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日星期六

“香港特區政府”應立法強制將“人死後屍體火化後用作化肥”,咁就可以減少咗對“土地之需求”

大佬,人死如燈滅,不應該再霸佔生地,另外,我之前也說過,人死咗,個靈魂😱😱😱已去咗另一個空間,等待“輪迴”或升天做“神仙”,講真,D屍骸火化之後,留D骨灰也無乜用,政府老早要立法強制,所有人在死後,屍骸經火化之後,遺留下來D骨灰,必須用作“化肥”有助綠化及“海葬”,或者在“乜乜花園”撒灰又可以,總之絕不能再以“死人霸生地”,與其係咁,不如將“貨倉”用作改建為“多用途商住服務式大廈”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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