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31日星期二

係“香港行政長官仁慈英”無Q用啫,一日唔將D公屋資源進行合理分配,起多多公屋也無乜用

大佬,個政府要做嘢好Q簡單,D向政府攞綜援💰💰💰D社會寄生蟲,一律不准抽公屋,住緊公屋單位都要即時遷出,強制押去D工地去做勞動,擲Q佢地入監獄,直至佢地搵到工作為止,如果本身又是“內地人”,可以以“不適宜在港生活為由”,下令“入境處”將其遣返“內地”,取消其“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仲有D“本土狗”成Q日在“泛民大佬及普羅幫幫主癲狗黃”支援下終日游手好閒又四處搞事,政府可以拒絕佢地抽公屋,即使住緊D公屋單位,D“本土狗”也要即時搬出“公屋單位”,並押送去D荒島任由自生自滅,或押去“集中營”做強制勞動或體能訓練……再唔係擲落大海餵鯊魚🐟🐟🐟或下令“入境處”押解其返“中國內地”……而D死PK富豪,本身坐擁億萬身家💰💰💰一律不准抽公屋,住緊D公屋單位,也要即時搬出,唔肯買豪宅,政府可以以“浪費政府資源罪”將其送入監獄服刑,直至其買到樓為止,仲有D精神病患者或長期病患者……一律不准去抽公屋,住緊D公屋單位也要即時遷出,政府應送入醫院🏥🏥🏥接受長期治療😠😠😠又或者對其進行安樂死……再唔係搵D高僧法師替D所謂精神病患者進行用符咒作法施法,在某一個地方搵番走甩咗靈魂擺番入病人身體內或在病人身上用符咒施法去清除D妖氣邪氣……令D“精神病患者”變番做正常人……等佢地搵番份工,過番正常生活再獲政府編配D公屋單位😠😠😠
大佬……政府可以用D計分制去評估D人是否有需要獲編配公屋單位……但政府必須修改“房屋條例”,講明D“公職人員、立法會議員、區議會議員”不准申請公屋單位……仲有財產超過五十萬港元💰💰💰或向政府申領綜援💰💰💰D無業遊民也不准申請公屋單位,而是你本身有工作有入息才有資格獲政府編配公屋單位,必須按照個人入息及財務狀況而判定分數幾多……分數越高就越有機會上公屋……這樣才會合理地分配D公屋資源😠😠😠
不過,政府怕Q咗“泛民”,就乜Q唔敢做,去食屎💩💩💩啦……依家D公屋當正賣大包咁,任何人不論貧富向政府申請公屋,政府狗屎垃圾也俾佢地一餐,造成“公屋資源”分配嚴重錯配……唔改變D政府保守官僚作風……起多多公屋也無Q用😠😠😠
個政府有時真係有D模稜兩可,一時又縱容D大財閥狂起D貴價樓,又任由D人炒貴晒D樓,又一時又話D窮人無屋住好慘,又話會搵地建公屋,根本係度做秀兼放嘴砲(D公屋只係D大財閥唔要D地先起),真係九唔搭八,根本政府D房屋政策只向大財閥傾斜,個“香港特首”係由D大財閥選佢出來,個“特首”當然為D大財閥服務,唔炒貴D樓,政府又點樣向D大財閥徵收D稅款💰💰💰呢?個政府有種就學乜Q“新加坡”咁,由政府強行收地,建D“公營房屋”以低價賣俾D市民仲好,咁真正做到咗“安居樂業”,但政府一邊用變賣土地去掠水💰💰💰卻胡說搵地建公屋,又受到乜鬼地區阻力?起唔成……通通也是藉口,因建公屋係無回報,只有白花公帑去養護D公屋……唉!無眼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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