朋友去D郊外地方或鄰近地方叉吓電又輕鬆吓都唔得……隨時搞到人都癲…無計……😤😤😤
據我話……希望"香港特區政府"必須修改"僱傭條例",訂明僱員在公司連續做滿一個月可以享有不少於七天例假……仲要規定係有薪💰💰💰…,若果,上司故意唔俾下屬放假……一經僱員向"勞工處"舉報……"勞工處"可以有晒證據透過警方👮‍♂️👮‍♂️👮‍♂️及法庭去拉尻D老闆入去坐花廳囉…咁先係波…最好訂立僱員八小時工作制,若果僱主要僱員超時工作,必須取得僱員同意之外,仲要額外給予加班津貼💰💰💰去做補償………咁又可以俾D僱員可以利用每月這七天例假,出去玩吓輕鬆吓,老闆有良心,撥出少量現金💰💰💰,一旦有僱員在放假日出外旅行,可以給予旅遊津貼俾D僱員去幫補吓……另外,大佬,公司有鬼人手問題咩!係老闆孤尻寒,成日壓價,請唔到人有乜咁出奇呀……如果有老闆,肯出两萬港元或以上💰💰💰去聘請D低級員工(非管理階層),又或者,出到時薪一百港元💰💰💰或以上去聘請D臨時工…最好俾埋D藍領工人D十七天公眾假期及每年享有至少三十天有薪年假,老闆又完善公司福利制度,搞D全包宴員工福利,老闆出錢💰💰💰乜Q包晒員工生活必需……做老闆不要只顧住自己荷包腫脹,要時時刻刻去關心員工生活及工作,要令員工個荷包腫脹先啱…一定會吸引好多人排住隊嚟做,又點會請唔到人?這是自欺欺人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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